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服刑人员李某,汉族,32岁,小学文化,家住吉林省榆树市。因强奸罪于2015年8月20日被榆树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于2016年9月20日入吉林省长春净月监狱服刑。 (二)犯罪事实 2015年2月25日19时许,被告人李某在榆树市某舞厅因琐事与被害人崔某发生口角并厮打。被人拉开后,崔某为躲避李某的追打跑进女卫生间躲藏,李某随后强行进入女卫生间,将崔某强奸。 (三)改造表现 李某系累犯,曾先后在未成年人管教所、长春监狱、镇赉监狱服刑十余年,具有一定的反改造经验,劣根性较强。此次入监后改造表现仍然较差,多次违反监规监纪。在六监区期间因私存生产原料(白布)近五十米被严管三个月,在四监区期间因欺压同犯被严管三个月。在服刑期间主动放弃减刑机会,消极抵触民警管理,并以不减刑要挟、打击同犯。因李某是多次犯罪,犯罪心理根深蒂固,同时自身文化程度低,不但是文盲,更是法盲,在多年的牢狱生活中自暴自弃,消极抗改。 (四)心理状况 李某一方面情感寄托缺失,家庭归属感不强。对家人有较大的偏见,曾在亲情电话中告知父亲“以后不用来了,来了我也不见。”家人也对其多次入狱感到失望,逐渐失去对李某的信心,仅有的几次会见,每次都会发生激烈争吵。李某在与民警谈话中,有意回避家庭话题。另一方面,李某思想偏激,自我约束能力差。近十余年的监狱生活让李某染上了很多恶习,只讲利益,不讲义务,民警对其管理严格,就认为民警有意针对;管理适当放松,便开始肆无忌惮。李某的性格外向,情绪狂躁但敏感多疑,不成熟、不稳重,做事不计后果。 二、原因分析 (一)家庭教育缺失 李某自幼父母离异,从小和父亲、继母一起生活,相处并不融洽。缺少家庭教育的李某从小便辍学,在社会上混日子,对未来缺少规划,自暴自弃,迷茫度日。 (二)思想偏激 没有接受系统教育和不健康的生活方式导致李某思想幼稚、简单,喜怒无常,不能明确是非,常用其他监狱与本监狱进行主观性对比,甚至用十年前的制度与现在的制度简单比较。 (三)抗改经验误导 李某有多次改造经历,认为自己“精通”所谓的“改造路子”,能够通过“路子”换取条件,不能正确对待新时期监狱的改造要求和氛围,肆意妄为,好逸恶劳,游走于违规违纪边缘,找各种借口逃避生产劳动。 (四)犯罪心理固化 李某长期处于服刑改造的状态,经常性改造的固化思维和罪犯心理表现地尤为突出。从罪犯心理学的角度分析,李某服刑改造已经成为了习惯,在违纪时有一种格外的骄傲和满足,受到处罚时主观地认为自己没有做错,已形成了一种心理上的自我保护。正是这种自我保护,使其不认错、不知错,导致教育效果不佳。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确定转化方案 攻坚小组对李某刑期情况进行认真分析,鉴于其余刑较长,认为采取正向激励的转化方法并不适用。对李某的违纪言行、心理状态和家庭情况深入分析,结合罪犯心理学等专业知识,发现李某虽然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现严重违规行为,但在事后经常自我反思,他对自己的行为也深感后悔,能认识到行为幼稚可笑,并且,多年的服刑也让其对父亲、继母有很强的愧疚心理。 攻坚小组经多方收集材料,综合汇总分析后,有针对性地制订了攻坚转化方案:总体采取宽严相济的管理办法,对李某强化行为养成的同时,鼓励其积极参加监狱活动,逐步建立与民警的信任关系。用科学的心理矫治手段与心理干预方法引导,通过亲情帮教活动疏导李某心理。最终帮助李某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改造观。 二、转化过程 (一)政治引领,崇德尚法 突出政治改造在五大改造中的统领地位,加强对罪犯“五个认同”课堂教育。监狱课程重点放到讲解祖国和社会的发展、国家政治和政策的优越性等方面,使罪犯了解伟大的祖国,看到国家的繁荣昌盛,以此增强罪犯的民族自豪感。在学习过程中,安排多名改造积极、文化程度较高的罪犯在李某周围,带动李某参加学习和讨论,时时反馈讨论情况,由民警掌控讨论话题主流方向。同时在李某区队加强法律常识教育,由专管民警普及法律知识,定期检查学习成果。在潜移默化中向李某灌输正确地对待党和国家的思想,让李某在集体氛围中学法、知法、懂法、守法。 (二)宽严相济,弹性管理 严就是严格管理,打“早”打“小”。一是固定李某劳动岗位,充分发挥互包组作用,对李某包夹管控到位,实时约束其行为。二是布置耳目收集信息,记录李某言行及时上报,如有反改造言论,立即进行批评教育。三是在李某监舍安装拾音头(可以监听声音的监控器),监听谈论内容,防止其传播消极言论。 宽就是鼓励表扬,正向刺激。民警细心观察和记录李某在改造中表现好的方面,及时在区队讲评时予以肯定,进行鼓励。帮助李某提升信心,增强荣誉感,调动改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通过宽严相济的管理,既打击了李某打违规违纪“擦边球”的念想,又使他初步尝到了积极改造的甜头。李某虽然摸不清民警的管理招式,但让他颠覆了自己原有的“被改造经验”,打乱了那一套“改造路子”。李某消极抵抗思想的松动为进一步转化奠定了基础。 (三)科学鼓励,重拾信心 攻坚小组通过对收集到的信息整理和分析发现,李某对各类活动比较感兴趣,攻坚小组尝试针对李某的兴趣爱好寻找其心理防线的突破口。监狱举办各项活动时,专管民警鼓励李某积极主动参加,给其他犯人做好表率,为监区或区队力争荣誉。每次活动结束后,监区都会对李某的表现进行重点讲评,帮助他重拾信心。几次活动过后,李某逐渐放松,防线慢慢瓦解,对民警的消极抵触情绪有所弱化。民警在活动期间以聊天的方式对李某进行谈话教育,潜移默化地传播一些思想加以引导,相比中规中矩的个别教育方式,这种谈心方式收效更为显著。李某逐渐端正了改造观,开始为监区和集体着想,惦记活动表现和成绩,逐渐产生了责任心和荣誉感。 (四)亲情帮教,解决困难 在逐步帮助李某端正改造态度、修复其与犯群关系后,攻坚小组分析必须要帮助李某修复与家庭的关系,才能让他树立长期改造信心,再无后顾之忧。李某在拨打亲情电话和会见时虽然经常与家人争吵,但也关注家人的生活状况。攻坚小组决定要发挥情亲感化在教育转化中的特殊作用。攻坚小组联系李某家人了解情况,李某家人初期不愿配合民警的工作,多次挂断民警电话。经过攻坚小组多次沟通,耐心劝解并且详细介绍李某近期的转变情况,李某继母才向民警讲述家里经济负担沉重,李某的父亲身体不好需长期服药,弟弟仍在上学,家里仅靠继母一人劳动维持生计。家人对李某多次入狱、不能帮助减轻负担感到心寒,本不想再管他,但听了民警对李某的介绍,让家人对李某又有了些期望。在母亲节来临之际,监狱联系了李某继母来长春,安排了一次特殊的会见,为他们创造情感沟通的机会。李某感受到了亲情,知道家人并没有放弃自己,压抑许久的心情得到释放,失声痛哭,与继母相拥而泣,多年的误解、隔阂消失的无影无踪。李某在与继母的交谈中,了解了家庭的情况,继母也询问他在狱中的生活,吃的好不好、穿的暖不暖。活动结束时,李某拉着继母的手说,“你们要相信我,我会好好改造,早点回家,好好孝敬你俩!”在李某的继母走出活动室的时候,李某含着热泪,对着门口深深地鞠了一躬。 (五)文化教育,清除顽疾 李某自从有了对家的期盼后,对学习的态度有了质的转变,渴望获得知识填充头脑。在民警的鼓励和支持下,李某积极学习传统文化。民警运用国学教育经典《弟子规》《二十四孝》《孝经》《大学》等系列课程帮助李某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用最直白的话阐述经典中的道理,让李某渐渐反思由于自己的错误,给被害人造成了无法弥补的伤害,给亲人带来了难以平复的创伤与羞愧,也由于自己的无知,断送了美好前途,锒铛半生。李某在提升认知的过程中,彻底认识到了曾经的罪恶,坚定了与“旧我”决裂的信念。
【教育改造成效】
目前,攻坚小组对李某的教育转化已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李某表现如下: (一)认罪认错,真心悔过 能够向民警汇报思想,对以前的犯罪行为认识到危害,对曾经的消极改造承认错误,希望通过学习与改造重新做人。 (二)遵规守纪,服从管理 自开展挂牌攻坚后,没有再发生过违规违纪行为,与同犯关系明显改善,对犯群中发现的问题能够第一时间报告。 (三)积极劳动,渴望减刑 现能够积极主动参加劳动,完成生产定额。李某与民警交谈时,多次提出想好好表现,争取减刑的机会,早日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