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沙洋范家台监狱服刑人员张某教育改造案例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8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服刑人员张某,1978年11月23日出生于汉川市,2008年1月30日因绑架罪被逮捕,2008年6月6日,以绑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于2008年9月26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经调查,张某1997年曾因强奸罪被判刑五年,于2001年3月1日刑满释放。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危险因素分析 1.现实改造表现 服刑改造期间,张某于2009年4月14日因与他犯打架斗殴被处禁闭七天。2012年5月31日因与他犯扯皮被处禁闭十五日。2012年5月4日晚8点40分,因为张某对另外一名罪犯张某某叫其外号“丑鬼”,两人发生争吵,张某打了张某某两耳光,后被同监室人员拉开,民警介入,并分别找两人了解情况后作出处理,之后两人都表态不再找对方麻烦,到了5月5日凌晨2点30分左右,张某某突然从床上起来,用口杯将张某脸部砸伤,其后民警将张某送到总医院,医生诊断张某脑外伤,面部骨折,并告病危,经医院抢救及治疗,张某于6月病好出院,后张某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加刑处理。张某病好回监后,常常以此事为借口多次找民警扯皮,拒绝参加劳动,说此次被打是监狱的责任,且张某在此后的服刑改造中还多次和同改之间发生暴力违纪,经民警多次教育后,收效甚微,被确定为顽危犯。 2.心理健康状况分析 服刑指导中心的老师分别对张某入监时、第一次、第二次禁闭后进行了三次心理测试。三次心理测试均显示:情绪易变,起伏不定,性情暴躁,易生烦恼。冲动性较强、做事鲁莽,情绪易激动。攻击性较强,不安守本份、恃强霸道,解决分歧容易诉诸暴力。有较强的报复欲,喜欢争强好胜,发号施令。自视极高,与人冲突时绝不退让,不择手段,易走极端,不留余地。有较为明显的犯罪思维模式。易激动,对环境不满意,高度的焦虑,会降低工作效率,影响身体健康。 3.家庭及成长环境分析 张某出生在农村,父母均为农民,家里环境条件一般,初中毕业后即在家务农,1996年12月因强奸罪被被判刑五年,于2001年3月刑满释放。释放后没有外出打工,在家待业。张某的弟弟也因犯罪被关押在监狱服刑改造。通过张某的家庭、成长环境以及犯罪前科可以看出,张某出生家庭环境较差、学历较低,没有正规工作,却自视甚高;想改变现实困境,但是自己及家人能力有限;理想与现实之间的激烈矛盾冲突使得张某较为偏执,易走极端,这点从张某多次暴力违纪以及两次被关禁闭可以看出。综合张某的现实改造表现、三次心理测试结果和对其成长环境的考量,张某具有严重暴力倾向。 (二)攻坚转化方案的制定 2012年6月14日,张某禁闭期满后,监狱考虑其现实表现,决定将其调入出入监监区严管分监区服刑改造。张某调入严管分监区后,监区根据其现实改造表现与危险性综合研判,成立攻坚教育专班,但是收效甚微。张某在严管分监区经常为小事与同改发生矛盾,有时甚至拳脚相向。经监区研究决定,报狱政科、监狱领导批准,2014年4月又将张某调入另一监区服刑改造。调入新监区后,监区成立教育转化专班,专班民警制定了新的教育转化方案,利用“系统脱敏法”分四步实施对张某的教育转化。 (三)攻坚转化方案的实施 系统脱敏法又称交互抑制法,是利用对抗性条件反射原理,循序渐进地消除异常行为的方法,通过学习与原来不良反应相对立的反应方式,从而习惯于接触有害的不良刺激而不再敏感,变为正常行为。针对张某的心理测试以及现实改造表现,决定分四个步骤开始进行攻坚教育,即一“跟”、二“并”、三“带”、四“植”。 1.一“跟”,建立共情关系 系统脱敏法的第一步“跟”是非常关键的,能否成功的建立共情关系,取决于前期的研判,取决于教育谈话者的高超谈话技巧。“跟”的精髓是承认被谈话者的观念,站在他的角度,利用他的思维去看待问题。对于张某,在谈话的过程中,民警认真的听他讲人生经历、犯罪经历以及服刑改造经历,肯定他是一个讲义气的人,懂得孝顺父母。及时的肯定他的优点,关心他的身体,关心他的家人,从而建立了良好的共情关系,这为教育转化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共情关系建立的这个过程要注重一个“听”字,民警在耐心倾听的过程中赢得其信任,不断寻找谈话的突破口和切入点,最终在攻坚转化小组的不断努力下,经过多次的谈话教育,民警成功地跟张某建立起了共情关系,为下一步的教育转化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二“并”,产生情感共鸣 在进行个别教育谈话的时候,将民警的观点与张某观点相融的部分,巧妙的合并在一起,这需要民警有高超的谈话技巧,或利用自己个人的人格魅力,或有与之相同的人生经历等,让其在不经意间与民警产生共鸣。在这个过程中,专班民警找到了两个共同点。一是张某对家庭有责任感,二是张某孝顺,对自己的父母非常孝顺。民警从一个人不管是好人还是坏人都要有家庭责任感,都要孝顺父母这方面着手,不经意地在谈话中穿插一些家庭责任感及孝文化的知识,慢慢的将自己的观念传达给张某。这个过程非常艰难,付出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经过长时间的谈话教育,不断地慢慢渗透,使家庭责任感和孝顺这两个点产生了情感共鸣,成功的实现了“并”这个步骤。 3.三“带”,达到感情共振 这是四个环节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了,为了能够成功地把张某带离出暴力违纪的泥潭,专班民警做了以下三件事:一是了解内心需求。通过平时的谈话,民警了解到张某入监一直担心自己父母的身体情况,由于父母长期在家务农,身体状况不是很好,特别是父亲,更是患有多种老年慢性疾病,入监后,父母亲对其很是失望,很少来监狱接见,张某非常渴望见到父母。出生在农村,也想好好地做事改变现状,但是往往事与愿违,服刑后,也想好好改造,争取减刑出狱帮助自己的父母多干些农活,承担起家庭责任。二是亲情帮教。主动通过家访了解家庭情况,把其父、母亲请进监狱内与其见面,并让张某父母劝其在监狱内积极改造,争取减刑早日出狱。通过这次父母进监的亲情帮教,缓解了张某的思亲、念亲之苦。通过张某与父母之间的面对面交流,弥补了他们亲情之间的裂缝,修补了亲情关系,父母之间的劝解更让张某慢慢转变和积极改造的决心。三是加强责任意识。看到张某在一天天变好,监区决定加强张某的责任意识,强化民警与其的信任度。监区研究决定将二楼的洗漱间和晾衣场交给张某管理,3个月内,张某把洗漱间和晾衣场管理得井井有条,民警和服刑人员都说他管理有序。通过加强责任意识,让张某自己看到了自己是一个能够做好民警安排事情的人,也有自己的优势。通过这三步的成功实施,民警的“带”这一步算是成功了。 4.四“植”,传播正确观念 看到了张某在一天天地变化,民警在欣慰的同时,更没有放松“植”的教育。“植”就是在日常的谈话教育中,通过各种鲜活的事例和故事“种”下自己的观念,引导其彻底放弃以前不好的行为习惯。对于张某来说,民警平常“植”下的观念就是让其平时注重把控脾气,控制自己的情绪,遇到问题和矛盾要理智的解决,而不是动不动就用武力解决。经过前面三个步骤的铺垫和民警的教育,这一步做起来就轻松多了。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民警长达一年多的教育转化,张某从一个监狱认定的顽危犯,逐渐的成为一个遵规守纪、服管服教的人,从而走上了正常的改造道路。张某于2011年12月27日、2015年5月26日、2017年10月20日三次经人民法院裁定减刑共两年一个月,于2017年12月7日刑满释放。可以说,在对张某的教育转化上,民警正是不断地拓展新的教育转化方法,从“心”开始,采用心理矫治方法,加上高超的谈话技巧和铁杵磨成针、不抛弃不放弃的精神,才使张某从一个顽危犯,成功的转化为一个遵规守纪,服管服教,走上正常改造道路的“正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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