卜江波律师因犯帮助伪造证据罪受行业处分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3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件情况】

2016年8月19日,卜江波因犯帮助伪造证据罪,被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2018年2月13日,湖南省司法厅作出湘司律罚决〔2017〕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吊销卜江波律师执业证书。

【处理情况】

经湖南省律师协会纪律惩戒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给予卜江波律师取消会员资格的纪律处分。

【给予行政处罚的依据】

《律师协会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十七条第二款:“会员被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吊销执业证书的,该会员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应当直接对其作出取消会员资格的纪律处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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