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严某,男,汉族, 1984年9月26日出生,小学文化,重庆市沙坪坝区人。因犯绑架罪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2016年6月16日投入重庆市三合监狱服刑。入狱前已婚,并有一女儿,服刑后不久妻子与其离婚,女儿由前妻抚养。 入狱前,严某因常年吸食冰毒而导致神经错乱,经常产生错觉。入狱初,严某表现积极主动,能较好完成习艺任务,被监狱评为“改造积极分子”,后来因舍房的一件衣服遗失,总是担心会被他人伺机报复他。管教民警通过谈话得知:严某自小叛逆,与父母关系不睦,且因多次犯罪而让亲人对其非常失望,入狱多年一直未获亲人探视。种种因素导致严某整日情绪低落、烦躁不安,与他犯关系紧张,更不愿意参加文体活动。管理民警多次与他谈心,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引导他如何释放改造压力、舒缓情绪,耐心讲解相关法律法规。一系列的举措,却收效甚微,他的状况仍然没有任何改观。后来,严某更是因为故意拖欠劳动任务、悄悄把车间的生产原材料带回监舍而被监区给予了非常严厉的处罚。在后来的改造中,他的情况变得越来越糟糕,时常和同改发生争执、甚至动不动就和同改抓扯。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改造表现 2018年4月,严某发病后被送往监狱医院治疗。期间,严某不积极配合治疗,并拒绝服药,悄悄把药扔掉,情绪极不稳定。鉴于严某以上改造变化,为促进其改造,2018年4月,监狱将严某调入七监区医院,作为重点观察管制对象。 2018年7月22日,严某不按时上交签字笔,在监督岗提醒时严某大发脾气,并顶撞现场值勤民警。2018年9月14日,严某与王某在洗漱间发生口角,对王某大打出手。监区领导、管理民警针对其表现情况,开展了耐心细致的教育,严某始终不愿与民警交流。同时,驻狱检察机关找他谈话,严某没有认罪悔罪的想法。鉴于严某的现实改造表现,2019年9月29日,监狱将其确定为“危险顽固罪犯”加以管控和教转。 (二)危顽症结所在 为早日实现对严某教育转化,监狱成立了监狱、监区两级攻坚转化小组。经民警多次谈话后,逐步了解到严某的危顽症结所在: 1.思想原因:严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认识不够,对民警的教育有严重的抵触情绪。 2.认知原因:严某法律意识淡薄,导致他总是认为自己不是故意犯罪,是间歇性精神病发作而导致的,所以他认为法院的判决过重。 3.社会原因:由于自己的多次犯罪给家人带来了伤害,又因父母年迈没能与其联系,因此,严某没有家人的关爱,自信心缺失,不愿与他人交流,把自己完全封闭起来。 4.环境原因:严某只有小学文化,从小家庭疏于管理,长期与社会闲散青年游荡。正因如此,严某社会恶习较深,入狱后,监狱的规范化管理让严某产生了抵触情绪,服刑意识和身份意识淡薄。 5.自身原因:严某性格暴躁、偏执、孤僻、太自负、狂妄自大、固执己见、自以为是。不善于听取他人的意见和观点,缺乏合适的发泄情绪的方式,完全以自我为中心,与他犯关系紧张。对监狱生活负面情绪累积较多,思想包袱较重。 (三)犯因分析 1.成长过程:严某出生在重庆市沙坪坝区一个普通家庭,由于父母长期忙于挣钱养家,忽视了对严某的日常管教,同时,严某作为家里的小儿子,父母对其较为娇惯,使其养成了一些生活恶习,加之严某学习成绩一般,小学毕业后不久便一直在外打工。 2.社会经历:严某在未成年期间触犯法律,曾在少管所管教过,然后到江苏打工,经常是每个厂做一段时间就换厂。严某好逸恶劳、好高骛远,毫无责任心,对家庭亲人不管不顾,长期在外花天酒地,还染上了吸毒、赌博等恶习。但严某打工的微薄收入不能支撑其无度的挥霍,欠了不少债务,为了想经济上来得快点,产生绑架的念头,最终走上了犯罪道路。2015年6月7日,严某将因绑架被公安机关查获并逮捕。 (四)心理行为及分析 入狱初期,严某SCL-90测试结果为: 偏执:不固执己见,不多疑,对事情的看法较全面、客观、理智看待问题。 恐怖:没有恐怖症的感受或行为,内心有一定的不安全感,觉得监狱环境有一定的不安全因素,偶尔充满恐惧感。 抑郁:没有抑郁症状,对文体活动有较强的兴趣、经常参加监狱监区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对生活充满信心,对自己的将来充满希望。 人际关系:能主动与周围的人交往,人际交往交际能力较强,交际面较广,自立、自信。 精神病性:遭遇生活事件能正确的面对,能及时有效的调整自己的心态,正确处理自己所遇到的突发事件,无异常表现,没有精神病性表现。 自杀倾向:无自杀倾向 在全面了解、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民警认为严某具有较强的自立、自信、交际交往、活泼开朗、团结友爱的复合特点,且严某不具自暴自弃行为,也无抗改行为,具有较强的可塑性。 在近两年的改造,严某性格及表现发生了如下变化: 改造中期,严某SCL-90测试结果为: 偏执:有时可能固执、多疑,对一些事情的看法存在偏激,不能客观、公正、理智看待世界。 恐怖: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类似恐怖症的感受或行为,内心有强烈的不安全感,觉得周围环境不安全,处处充满恐惧。 抑郁:抑郁症状较严重,对任何事情都没有兴趣、不愿意活动,对生活没有信心,感到悲观绝望。 人际关系:不能主动与周围的人交往,交际能力较差,交际面较窄,常感到自卑、沮丧。 精神病性:可能遭遇生活事件一时难以接受,不能及时有效的调整自己的心态,出现一些异常表现。 自杀倾向:自杀倾向较大 在全面了解、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民警认为严某具有偏执、孤僻心理和抑郁心理的复合特点,且严某曾有自暴自弃和抗改行为,具有较强的现实危险性。 (五)教育矫治方案 通过以上因素分析,结合严某的现实改造表现,监区制订了针对性的教育转化方案,促使其尽快放下思想包袱,树立改造信心,早日投入正常服刑改造。 1.利用亲情帮教,帮助重拾信心。 监区民警与严某父母亲取得联系,并说服其父母亲来狱探望,还联系了离异的妻子,带其女儿来亲情接见,使其感受到亲情的温暖,共同教育转化严某,并利用亲情帮教,唤起其作为儿子、父亲的责任感。积极协调相关科室办理亲情电话,方便其与家人沟通。 2.实施人文关怀,搭建信任平台。 从心理疏导入手,掌握真实情况和真实心理。通过沟通,打消严某对民警的不信任,引导其重新找到生活和改造的目标,建立相对信任的交流平台。鼓励严某多参加文体活动,丰富业余生活。在生活上予以关心,帮助协调监舍内犯群关系,逐渐融化其内心坚冰,为下一步的攻坚转化打下基础。 3.明确罪犯身份,强化行为养成。 成功搭建沟通平台后,由专管民警对严某进行道德品行、法律知识、认罪悔罪教育,帮助其分析犯罪原因以及所犯罪行为给他人及社会造成的危害,强化悔罪意识和身份意识。 4.加强法律学习,重塑劳动观念。 针对严某文化程度较低、法律知识欠缺的情况,重点进行普法教育。从《监狱法》和监狱关于罪犯劳动改造的相关文件入手,普及法律法规知识,以劳动改造促进思想改造。利用已经建立起的信任平台,灌输劳动改造的观念,促其积极参加劳动。 5.结合监区实际,创新转化手段。 根据严某在向民警汇报思想时表示自己坐着经常走神,偶尔产生幻觉等情况,结合监狱开展的罪犯行为规范整治活动,让其停止劳动住院治疗,并安排护理看管、心理辅助,督促按时服药,以及给予生活帮助,使其感觉到民警和同改的关爱和帮助,从而让他内心感到真正的温暖和民警的关怀。 6.开展专业治疗,做好心理疏导。 针对严某较为突出的精神及心理问题,采取专业精神科医生治疗与个体心理咨询相结合的方式,分步骤、有计划地进行矫正治疗。在此过程中,进行阶段性心理评估,根据现实改造表现和心理评估结果,及时调整教育转化方案。 (六)教育矫治难点 1.性格因素:严某性格本来外向,后来固执己见、偏执,从主动交际交往到不与他人交流,不爱参加集体活动,兴趣爱好本广泛却变得不参与,劳动改造态度积极变得抗改,且与他犯相处困难。 2.认知因素:严某教育程度也较低,自我为中心的意识重,加之法律知识匮乏,认识问题固执片面,对民警的教育有一定的抵触情绪。 3.家庭因素:严某服刑期间没有主动与家人联系,缺乏亲情的关爱和呵护;对女儿十分思念和担忧,其前期又失去消息。 4.心理因素:严某现在存在较强的偏执和戒备心理,自卑、抑郁情绪较为明显。 (七)预期矫治目标 1.通过亲情帮教唤醒其家庭责任感,帮助树立改造信心。 2.增强法律意识,提高认罪悔罪意识,减少违规行为,增强自我情绪控制能力。 3.利用药物治疗与心理矫治相结合,帮助严某适应监狱改造环境,并能与他犯较好的交流沟通,缓解心理压力。 4.提高劳动改造积极性,完成规定的劳动任务,利用劳动改造促进思想转化,养成良好生活习惯。
【教育改造成效】
通过监狱、监区及专管民警大量细致的攻坚转化工作,并邀请严某父母亲来狱探视,有效利用亲情帮教帮助严某转化。现在严某在思想认识和改造表现方面都有了较大进步:一是能够主动配合医生的治疗和自觉服药,懂得珍爱自己的生命;二是能够听管服教,遵规守纪,从2019年9月后,未发生违规违纪行为;三是对民警的信任度增强,能够主动与民警交流沟通;四是劳动态度有所转变,由消极劳动转变为现在的积极劳动;五是与犯群的人际关系趋于缓和,能够较好的与他犯交流相处,并能主动参加文体娱乐活动;六是与其父母和前妻取得联系后,父母、前妻和女儿进行亲情帮教,家人鼓励其积极改造,严某也表示要调整心态,下定决心,积极改造。 鉴于严某现实危险性思想基本消除,经监区和监狱评估,认为已达到了预期转化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