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语音证据保全公证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3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当事人陈某发现其所投资的某某公司没有按照双方此前的约定正常经营船舶,损害了其合法权益。XX年XX月XX日,陈某遂以“XXXX”账号两次通过公证处的“公证云”通话录音功能(以下简称“语音证据保全系统”)联系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余某某,商讨船舶投资款的返还事宜,均协商未果。为维权所需,陈某来到公证处申请对其通过语音证据保全系统所固定的取证过程及内容出具公证书。 公证人员审查核实了“XXXX”账号的注册信息与陈某的身份信息,并向陈某告知了办理保全证据公证的法律意义及法律后果。其后,公证人员通过公证处“公证云”后台调取并校验陈某申请出具公证书的证据文件及相关数据文件,对陈某利用公证处语音证据保全系统对双方通话过程进行实时录音以及上述录音文件自生成之日起未被修改等事实进行了确认。在刻录好存有上述录音文件及公证处出具的相应的《电子数据保管函》等内容的光盘后,公证员为申请人出具了保全证据公证书。 在科技不断发展与民众维权意识日益增强的现代社会,电话录音开始作为呈堂证供频繁地出现在法庭上,如何确保自己所提交的电话录音能够被法院采纳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已经成为当事人最为关心的问题。本案中,公证机构为当事人提供的通话录音功能服务,能够真实、完整地记录双方的通话号码、通话时间和通话内容等事实,权威、真实地还原通话场景,在其需要时还可以一并提供出具保全证据公证书服务,显著增强电话录音证据的证明效力,成为有效预防纠纷、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

【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 (XX)XX字第XX号 申请人:陈某 公证事项:保全证据 陈某于XX年XX月XX日通过本处“公证云”(本处在线公证网站,网址为https://xxxx.egongzheng.com,下同)提交公证申请。 根据陈某向本处所提交的材料及其本人确认,其于XX年XX月XX日在本处“公证云”注册了用户名为“XXXX”的账号。申请人陈某称其为维权所需,于XX年XX月XX日通过本处“公证云”通话录音功能(以下简称“语音证据保全系统”),对其与余某某确认有关事实的通话过程进行了保全(拨入的号码为XXXX,被叫电话号码为XXXX),并于XX年XX月XX日申请对其通过“公证云”的通话录音功能所固定的取证过程及内容给予出具公证书(申办号:X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的有关规定,在对“XXXX”账号的注册信息与陈某的身份信息进行核实后,本处于XX年XX月XX日受理了上述公证申请。本公证员与本处公证人员郭某某于XX年XX月XX日登录本处“公证云”后台,调取了陈某申请出具公证书的证据文件及相关数据文件,查明如下事实: 一、号码为XXXX的电话于XX年XX月XX日XX时XX分XX秒接入本处语音证据保全系统,通过该系统拨打号码为XXXX的电话进行通话,该通话至XX年XX月XX日XX时XX分XX秒结束。“语音证据保全系统”对通话进行实时录音,录音取得的文件(文件名称:某某.wav)经同步校验、加密后存入本处服务器,本处出具了编号为XXXX的《电子数据保管函》。 二、号码为XXXX的电话于XX年XX月XX日XX时XX分XX秒接入本处语音证据保全系统,通过该系统拨打号码为XXXX的电话进行通话,该通话至XX年XX月XX日XX时XX分XX秒结束。“语音证据保全系统”对通话进行实时录音,录音取得的文件(文件名称:某某.wav)经同步校验、加密后存入本处服务器,本处出具了编号为XXXX的《电子数据保管函》。 本公证员与本处公证人员郭某某在调取文件时,对调取的录音文件进行了校验,确认调取的录音文件自生成之时起未被修改,随后,将上述录音文件下载至本地电脑。 根据以上事实,兹证明:一、申请人陈某于XX年XX月XX日XX时XX分XX秒至XX年XX月XX日XX时XX分XX秒,使用号码为XXXX的电话,通过本处“公证云”语音证据保全系统拨打号码为XXXX的电话,与对方进行通话;二、申请人陈某于XX年XX月XX日XX时XX分XX秒至XX年XX月XX日XX时XX分XX秒,使用号码为XXXX的电话,通过本处“公证云”语音证据保全系统拨打号码为XXXX的电话,与对方进行通话;三、本处“公证云”语音证据保全系统对上述双方的通话过程进行实时录音,录音取得的文件存入本处服务器,上述录音文件自生成之时起未被修改;四、附于本公证书之后的光盘系本公证员及本处工作人员郭某从本处“公证云”下载的录音文件及本处出具的相应的《电子数据保管函》刻录而成,录音文件的内容与该电话通话内容一致。 附件:存有《电子数据保管函》、操作日志、证据文件的光盘XX张 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省厦门市鹭江公证处 公证员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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