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律师执业权利被侵害情况】
2017年8月2日,重庆市律师协会接到北京盈科(重庆)律师事务所邓宏律师反映,称其2017年7月13日在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发表庭审辩论意见时被审判人员多次打断。在庭审后签署庭审笔录时,其认为笔录中记录的内容有重要遗漏,遂于7月14日通过电话联系该案承办人希望调取庭审录音录像,但承办人称只有审理刑事案件才会有同步录音录像,因本案是民事案件,无法向律师提供录音录像。邓宏律师在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该案审判长等多方反映无果情况下,向重庆市律师协会维权中心提出维权申请,请求维护律师平等辩论、发表意见、查看庭审录音录像等诉讼权利。
【维权过程】
重庆市律师协会维权中心接到反映后,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书面反映了律师提出的有关情况,商请协调解决。2017年8月4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杜某某接待了邓宏律师,了解核实有关情况。2017年8月14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及技术处的领导邀请重庆市律师协会维权中心负责人前往,答复说明了有关录音录像设备出现操作失误的情况。
【维权结果】
通过重庆市律师协会和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多次协调,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新于2017年9月3日组织第二次开庭,确保邓宏律师的辩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