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例背景】
戒毒人员李某,男,29岁,初中,已婚,江苏省连云港市人,有多次吸毒戒毒经历。李某从小右手臂残疾,长期使用左手形成了“左撇子”思维,性格孤僻、怪异,头脑中毫无纪律、规矩意识,做事情逻辑性、条理性较差,生活较懒散,但其个人的音乐节奏感、旋律感和表现欲较强,针对这种情况,在教育过程中运用综合音乐治疗方式来激发其内心深处的热情、动力和荣誉感,激励其安心戒治,并为其他戒毒人员起到表率作用。
【案例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戒毒人员李某因母亲分娩时难产造成他右手臂折断后致残。右手臂长期无法正常活动,导致右手臂短小并肌肉萎缩,从小使用左手形成了左撇子。因为心存愧疚,父母从小对其较溺爱,其性格孤僻、怪异,头脑中毫无纪律、规矩意识。上学期间一直不求上进,学习成绩较差,经常逃学、打架,不思进取,经常出入游戏厅、歌舞厅、网吧、KTV等中学生不应该出入的场所,初中没毕业就辍学在家,混迹社会,沾染了不少社会恶习,养成了自由散漫、追求刺激、好勇斗狠等不良习惯。同时,在这个过程中因为好奇心,追求刺激,在朋友诱惑下吸食冰毒,此后沉陷其中无法自拔,吸食冰毒达十二年,先后多次被罚款、拘留、社区戒毒、强制戒毒。 1.入所表现 遵规守纪意识差。对各项管理制度、所规队纪,充耳不闻。在习艺劳动中经常性不能遵守劳动纪律,对民警提出的要求抵触情绪强烈,并在民警教育后不接受民警的处理。 身份意识较淡漠。与其他戒毒人员不能融洽相处,经常与他人因琐事发生口角,甚至大打出手。李某对自己的个人卫生和安排的集体卫生抵触情绪强,但也不向民警汇报,接连三天对自己的卫生包干区不闻不问,导致其所在宿舍连续在卫生检查时受到批评,同宿舍戒毒人员在批评李某的所作所为时,李某与其争论不休,并想动手殴打该戒毒人员被宿舍长和值班民警及时制止。 不能够吸取教训。对民警的教育抵触心理十分强烈,每次李某在违规违纪后,民警对其批评教育时,李某总是充耳不闻,一副无所谓的态度,并且对民警安排的制度学习十分不配合,采取软抵抗的方式来回应民警的管理和教育。 康复劳动态度差。长期完不成民警下达的劳动任务,在劳动中想干就干,不想干就不干,劳动纪律执行很差。下队后这段时间内,十分抵触习艺技能的学习,长期完不成劳动任务,并且劳动产品的质量很差。 2.原因分析 家庭因素:李某出生时其母亲难产造成右手臂折断后致残,父母对此心存愧疚,处于一种对其弥补的心理,从小对其较为溺爱,娇生惯养,对其有求必应,不健康的家庭教育环境,也为其性格缺陷的形成埋下了祸根。 社会因素:李某辍学后,长期在歌舞厅、KTV、游戏厅、网吧等不健康场所游荡,认识了一帮社会闲散人员,并且和他们厮混在一起,人生观和价值观扭曲,做任何事情不考虑对与错、是与非,也不考虑后果。 心理因素:做事情以自我为中心,爱钻牛角尖,缺乏同情心,遇到困难和挫折首先选择逃避、隐忍和用毒品麻醉自己,处理问题倾向于使用暴力。 生理因素:由于从小右手手臂残疾,一直使用左手,形成了“左撇子”思维,做事情逻辑性、条理性较差,生活较懒散,但其个人的音乐节奏感、旋律感和表现欲较强,很喜欢歌舞厅舞台上的那种“嗨”的感觉,用他自己的话说:“只要给他一个舞台,他就可以忘掉一切。” (二)方案制定与实施 1.强化心理疏导,改变行为认知 通过分析李某的成长经历和现实表现,我们认为该戒毒人员存在一定的“左撇子”偏执症状、人际关系障碍和暴力倾向,民警对其进行了心理测试和心理评估,测试和评估结果显示,该戒毒人员有焦虑、暴躁、自控能力较差等心理和行为特征,但心理正常,人格相对稳定。针对其心理和行为特点,民警逐渐加强与其沟通,及时对其进行心理辅导,消除其对民警的心理隔阂和抵抗,逐步解决其心理问题,让其摆脱消极的戒治心理,为其建立健康的心理轨迹,用积极的戒治态度面对每天的生活。 2.借助综合音乐治疗,提升戒治成效 针对戒毒人员李某的音乐节奏感、旋律感和表现欲较强的特长,民警着重从几个方面来促使李某转变:(1)利用教育日、休息日和晚间教育期间经常开展一些歌唱比赛活动,来调节戒毒人员的身心,每次民警都鼓励李某积极展示自己的才华,以此找回他的自信并逐步改善与他戒的关系。(2)利用空闲时间为其讲授音乐的基本理论知识,带其认识音符、音高、节奏等理论知识,训练他歌唱的发声技巧,并且在歌唱的时候要求他学会认知情感,表达情感,控制情感,竟而上升为在戒治生活中要控制自己的情绪。(3)鼓励和指导他积极创作新的歌曲。李某辍学后,长期混迹在歌舞厅、KTV等场所并有在这些场所工作的经历,他自己有一定的说唱功底,针对这个特长,民警鼓励和指导他将所内戒毒人员《规范三字经》与自己的说唱功底结合创作演绎出来,在2019年春节戒毒人员文艺汇演中受到了领导、民警的肯定和戒毒人员的一致好评。 在音乐的旋律和节奏中,李某又找回了自信心,民警会适时给予鼓励并提出要求,引导他要能够正确认识自我,能理智客观评价自己,正视自身的优缺点,学会认可自己和欣赏自己,体验满足感和幸福感,形成自信和乐观的人生态度等品质,要广泛结交益友,要感受生活的乐趣,明白人生的意义。 3.严肃所规纪律,规范行为养成 在对李某进行教育矫治过程中,李某的思想和行为出现多次反复,对此,民警对其进行教育疏导的同时,加强对其所规纪律教育和《一日戒治规范》学习,强化其行为养成和规矩意识。(1)严格按照《一日戒治规范》要求他在个人卫生、队列行进、生产劳动、康复训练、教育活动等各方面遵守纪律,对其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指出,对其取得的进步及时进行表扬,强化正向激励;(2)安排表现比较好的骨干人员对其开展“同伴教育”,与他“同吃”“同住”“同劳动”“同训练”,通过骨干人员的示范效应,李某逐渐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也找到了戒治方向,改变了不正确的戒治态度,身份意识明显增强,有效激发了其戒毒矫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戒治成效 自我评价:通过民警持续的指导和关怀,我的戒治信心越来越强,解戒后一定远离毒品,真正承担起对家庭、社会的责任。 家人评价:从一次次亲情电话和探访中感觉到他的情绪控制能力逐步增强,从开始的抱怨变为分享戒治生活中的酸甜苦辣,并向父母家人承诺争取早日解戒与家人团聚。 同戒评价:戒治态度日益端正,从开始毫无纪律、规矩意识,生活较懒散,变为能遵规守纪,生活有条理,能与同戒友好相处,控制自己的不良情绪。 民警评价:逐步适应戒治生活,积极配合民警工作,有问题能及时反映,采取正确的方式方法处理问题,更加懂得通过自身调节和寻求他人的帮助来疏导不良情绪。
【案例思考】
(一)全面掌握,对症下药 在教育矫治过程中,要全面掌握戒毒人员的思想和情绪状态,根据戒毒人员的具体情况调整教育策略。在充分理解、尊重、取得信任与认同的基础上,通过帮助其实现自身的价值,改善策略,稳定情绪,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二)提高认知,攻心为本 在对戒毒人员开展教育矫治过程中,要把提高他们的心理健康水平、适应环境能力和良好的人际关系交往能力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这是心理咨询工作本质要求的体现。 (三)提升素养,持之以恒 实现自身素质的不断进步是我们有能力做好教育矫治工作的关键,这就要求民警要不断提升自己的谈话教育能力,增加法律知识储备,提升人文素养,只有这些基础能力具备了,再辅之以耐心、恒心和热心,才能真正做好教育矫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