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例背景】
苏州市后续照管指导站主动适应全省后续照管工作的发展需要,紧紧围绕“让照管对象个人安定、家庭满意、社会认可”的总体要求,苏州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苏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苏州市自强服务社沟通联系,形成以司法行政主导、公安司法部门紧密协同,社会团体专业运作的苏州特色“3+3”融合发展模式,推动后续照管从相“加”迈向相“融”,以前单一的照管模式已经不能适应当前戒毒人员的增长速度和当前毒情、戒情的实际情况。摸索一条由多方力量组成,集多样照管服务为一体的融合模式是大势所趋。
【案例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后续照管对象李某,男, 1974年出生,初中未毕业,至今未婚。1991年中学肄业后一直无业状态,直到2009至苏州某汽车租赁公司上班,之后又辗转换了几个工作,2011年至今在民营单位做销售。母亲为退休职工,父亲已去世多年,目前李某与母亲同住。 李某2006年因吸食毒品海洛因被查获,被处以强制戒毒3个月。2007年李某因再次吸食毒品海洛因被被公安机关处以劳教戒毒2年,后操守保持了好几年,2015年被公安机关查获吸食冰毒,被强制隔离戒毒两年,2017年12月解除强制隔离戒毒,苏州后续照管指导站对其进行跟踪回访、帮教、照管。 李某自2007年起多次吸食毒品海洛因被公安机关查获并处以强制戒毒和劳教戒毒,期满出所后接受社会帮教情况不稳定,2015年至2017年在江苏省太湖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治,2017年12月出所后被公安机关裁定接受社区康复3年(自2017年12月至2020年12)。 苏州后续照管指导站在收到服务对象李某的社区康复裁决书和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后,与平江司法所工作人员、自强服务社社工立即到服务对象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查阅前科、户籍等相关资料,分别采访了社区民警、周围邻居和戒毒所分管民警,对照管对象的成长经历、生活环境、家庭背景等基本情况有了一个初步了解,为与服务对象进行第一次访谈做好了比较充分的准备。 (二)分析评估 后续照管工作者在掌握基本资料后,在派出所社区民警的陪同下,对李某进行了第一次访谈。后续照管工作者先就自己的身份和工作职责进行了说明,并就社区康复、后续照管和“千人工程”的要求和规定进行了解释,让照管对象正确了解后续照管工作的服务内容和范围,认清形势,端正态度,积极配合后续照管工作者的工作。最后,李某在社区康复协议、后续照管协议、“千人工程”协议和尿检委托协议上签字,确认接受照管及康复工作。 根据和照管对象之间的访谈,后续照管工作者对资料进行了整理,并据此对李某问题的成因和发展变化过程进行了评估: 问题所在:2004年开始,在朋友的影响下,抱着好玩的心理开始吸食海洛因,成瘾后发展到注射;开始在苏州购买,后来钱不够,就到上海购买价格低的海洛因;毒资开始伸手向母亲要,后来靠非法收入,甚至以贩养吸。 产生原因:父亲过世早,母亲溺爱,精力集中在养家糊口,缺乏对李某的管教和关爱;李某文化程度低,初中肄业,没有谋生技能;一直没有正式工作,混迹社会,结交的都是不良人员,社会背景复杂。 曾作出的努力:李某比较孝顺,一直同母亲住,对母亲一手把他拉扯大心存愧疚感,对吸毒所犯下的过错有所悔悟;2008年交往了女友,对生活有了新目标,尝试过脱离毒圈,找份正经工作,2009年曾在汽车租赁公司当驾驶员,后嫌工作辛苦、收入低,没有坚持下去;后来股票形势不错,自己学习后在家炒股挣钱,同以往的毒圈交往减少。 (三)方案制定 目标:帮助照管对象戒断毒瘾,脱离毒圈,鼓励照管对象自强自立,克服困难,树立生活的信心,最终重新融入正常社会,家庭幸福。 计划: 1.组成联合帮教小组,由公安、司法、社区、社会专业团体人员组成。将“硬性”尿检管理与“软心”劝解引导深度融合。以定期见面访谈和尿检、突击尿检的管理服务方法,督促服务对象戒断毒瘾,正常生活;利用家属、禁毒志愿者、社区工作人员、社区民警形成“五位一体”的戒毒康复网络,一起参与帮教工作,帮助服务对象脱离毒圈、戒断毒瘾。 2.借助街道联络专员、自强社工人员、司法专职人员、社会志愿人员、家庭监督人员,做好回访的排摸、分析与反馈。用上门家访、手机、电话、网络等形式,对照管对象进行心里辅导、政策引导,鼓励其自强自立,克服困难,树立信心,增强家庭责任感,尝试走入正常社会。 3.在戒毒康复过程中掌握、记录、分析服务对象的变化,整合社会资源,积极解决服务对象的实际困难,以取得信任。 4.运用信息对接机制、信息互通机制、联动处置机制在戒毒康复计划实施过程中,合理运用,有效控制,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使服务过程能顺利开展。 (四)方案实施 1.多方参与,暖心帮教,使之积极参与到照管服务中来 在与李某正式签订社区康复、后续照管、“千人工程”三项协议后,后续照管工作者按照服务计划对李某开展身体康复、心理咨询、教育帮教工作。因为李某自2009年劳教戒毒期满后对社区进行的帮教工作不重视,尿检记录不正常,因此后续照管工作者联合自强服务社工对其定期尿检和突击尿检相结合,加大力度检查李某是否有复吸迹象。同时请社区民警施压,保证李某按规定时间进行尿检。一阶段尿检工作下来,李某都能做到随叫随到,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尿检,结果都为阴性,证明李某做到了生理脱毒,使后续照管工作者将工作重心调整到对李某心理、生活、就业等政策的帮助上。当然,服务对象对这样大力度的尿检也颇有微词,认为影响到了正常生活,社会工作者将服务计划详细地向他解释说明,强调尿检结果是证明服务对象戒断毒瘾的有效手段,是社会工作者向服务对象提供进一步服务的基础。通过沟通,服务对象接受了后续照管的工作方式,愿意继续配合康复、帮教工作。 2.纠正认知,耐心教导,正确引导树“三观” 但接下来,李某提出后续照管要帮他落实低保,因为不少毒友都靠低保生活,他也想办。指导站根据掌握的资料,明确拒绝了他的不合理要求,并耐心解释:“你40才出头,一米七几的个子,人又帅气,虽然没有技能,但身体健康、四肢健全,明显不符合享受低保的标准,好意思去和社区里的老弱病残争低保吗?你最主要的问题出在好吃懒做,不要年纪轻轻就把希望放在靠国家养的上面,以前靠母亲养活,结果还不是拿钱去吸毒?只有自力更生,才会更珍惜来之不易的生活。” 3.正向帮教,就业指导,帮助其自食其力 通过多方疏导开解、教育,以及创业就业理念的教育引导,通过与母亲的多次沟通,在亲人的支持下,李某下决心自谋职业,开了一家饭店。女友帮着经营,开始只做熟人和回头客的生意,后来联系上了旅行社,扩大了业务,做上了旅游团队餐,添加了不少人手,亲戚也来帮忙,生意做的很红火。母亲也为儿子的转变而高兴,多次来夸奖儿子懂事、孝顺。李某对于社会工作者的康复、帮教工作比较配合,自己也主动脱离原来的毒圈,不再与他们联系,周围邻居、社区干部、社区民警也反映服务对象情况好转,有进步。 4.面临困境,及时介入,心理咨询解危机 但是好景不长,李某和旅行社闹翻,没了团队餐饭店里的生意逐渐减少,房东又要加房租,再加上开饭店的时候向朋友借了钱,现在朋友急用,考虑到诸多情况就把饭店转让了。李某一时陷入了困境与自卑之中,脾气也逐渐爆发,开始不理工作人员,开始玩起了失踪,李某善作主张用母亲的钱租了房子开起了棋牌室。指导站了解情况后,知道李某正处于“高危”时刻,立即派出专业的心理咨询师与工作人员为其进行心理疏导,同时运用家庭疗法对李某与其母亲进行家庭关系咨询。在咨询师的努力下,李某吐露了实情,原来在经营棋牌室的时候需要熬通宵,他精神吃不消,后来受面试失败的打击,心瘾难惹,牌友时常拿出冰毒引诱他,但是他忍住了几次。 后续照管工作者了解到该情况后经常规劝他找份正式工作,远离“高危”行业,不要沉迷赌博。李某想想社会工作者的话也对,慢慢的接受了规劝。有一次去了一家房地产公司应聘,已经面试成功,但人事科调取他档案后发现他有吸毒前科,最终没有签约。李某很受打击,对生活产生了悲观的念头,痛恨社会歧视他这样的群体,社会工作者通过心理辅导缓解他的心理压力,让他要坚持,不要放弃,错过一次就不能再错下去,只要改,什么时候都不迟。服务对象一边帮社区打扫卫生,一边继续投简历,后续照管工作人员趁热打铁引导他利用空闲时间参加了失业人员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他拿到厨师证书后还享受了创业基金的扶持和国家的社保补贴。 5.不抛弃、不放弃,坚持就是胜利 2018年10月事情有了转机,他在去一家酒楼吃饭的时候得知下半年会招厨师及帮工,他符合条件,而且招工的负责人很欣赏他。李某又对生活充满了希望,等待机会。李某在指导站、社区的共同努力下如愿以偿进入了那家酒楼开始实习,他坚持边上班边康复,并逐步调整心态,参加了禁毒宣传志愿者。2019年1月,服务对象同公司签订了正式合同。现在整个人精神饱满、生活正常,其母亲也整天笑得合不拢嘴,催着他在工作之余抓紧解决个人问题。李某也一如既往的配合后续照管工作,也成为一名“千人工程”的典型培育对象。 (五)实施效果 经过社会工作者的辛勤努力,后续照管、康复工作成效显著,李某戒断毒瘾保持操守2年,脱离毒圈,目前心理状态平稳,遇事冷静,会自我提醒和自我预防渴求欲,学会了抗复吸技巧并能够坚定信念的及时使用,杜绝外来因素的干扰。同时保持自己工作状态的稳定,慢慢学会了人际交往,特别是家庭关系的处理,保持生活正常,家庭幸福,重新融入了正常社会。
【案例思考】
(一)李某的二年后续照管期限是一个变化的过程,各方照管工作者们在其中扮演各种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为照管对象提供了联合帮教及复合型的服务,将以往公安、司法、街道的工作整合在一起,并赋予更多内容。在整个过程中,需要社会工作者时时留心、刻刻留意,随时掌握服务对象的思想动态和情况变化,并据此灵活变更社区康复计划,使社区康复、后续照管融合发展,帮教工作合理、有效地开展。社会工作者除了按规定对照管对象进行尿检访谈以外,还为其提供了政策引导、争取合法的权益;鼓励其树立生活的信心,要自立、自强;在其情绪低落的时候进行心理疏导、缓解压力;向照管对象倡导合理行为,并尽量创造条件排除困难。 (二)正视社会对照管对象或者说是吸毒人员的歧视现象。所谓“一日吸毒,终生吸毒”。不可否认,照管对象的复吸率是很高的,原因很多,离不开社会大环境的影响;但也有部分照管对象通过自己的努力,通过社会工作者的服务最终成功摆脱毒瘾,重归社会。虽然《禁毒法》《戒毒条例》中明确规定入学、就业、享受社保等方面不得歧视戒毒人员,但他们在日常生活中受到社会歧视的影响很大,在一定程度上将他们重新推入了毒魔的怀抱,需要社会来深入思考。 (三)《禁毒法》《戒毒条例》中明确规定了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但在实际工作中,社会工作者只能接触到吸食常规毒品的服务对象,对于个别滥用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案例缺乏经验和知识,无法判别和检测,需要加强学习和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