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活动概况】
2013年以来,富川瑶族自治县深入贯彻实施“六五”和“七五”普法规划,积极推进法治宣传工作创新发展,根据当地瑶民的风俗习惯,结合本县“土梧州话、瑶话、客家话”等多种语系并存的特点及群众喜闻乐见“蝴蝶歌”、“辣咧香”、“绣球歌”、“快板”等瑶族山歌唱腔特色,因地制宜,认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积极组建“普法山歌”文艺宣传队伍。截止目前,全县共有十二个乡镇,六十二支队伍,分别有唱“土梧州山歌”、唱“过山瑶歌”、“平地瑶歌”、和“客家山歌”等普法山歌文艺宣传队。现在富川境内就形成了一支多种语系并存的“普法山歌”文艺宣传网络。
【重点宣传内容】
(一)《宪法》规定公民的基本义务有哪些 基本义务是指《宪法》规定的公民必须履行的法律责任,它决定公民在国家生活中的政治与法律地位。《宪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第五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第五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第五十五条规定,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 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第五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二)在朋友圈传播谣言会被判刑吗 《刑法修正案(九)》第三十二条规定,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罪名补充规定(六)》将该款的罪名确定为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针对网络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刑法修正案(九)》增加专门条款予以规制。今后,网络传谣行为要负最高刑为七年有期徒刑的刑事责任。 (三)单位和个人如何维护乡村清洁卫生 《广西乡村清洁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维护乡村环境卫生,不得有下列行为: 1.在公共场所、公路、乡村道路、田间倾倒渣土、垃圾,排放污水,堆放杂物,丢弃农药、化肥包装物和农业废弃物、畜禽尸体; 2.在公共场所、公路、乡村道路堆存粪便; 3.在公路、乡村道路晾晒谷物、秸秆等物品; 4.向沟渠、池塘、河流、湖泊、水库、海洋等水体直接排放畜禽养殖粪便、污水,丢弃畜禽尸体,倾倒垃圾和其他废弃物; 5.在人民政府划定的禁烧区域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 6.其他影响乡村环境卫生的行为。 (四)违反《反家庭暴力法》应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规定,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三十五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未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向公安机关报案,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六条规定,负有反家庭暴力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广西人口和计生条例》出台后,如何确保全面两孩政策顺利实施 为稳妥扎实有序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依法组织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完善相关配套制度。贯彻落实新修改的《广西人口和计生条例》,逐步完善相关行政法规和配套政策,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做好奖励优惠政策衔接的工作,改革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加强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加强出生人口动态监测,研究解决政策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政策平稳落地。 2.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资源。根据生育服务需求和人口变动情况,合理配置妇幼保健、儿童照料、学前和中小学教育、社会保障等资源,满足新增公共服务需求,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 3.加强妇幼健康计划生育服务。继续推进优生优育全程服务,深入实施地中海贫血防治计划、母婴健康幸福工程,落实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加强孕产期保健服务和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推进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加强孕产妇与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建设,加快产科和儿科医师、助产士及护士人才的培养。 4.强化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加强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能力建设,进一步深化诚信计生,加快推进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整合,稳定和加强县、乡级计划生育工作力量,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的生力军作用。加大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力度,落实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提升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 5.加大对计划生育家庭的扶助保障力度。进一步完善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制度,实行奖励扶助标准动态调整。加大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关怀帮扶力度,妥善解决他们的生活照料、养老保障、大病治疗和精神慰藉等问题。建立完善生育支持、幼儿养育、青少年发展、老人赡养、病残照料等家庭发展政策。
【活动特点和效果】
(一)“普法山歌逐村行”活动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普法山歌逐村行”活动在全县营造了浓厚的法制氛围,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华润集团、真龙彩印包装有限公司、大唐风力发电公司等一大批龙头企业纷纷落户富川,瑶乡经济呈现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 (二)“普法山歌逐村行”活动整合了农村的普法资源,促进了农村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 该县在开展“普法山歌逐村行”注重做到“三个结合”,即把开展普法教育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结合起来,与各阶段的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与各类热点难点问题结合起来,做到工作未动、普法先行,工作已动、普法同行,使广大群众在了解法律规定后能主动理解配合政府的工作,为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发挥了“助推剂”的作用。 (三)“普法山歌逐村行”活动提升了基层群众对普法工作的认可度和参与度 “普法山歌逐村行”活动通过以群众教育群众,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例教育群众,以基层群众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形式启发引导群众,得到了基层群众的热烈响应,受到了基层群众的普遍认可和欢迎。 (四)“普法山歌逐村行”活动推动了富川瑶乡的法治文化建设 “普法山歌逐村行”推进了富川丰富的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融合,在富川瑶乡打造了一道亮丽的普法风景线。2016年,富川瑶族自治县被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评为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