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例对戒毒人员万某教育矫治的案例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3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例背景】

戒毒人员万某,男,46岁,湖南人,吸食冰毒,2015年4月被强制隔离戒毒2年。在入队谈话时万某明确表示对戒毒决定不服,之后多次以身体残疾为由拒绝参加戒毒所和大队组织的各项活动和康复训练,对民警的教育有较强的抵触情绪,多次谈话教育未有明显效果。

【方案制定】

民警采取阅档、侧面了解、行为观察和心理分析等方法,开展调查研究,有效掌握万某不思矫治的“症结”:一是万某因身体残疾而性格孤僻,恶习较深,脾气暴躁,遇事好冲动,自控能力差;二是在社会上好逸恶劳,入所后常以身体有残疾为借口逃避劳动;三是入所初期矫治成绩差,认为矫治前途渺茫,破罐子破摔。 在全面掌握万某的基本情况和个性特点的基础上,结合万某的思想实际和现实表现,民警制定了教育矫治万某的“三步曲”:首先,加强纪律规范教育,帮助其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其次,促其参加正常戒治活动,树立矫治信心;第三,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巩固教育效果。

【实施情况】

在教育转化过程时,民警采取“循循善诱,因势利导,真情感化”的教育转化方案,帮助万某逐步走上积极矫治之路。 1.重点突破,树立矫治信心。民警仔细翻阅万某档案,了解到万某经济不宽裕,月考核分低。民警有针对性地对万某进行思想方面的疏通、引导,要求万某正确对待家庭与矫治的关系,只有积极矫治,早日减期回家,才是对家人负责任的做法。民警一方面要求其必须严格遵守所规纪律,取得民警的信任,另一方面加强对万某日常言行的观察和考核。与此同时,中队根据万某身体特点将其安排在适合其身体情况的劳动岗位,给他提供较好的矫治机会。通过跟进多种矫治措施,万某言行明显发生了变化,矫治积极性有所提高。 2.控制行为,抓反复。万某性格冲动,遇事不够冷静,盲目性和反复性较大。对此,民警一方面坚持反复抓,抓反复。万某没有违规行为时,民警鼓励他,有苗头性倾向时,民警提醒他,有违规行为时,民警及时开展批评教育。另一方面民警安排与其关系较好的戒毒人员专门对其进行帮教,劝导万某遇事要冷静,多想想家人等他回去,要珍惜当前的矫治机会。民警还利用谈心或者调整小组的方法,有效地解决矛盾,避免万某矫治的反复,进一步稳定其矫治情绪。在教育上强调做人的道理,对其讲述“矫治是一时,做人、做事、与人相处是一辈子”“矫治即做人”的道理,引导万某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3.心理干预,纠正思维摸式。心理测试结果表明:万某性格内向、易走极端,气量狭小,斤斤计较,缺乏同情心,戒备心理重。对此,民警在控制其言行的同时,积极与心理矫治中心联系,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万某进行心理调适。万某违规违纪的原因与其思维摸式是密切相关的,通过心理矫治,帮助他分析自身存在的缺点,纠正其偏激的认识,增强其自民警控制能力,有效地纠正其不正确的思维摸式,从而消除万某焦虑心理和暴力倾向,培养其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促使万某进一步转化。 4.捕捉“闪光点”,巩固转化成果。通过民警们实施的一系列教育转化工作,万某进步明显,特别是思想方面有了明显的转变,矫治信心进一步增强,平时能处理好与其他戒毒人员之间的关系,参加戒治活动也比较积极。民警趁热打铁,对其积极的表现予以肯定,鼓励他继续保持良好的矫治态势,时常在小组生活会、戒毒人员大会上对万某提出表杨,同时也把万某放在全体戒毒人员的监督之下,使其不敢违规违纪,促其进一步积极矫治,有效地巩固了转化成果。

【案例基本情况】

【方案制定】 民警采取阅档、侧面了解、行为观察和心理分析等方法,开展调查研究,有效掌握万某不思矫治的“症结”:一是万某因身体残疾而性格孤僻,恶习较深,脾气暴躁,遇事好冲动,自控能力差;二是在社会上好逸恶劳,入所后常以身体有残疾为借口逃避劳动;三是入所初期矫治成绩差,认为矫治前途渺茫,破罐子破摔。 在全面掌握万某的基本情况和个性特点的基础上,结合万某的思想实际和现实表现,民警制定了教育矫治万某的“三步曲”:首先,加强纪律规范教育,帮助其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其次,促其参加正常戒治活动,树立矫治信心;第三,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巩固教育效果。 【实施情况】 在教育转化过程时,民警采取“循循善诱,因势利导,真情感化”的教育转化方案,帮助万某逐步走上积极矫治之路。 1.重点突破,树立矫治信心。民警仔细翻阅万某档案,了解到万某经济不宽裕,月考核分低。民警有针对性地对万某进行思想方面的疏通、引导,要求万某正确对待家庭与矫治的关系,只有积极矫治,早日减期回家,才是对家人负责任的做法。民警一方面要求其必须严格遵守所规纪律,取得民警的信任,另一方面加强对万某日常言行的观察和考核。与此同时,中队根据万某身体特点将其安排在适合其身体情况的劳动岗位,给他提供较好的矫治机会。通过跟进多种矫治措施,万某言行明显发生了变化,矫治积极性有所提高。 2.控制行为,抓反复。万某性格冲动,遇事不够冷静,盲目性和反复性较大。对此,民警一方面坚持反复抓,抓反复。万某没有违规行为时,民警鼓励他,有苗头性倾向时,民警提醒他,有违规行为时,民警及时开展批评教育。另一方面民警安排与其关系较好的戒毒人员专门对其进行帮教,劝导万某遇事要冷静,多想想家人等他回去,要珍惜当前的矫治机会。民警还利用谈心或者调整小组的方法,有效地解决矛盾,避免万某矫治的反复,进一步稳定其矫治情绪。在教育上强调做人的道理,对其讲述“矫治是一时,做人、做事、与人相处是一辈子”“矫治即做人”的道理,引导万某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3.心理干预,纠正思维摸式。心理测试结果表明:万某性格内向、易走极端,气量狭小,斤斤计较,缺乏同情心,戒备心理重。对此,民警在控制其言行的同时,积极与心理矫治中心联系,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万某进行心理调适。万某违规违纪的原因与其思维摸式是密切相关的,通过心理矫治,帮助他分析自身存在的缺点,纠正其偏激的认识,增强其自民警控制能力,有效地纠正其不正确的思维摸式,从而消除万某焦虑心理和暴力倾向,培养其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促使万某进一步转化。 4.捕捉“闪光点”,巩固转化成果。通过民警们实施的一系列教育转化工作,万某进步明显,特别是思想方面有了明显的转变,矫治信心进一步增强,平时能处理好与其他戒毒人员之间的关系,参加戒治活动也比较积极。民警趁热打铁,对其积极的表现予以肯定,鼓励他继续保持良好的矫治态势,时常在小组生活会、戒毒人员大会上对万某提出表杨,同时也把万某放在全体戒毒人员的监督之下,使其不敢违规违纪,促其进一步积极矫治,有效地巩固了转化成果。

【案例思考】

在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所中,像万某这样身体有残疾的戒毒人员是一个不可忽视的群体。这类戒毒人员往往具有异于平常人的特点:1.行动不便,在适应教育矫治和习艺劳动等方面有一定的限制性;2.自卑心理较重,不愿与其他戒毒人员甚至民警多交流,难以打开心扉;3.情感上较敏感,情绪上易激怒,行动上易冲动;4.家庭和个人经济条件一般较差。 针对上述特点,民警们在对患有残疾的戒毒人员进行教育矫治和管理时,要采取适应其特点的方式方法。当该类戒毒人员出现消极矫治情况的时候,民警首先要换位思考,在对其表示理解的基础上,运用个别谈话技巧,使其讲出自己的真实想法,继而对症下药。其次,民警要根据该类戒毒人员的身体状况,安排其参加与之相适应的教育矫治活动和习艺劳动,及时给予鼓励和奖励,从而树立其积极矫治的信心。最后,对戒毒人员尤其是身体残疾的戒毒人员的教育矫治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反复的工作,管教一线的民警要耐下心来,多动脑筋,运用社会帮教、同伴帮扶、团体辅导等方法,多管齐下,常抓不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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