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效应在罪犯教育转化中的应用 ---罪犯冯某的教育转化案例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4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罪犯冯某,41岁,贵州遵义人,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现余刑三年七个月。2016年10月17日由广东某监狱调入我监服刑。入监初期,冯某能够正常完成生产任务,未发生任何违规违纪行为。自2017年春节前后,民警发现冯某时常在车间里发呆,并且每天的劳动产量出现了一定程度的下滑,小组排名从前十名滑落到小组二十名之后。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方案制定的依据: 原因分析 1.刑期长,加之刑罚政策原因,失去改造信心。 2.环境适应能力差,自信心不足,时常感到自卑。 3.外省调犯,与家人长时间失去联络,尤其是担忧自己的孩子。 4.冯某的心理报告结果,显示其性格内向,具有较高的人身危险性。 (二)教育转化方案 第一阶段(2017年2月-2017年8月)摸排期 方法:观察冯某的日常活动并进行分析,查阅改造周记;通过他犯和相关资料信息了解冯某的情况。 目标:寻找其产生问题的根源,制定相应的对策。 第二阶段(2017年9月-2018年9月)转化期 方法:运用棘轮理论原理,重视冯某的行为和心理表现,防止出现蝴蝶效应的不良影响。 目标:帮助冯某融入集体,着力解决其心病。 第三阶段(2018年10月-2019年2月)巩固期 方法:密切关注冯某的改造状态,持续跟踪。 目标:帮助冯某正确看待自己目前的处境,建立良好的人际沟通模式,增强环境适应能力,促进心理健康与自我完善。 (三)转化措施 1.监组互助,营造积极改造环境 通过日常观察,发现冯某平时总是独来独往,郁郁寡欢,很少与他人交流,从不参与监区和监狱组织的一系列文化体育娱乐活动,活动现场他待在观众席里也是表情淡漠地想心事。要想了解冯某的心事,需要借助外部环境打开缺口,让他尽快融入集体是摆在面前的首要任务。2017年8月,监区组织筹备“一操一舞”比赛活动,民警及时与冯某谈心,极力支持冯某参与其中,并答应帮他报名。冯某碍于民警的情面,半推半就地加入了此次活动。 2.适时鼓励,解开冯犯心理症结 当第一次“一操一舞”排练时,冯某突然情绪很激动地跑到民警的面前说不想参加这个活动了。分管民警陈警官知道危机也是转变的时机,他相信这是一次深入了解的冯某的好时机。鉴于之前对冯某的了解,面对此刻情绪激动的他,陈警官先进行了一番安抚。待冯某情绪平稳下来后,陈警官帮他分析参加集体活动的好处,鼓励他尽快寻找到自己的舞台。当陈警官用漫不经心的口吻询问冯某:“和家人联系上没有呀?”冯某的表情瞬间僵住,然后眼泪涌出,在眼眶打转。陈警官由此坚信冯某是因为家人的问题而导致的改造消极。陈警官一边安慰冯某,一边让他把心里的困惑吐露出来。冯某擦拭着憋了很久的眼泪,慢慢抬起头,告知了陈警官自己的心事。原来冯某当时调入宜昌监狱之前,已经和家人失去了联系,加上时间太久,家人的电话号码也记不清楚了。快一年没有和家人取得联系了,给家里寄了几次信,也从未有过回音。冯某特别惦记自己的儿子,现在人在监狱,也不知道怎样和家人取得联系,又不想给警官添麻烦。 民警明白冯某的心事后,继续安慰他,同时告知他要相信民警一定会尽最大努力找到其家人的联系方式。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多方打听,民警终于联系到了冯某的家人。 3.问题导向,消除改造不利因素 当冯某好不容易和家人取得联系之后,却了解到儿子因为年龄小,家中无人管束和指导,把自己辛苦赚的10多万元在半年时间里挥霍一空,觉得没有脸面面对父亲。本来和家人取得联系的喜悦瞬间被冲走了一半,在悲喜交加的这个节骨眼上,正确的引导是非常重要的。这个阶段,民警经常和冯某谈话聊天,并适时安慰他说,做父亲的始终是希望自己孩子好的,民警会和他一起帮助他的儿子走出困境,避免一错再错。民警还提醒冯某,毕竟他儿子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靠自己挣了10多万元,说明其子是能够吃苦耐劳的,人的一生难免会遇到一些挫折。当然他作为成年人,对自己赚的钱也有自主花费的权利。亡羊补牢,犹未为晩,这些就当儿子花钱买了一个教训,相信对他的冲击也很大。民警告诉冯某,可以选择给他儿子写封信,用这种方式表达对儿子的思念和担心。 与此同时,民警安排互监组人员详细记录冯某的动态,对其多关心帮助。民警也充分利用改造周记的沟通渠道,加强了与冯某的交心谈心。通过一段时间的交流,在民警的指导下,冯某开始给儿子写信了。在书信往来中,父子俩都逐渐放下了心里的芥蒂,最后冯某终于如愿以偿和儿子取得了电话联系。电话沟通顺畅之后,父子关系日益融洽起来。冯某的心情开朗了,改造状态日趋平稳。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长时间的教育引导,冯某逐步稳定了下来,并逐渐展现出可喜的变化。如今,冯某不仅性格比原来开朗了,更是通过自己的努力在改造中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并多次被评为监区的生产标兵。至此,我们认为罪犯冯某的转化目标已经基本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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