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例背景】
戒毒人员龚某,男,28岁,已婚,无业,吸食冰毒两年多。2011年6月,龚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缓刑期间再次伤人,2013年9月30日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2017年4月,因吸毒被行政拘留。2018年3月,因吸毒成瘾被决定强制隔离戒毒。 入所后体检:否认重大躯体疾病史,否认两系三代以内精神障碍史,BP120mmHg/80mmHg,HR95次/分,神经系统检查未见阳性体征,血常规、生化常规检测无特殊,心电图检查结果基本正常。 精神检查:意识清晰,时间、地点、人物定向完整。无怪异姿态,神态显紧张,警觉性高。接触交谈不合作,数问不答,反复重复一句话“我有病,我要吸烟”,对答不切题,未能引出关系妄想和被害妄想。情感反应欠协调,表现紧张不安。感知觉未引出幻听等。思维贫乏,联想速度慢。意志要求减退,头发蓬乱,个人生活懒散。智能未测,自知力不完整,家属诉其有精神病,曾做过鉴定。
【案例基本情况】
(一)方案制定 因该龚某检查不配合,结合病史,认为目前的精神症状与吸食甲基苯丙胺有相关性,初步诊断为苯丙胺类物质所致精神障碍。但患者家属提供其有精神病史,需要作鉴别诊断。 鉴于龚某处于生理脱毒期,治疗方案定为:首先观察两周,以支持治疗为主,常规补液、促药物代谢、营养支持治疗;同时联系家属,了解疾病史,并设法调阅该患者在医疗机构的就诊和治疗记录。如果精神症状持续存在,可考虑给予抗精神病药物治疗。拟方案为:阿立哌唑10mg/d起始,根据耐受性情况,逐渐增量至20mg/d,持续2周至4周后观察疗效。 (二)实施情况 龚某入所后,不予他人交流,常独自坐在角落,自言自语,对别人的询问不予理睬;不吃东西,睡眠不规律,有时白天睡觉,晚上走动。三天后,开始和老乡说话,时常说笑,但对医护人员仍保持警惕,对精神检查不太配合,情感反应欠协调,没有幻听,思维不贫乏,饮食开始正常。 从家属处了解到,龚某近几年在家中确实出现过幻听和被害妄想等精神症状,但一般出现在吸食冰毒后,停止吸毒后症状会减轻。根据家属提供的门诊病历,其在当地精神卫生中心长期门诊就诊拿药,病历上面显示的诊断为“精神障碍”,给予阿立哌唑10 mg治疗,服药不规律,需要在家人监督下才能按时服药,在服药期间仍然没有停止吸食冰毒。2013年至2016年服刑期间,曾被所关押监狱带往精神病院做过精神疾病方面的鉴定,但家属不了解详情,龚某自出狱后开始吸毒。 经过联系龚某曾服刑监狱,调阅2013年至2016年服刑期间病历资料显示:同监区服刑人员反映龚某近期少言寡语,不与任何人沟通交流,有同犯找其讲话,他也只是笑从不讲话,时常一个人发呆,还做出让其他同犯不解的举动。某晚自己一个人站在监舍门左边头撞墙,民警问他怎么回事,他说他在自罚。某夜龚某穿戴整齐头朝床铺跪在地上,经劝解不听。在劳动时该也是时而发呆,时而趴在机位上。有过长达两周时间晚上不睡,对人不理不睬,时常发呆,注意力不集中,常小声自言自语,无故哭笑。行为有时怪异,突然下跪,称自己要死了。做事能力下降,个人卫生差。曾与2014年12月在当地精神病院司法鉴定所进行过精神疾病鉴定,鉴定诊断为“分裂样精神病”。 了解到以上病史,持续观察并接触龚某。通过询问,龚某称其他戒毒人员在偷偷笑话他,讲他的坏话,班长也在针对他。他怀疑老婆有外遇,而且外遇对象不止一个,其他人都知道,而且在传这件事。他觉得自己和国家领导人有某种关系,有时能听见主席在跟他说话,给他分配任务。他自己有时会思考一些问题,例如世界和平,他是世界的主宰,如何避免中国与美国、俄罗斯等大国发生核战争,宇宙外面是否还有宇宙,现在的宇宙是不是外面世界的一个粒子等等事情。 通过其表现及病史,龚某意识清晰,接触被动,初期不合作,后期逐渐合作,对答基本切题,思维联想散漫,有内向性思维,存有言语性幻听、关系妄想及嫉妒妄想,记忆、智能正常,情感反应平淡;注意力欠集中;定向力正常;无自知力;对自身处境认识不足。虽然精神症状与吸毒有密切关系,但通过询问其初次出现精神症状在初次吸毒之前,之后随着吸毒其精神症状渐趋明显和频繁。 脑电地形图:正常范围。颅脑CT:未见明显异常密度灶。梅毒和HIV筛查(-)。 结合病史和症状,对照《国际疾病及相关健康问题分类(第十版)》(ICD-10),龚某符合“精神分裂症”的诊断。给予阿立哌唑抗精神病治疗数周,精神症状没有好转,不具备强制隔离戒毒能力,须转精神专科医院继续治疗。
【案例思考】
本案例龚某出现的精神问题,涵盖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分裂样精神病和精神分裂症的鉴别和诊断,其诊断难度较大,其中的区别值得认真细致研究。 (一)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与精神分裂症的鉴别 两者阳性症状非常相似,都会出现关系妄想、被害妄想、幻听等明确的精神病性症状,并出现意志的减退,从症状学上鉴别非常困难。患者在有明确的物质滥用使用史之前,已经出现了上述症状,虽然随后精神症状的出现和物质滥用有着密切的关系,但并不能排除精神分裂症的诊断。患者首先发生的精神分裂症,之后由于吸毒发生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长期吸食毒品造成了脑部器质性损伤,在精神分裂症的基础上反复加重了精神症状,所以该患者主要诊断应为精神分裂症,但不排除共病有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 (二) 分裂样精神病与精神分裂症的异同 龚某曾被诊断为分裂样精神病,现在诊断为精神分裂症,主要依据是什么?其实两者均符合精神分裂症的诊断标准,主要是病程的差别。根据ICD-10,病程不到一个月诊断为分裂样精神病,超过一个月则诊断为精神分裂症。中国的CCMD-3标准则为3个月。患者在2014年做鉴定时,由于发病时间不长,达不到精神分裂症的诊断标准,所以诊断为分裂样精神病。此后,龚某长期进行治疗,症状仍有反复,且入所后,出现幻听和妄想等精神症状,从发病到入所病程已达数年,符合精神分裂症的诊断标准。且经抗精神病药物治疗后,精神症状短期内没有得到改善,不符合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治疗后的通常表现,更符合精神分裂症患者治疗后的表现,所以考虑为精神分裂症。 (三) 对于类似病人如何鉴别诊断和处理 对于类似病人,首先要细致观察,在患者不配合的情况下,只有耐心观察患者的言行,才能判断其是消极对抗还是有精神障碍。其次是要获取病人的病史资料,包括家属提供的病史、门诊住院记录、疾病鉴定材料,结合病史和现行症状做出诊断。再次,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与精神分裂症的妄想内容是有差异的,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多为被害妄想和嫉妒妄想,而精神分裂症除了以上,多表现为内向性思维,存在逻辑障碍,病人常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其妄想内容无法令他人所理解,在耐心观察后可以得出正确的诊断。 即使短期内无法作出诊断,也可以使用抗精神病药物控制精神症状。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往往使用小剂量的抗精神病药物,可在短期内就能获得较好的疗效;而精神分裂症的病人,则往往需要将药物使用到足量、足疗程,才有可能出现疗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