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的教育改造案例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4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杨某,男,38岁,未婚,小学文化。杨某曾因抢劫罪,于2000年6月9日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2009年刑满后,又因非法携带管制刀具、招摇撞骗,被劳动教养一年;本次因涉嫌抢劫罪,于2011年被判处12年6个月有期徒刑,刑期自2011年6月14日至2023年12月13日。于2012年2月9日送至本监狱服刑关押,先后在多个监区服刑,后因分管分押要求,调至二监区生产监区改造。杨某入狱后,因患有疾病(肺大泡性气胸),是监狱评定的病犯。下队以来已多次住院治疗,杨某性格孤僻乖张,不爱与他犯交流,曾多次违规违纪,不服从管理,被监狱记警告处分一次。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成长过程:杨某出生自四川某县农村,家里主要成员仅有父亲,父亲文化程度不高,一直在家务农,对于孩子的管理教育是属于放任自流,野蛮生长。杨某自幼缺乏母爱,在其很小的时候,父母离异,他便一直是跟随父亲一起生活。在单亲家庭成长的杨犯在小学毕业后,因缺乏父母管教的他尚且年少的年纪开始接触到社会上的一些不良人员,开始“混迹江湖”。杨某的成长经历并不顺畅,导致性格上的缺陷:桀骜不驯、孤戾乖张。 2.社会经历:杨某从小接受到社会过多的负面信息,父母不和、单亲家庭、周围人异样的眼光,所以杨某从辍学后一直在犯罪的道路上愈行愈远。纵观杨某自第一次犯罪后至今的生活,总结起来就是:不是在犯罪,就是在犯罪的路上在长期的“超社会”中逐渐结识了一帮“兄弟伙”并形成了严重的以自我为中心的思想,认为自己说的就是道理才是对的,听不进别人的劝告,对于别人的建议或者不同的意见都认为对方是在故意刁难自己或是有意挑战自己的权威。 (二)入监改造表现 杨某多次犯罪服刑,是累犯,此次判决后,投入监狱改造以来,一直有抵触改造思想,情绪波动大,民警管理教育困难,表现出如下不良习性: 一是身份意识差,行为养成差,总以身体有疾病为由,对民警的教育管教不理不睬。 二是性格孤僻、暴躁,与其他罪犯之间的关系差,常常与人恶言相向故意挑衅他人。 三是劳动改造态度消极,生产上偷奸耍滑或者直接装病拒绝参加劳动。杨某入监以来的表现,多次故意违反监规纪律,不服从管理教育,顶撞辱骂民警,于2016年6月16日,被监区送至严管2个月,被监狱认定为顽固犯。严管解训后的杨某不思悔改,仍有违规违纪影响监管秩序的行为发生。 (三)心理行为表现 民警对杨某进行心理测试,其SCL-90、COPA-1、卡特尔个性因素测试综合评估结果为: 强迫症状:有时会表现为担心、害怕而需要反复去思考某些念头或想法。 偏执:性格固执,即使是错误的观点,亦不大能改变。有时会有敌对性,经常有怀疑心,而无法相信别人,偶而认为会被人跟踪。 敌对:偶有怀疑的想法,感到别人不是真心的友好,经常表现警惕性增高,注意别人的举动,是否对自己友好,偶而发脾气。与现实表现基本吻合。 (四)教育矫治难点 1.认知因素:杨某一直未正确认识到自己目前的处境与身份,没有树立良好的身份意识,觉得自己的改造不顺不是自己的没有端正态度,而是民警和其他服刑人员都故意刁难他,针对他,不让他好过。 2.性格因素:杨某出身于在农村贫困家庭,受教育程度低,缺乏法治意识,在成长阶段就在社会飘荡,导致其自私自利,常以自身的狭隘眼光看待民警的管理与教育,没有树立一个正确的世界观。杨某从小都接触的是世界的阴暗面,导致民警难以管理。 3.心理因素:杨某性情孤僻、易怒,长期不听管服教,根本原因在于他对自己的犯罪事实缺乏正确认识,不能正确对待法院的判决。 (五)矫治方案 1.成立攻坚教育小组。研究并制定对杨某的教育改造方案,定期召开专题分析会,有组织、有计划的组织实施,增强教育改造方案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建立教育矫治目标。通过查阅案卷、走访亲属,找出心理障碍的症结所在,针对问题,对症下药,最终实现矫治目标,早日投入到正常的改造中去。制定教育矫治目标: 一是积极联系杨某家属,希望家属能对其改造进行劝导、帮教,减轻杨某过度焦虑、抑郁的情绪,尽快适应监狱改造环境,初步消除对抗民警管理因素,增强对新环境的适应能力,初步建立教育矫治关系; 二是积极治疗杨某慢性疾病,缓解杨某改造压力,鼓励其放下思想包袱,放弃对抗改造念头,促使杨某接受教育矫治; 三是转化杨某的扭曲价值观,使其能适应改造环境,建立正确的劳动观,提高杨某积极向上的改造动力,学会一技之长,成为自食其力的守法公民,进而培养良好的教育矫治关系,实现杨某愿意参与教育矫治,实现教育矫治认同感。 (六)实施教育矫治 1.缓解生理疾病压力。积极帮助杨某就医治疗,安排包夹人员适时督促服药,保障杨某身体病理稳定,同时积极与监狱医院专科医生联系,定时获取杨某医疗信息,尽量消除其疾病给矫治效果带来的不良因素。 2.坚持个别教育和亲情帮教相结合,结合政策、法治、道德教育相结合,努力消除杨某消极改造因素、助其适应改造环境。攻坚组以家庭关系为突破口,提高杨某的对民警的信任。邀请其亲属到监狱参加亲情会见、亲情帮教活动,缓解其因家庭关系破裂带来的悲观绝望等心理障碍,初步建立与民警间的信任关系。 3.培养良好的兴趣爱好。杨某表现出对看书很感兴趣,但没有毅力,常常半途而废。民警在日常谈话中,时常有意无意的提及曾读过的某书,再询问其是否读过,民警在谈话中便告知该书某些有趣的情节,提起杨某的兴趣,再引导有下去找到这本书读了后再来与之讨论意识。在民警坚持不懈的努力下,罪犯终于成功读完第一本书,读完后,民警与其讨论,讨论书中的角色的性格塑造,心理特点,再从不同的角度看不同角色处理事情的不同。 4.当杨某能听从民警教育,初步融入监区的改造环境后,强化对其的谈话教育,不断灌输,逐步扭转其好逸恶劳的价值观,指派他人在劳动任务上的帮扶,促使杨某能认真服刑改造,积极参加劳动,完成劳动改造任务,通过不同形式的奖励来激励其劳动改造热情,培养其劳动成就的获得感。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攻坚组民警近一年的教育矫治,多措并举的教化,杨某转化明显,对于自己的身体有了一个明确的认识,能正确对待劳动改造,劳动积极性明显提高,每天能保质保量的完成生产任务,并且主动向民警申请劳动班组长。民警鼓励其改造积极性,安排从事质检岗位。杨某在质检岗位上认真履职,他所负责产线的产品质量获得多次表扬。杨某劳动积极性的提高,规范意识、身份意识也随之有了很大的转变,扣分的情形没有了,在劳动改造方面常被分监区评为一、二级奖励,进而获得表扬行政奖励。杨某在品尝到法律减刑奖励喜悦后,能主动找民警汇报思想,交谈自己的改造计划。杨某在与同改交流中,还表露出自己很享受目前改造的状态,业余时间看看书,淡化了乱七八糟的想法,有了很想出去走一走、看一看外面世界的想法,言谈中流露出很感激警官的教育挽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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