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保全证据公证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4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广东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林某于二〇二一年十一月来到本处咨询,称其公司系“XX窝”文字的商标注册人,近日他在周宁一家建材商行发现该商行的招牌使用“XX窝”的字样,涉嫌侵犯了其公司的商标权,申请人欲近期提起维权诉讼,特向本处咨询如何进行保全证据。 公证人员向申请人了解相关情况后查看了申请人提供的商标注册证书,随即又登录国家工商商标查询系统,核实广东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确系“XX窝”文字的商标注册人。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四日上午,本处公证员余XX及实习公证员苏XX、公证员助理郑XX及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林某来到周宁县某镇某建材市场一家地址为“某建材市场某栋某号(XX旁)”的装饰经营部门口,经现场察看,该装饰经营部大门的招牌显示为“XX窝 1小时建材商超”字样。之后由公证员助理郑XX操作使用摄录一体机对进行取证,并及时出具公证书,为当事人接下来的维权提供重要的保障。 保全证据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与当事人的利益有关的,今后可能灭失或难以取得的证据,通过公证,来加以固定和保管,以保证其真实性和证明力。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因为证据不足而无法主张权利的例子比比皆是,当事人如何运用法律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保全证据公证所发挥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它不仅可以预防纠纷,而且可以减少或解决纠纷,这对减轻法院负担,降低诉讼成本也大有裨益。

【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 (XXXX)闽周证字XX号 申请人:广东XX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住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某工业村某工业区(某区某园某幢某层某卡)。 法定代表人:黄某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 委托代理人:林某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 公证事项:保全证据 申请人广东XX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林某某于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日向本处称,申请人系“XX窝”文字的商标注册人(商标注册证号:XXXX)。现申请人发现福建省周宁县狮城镇某建材市场一家装饰经营部的招牌涉嫌侵犯其商标权,为了维权及调查取证需要,特向本处申请对察看该装饰经营部招牌的行为进行保全证据公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本处公证员余XX及实习公证员苏XX、公证员助理郑XX、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林某某于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四日上午来到周宁县狮城镇某建材市场一家地址为“某建材市场某栋某号(XX旁)”的装饰经营部门口,经现场察看,该装饰经营部大门的招牌显示为“XX窝 1小时建材商超”字样。之后由公证员助理郑XX操作使用SONY FDR-AX60数码4K摄录一体机对该装饰经营部的外观等现状情况进行拍照,现场拍照获得照片六张,取证活动结束后本公证员在本处将拍摄的照片拷贝到公证处电脑,并将拍摄的照片用本处的京瓷XX彩色多功能数码复合机一式三份进行打印,公证处存档一份,另外两份作为附件制作成公证书。 兹证明附于本公证书之后的照片打印页共六页(见附件)均为本公证员与公证员助理郑XX在现场拍摄的照片打印所得,与当日当时的现场实际情形相符,照片(电子数据)文件保存于本处。 附件:照片打印页共六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省周宁县公证处 公证员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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