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例背景】
为了提升教育戒治质量,向社会输送合格“产品”,戒毒场所需要在工作理念、管理方法等方面大力创新,给予戒毒人员更多的人文关怀,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创新管理手段,引导戒毒人员实现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教育,是当前强制隔离戒毒管理的重要理念和发展趋势。 安徽省南湖戒毒所借鉴社区管理和人民调解经验,推行社区网格化管理,落实调解员制度和信息员管理制度,推进戒毒人员民主管理和自我管理,有效提高戒治康复效果,促进了场所的和谐稳定。
【方案制定】
2014年8月,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南湖所制定《戒毒社区管理规定(试行)》,正式启动戒毒社区建设。按照板块移动、条块结合、信息畅通的原则,将戒毒人员划分到一个个单元网格,模拟社会社区,实施网格化管理。 戒毒社区在组织架构共分为三级。戒毒所设总社区,大队设分社区,负责指导监督下级社区工作。各中队戒毒社区为三级社区,由中队指导员担任主任,分管管教领导任副主任,戒毒人员民主推选纪律委员、调解委员、生卫委员、文娱委员,组成中队社区工作委员会,并设纪律和调解两个专门委员会。 戒毒社区工作内容为:设立信息员和调解员,成立互帮小组,组织文体兴趣小组活动。信息员主要登记日常事务,收集本网格内戒毒人员信息。调解员主要任务是,化解戒毒人员纠纷、宣传场所纪律。互帮互助组织主要开展一些纪律、生活卫生方面的具体事务性工作。兴趣小组基于戒毒人员自己的意愿和共同的爱好而建立。
【实施情况】
(一)设立戒毒人员信息员。每一小网格设立一个信息员,负责对网格内成员信息的收集,除戒毒人员的基本情况外,其吸毒史、吸毒的原因、对毒品危害性的认识、戒治的目标、家人对其的态度都是重点;在亲情电话后、家人探访后、违纪处理后,及时了解相关人员的思想动态和情绪变化。为督促信息员工作,中队每天对信息员记录进行检查,大队每周进行检查,戒毒所业务科室每月进行检查。 (二)制定内部调解制度。调解员负责调处、化解戒毒人员之间的各类纠纷,是化解矛盾的“第一道防线”。具体做法是: 1.界定戒毒人员调解范围。明确规定四类情形不纳入戒毒人员自我调解的范畴,一是与管理民警之间发生的矛盾纠纷;二是戒毒人员群体性的矛盾纠纷;三是戒毒人员蓄意发生的矛盾纠纷;四是有较大负面影响的矛盾纠纷。 2.把握好调解员选用管理环节。中队确定调解员任职资格,戒毒人员民主推选,中队队务会根据推选结果确定调解员的人选。为提高调解员工作能力,戒毒所统一对调解员进行培训。自2015年起,戒毒所每年邀请宣城市调解工作经验丰富的司法所所长来所,对戒毒人员调解员进行培训,提升调解工作水平。 3.规范戒毒人员调解纠纷的程序。在纠纷发生后,民警了解指定调解员介入,了解当事人的意愿,如果当事人同意调解的,写出调解申请书并指定调解员。调解在单独的调解室进行。调解时民警不参与。调解成功后,当事人及调解员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确认。当事人双方要写出思想认识,有错误的一方需要作书面检讨。在戒毒人员大会上,民警通报矛盾纠纷及调解经过,当事人在会上作检查。当事人的检查及调解结论在公示栏公示。调解结果作为处罚决定的一个重要依据。 (三)成立互帮互助小组。互帮互助小组主要解决戒毒人员戒治生活中的一些事务性问题。如戒毒人员的购物、通信、电话、卫生、就餐、劳动等问题,通过互帮互助小组,民警能随时掌握戒毒人员需求,从源头上防范影响戒治环境和谐问题的发生,确保场所秩序安全稳定。 (四)组织文体兴趣小组。中队为戒毒人员提供活动场地、器材、指导老师等有利条件,引导具有同一目标、同一兴趣爱好的戒毒人员组成不同的兴趣小组,如乒乓球兴趣小组、书画艺术小组、音乐兴趣小组、读书兴趣小组等。兴趣小组的建立不仅丰富了戒毒人员的文娱生活,更让戒毒人员相互配合、相互协作中,提升责任意识和集体观念。
【案例基本情况】
【方案制定】 2014年8月,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南湖所制定《戒毒社区管理规定(试行)》,正式启动戒毒社区建设。按照板块移动、条块结合、信息畅通的原则,将戒毒人员划分到一个个单元网格,模拟社会社区,实施网格化管理。 戒毒社区在组织架构共分为三级。戒毒所设总社区,大队设分社区,负责指导监督下级社区工作。各中队戒毒社区为三级社区,由中队指导员担任主任,分管管教领导任副主任,戒毒人员民主推选纪律委员、调解委员、生卫委员、文娱委员,组成中队社区工作委员会,并设纪律和调解两个专门委员会。 戒毒社区工作内容为:设立信息员和调解员,成立互帮小组,组织文体兴趣小组活动。信息员主要登记日常事务,收集本网格内戒毒人员信息。调解员主要任务是,化解戒毒人员纠纷、宣传场所纪律。互帮互助组织主要开展一些纪律、生活卫生方面的具体事务性工作。兴趣小组基于戒毒人员自己的意愿和共同的爱好而建立。 【实施情况】 (一)设立戒毒人员信息员。每一小网格设立一个信息员,负责对网格内成员信息的收集,除戒毒人员的基本情况外,其吸毒史、吸毒的原因、对毒品危害性的认识、戒治的目标、家人对其的态度都是重点;在亲情电话后、家人探访后、违纪处理后,及时了解相关人员的思想动态和情绪变化。为督促信息员工作,中队每天对信息员记录进行检查,大队每周进行检查,戒毒所业务科室每月进行检查。 (二)制定内部调解制度。调解员负责调处、化解戒毒人员之间的各类纠纷,是化解矛盾的“第一道防线”。具体做法是: 1.界定戒毒人员调解范围。明确规定四类情形不纳入戒毒人员自我调解的范畴,一是与管理民警之间发生的矛盾纠纷;二是戒毒人员群体性的矛盾纠纷;三是戒毒人员蓄意发生的矛盾纠纷;四是有较大负面影响的矛盾纠纷。 2.把握好调解员选用管理环节。中队确定调解员任职资格,戒毒人员民主推选,中队队务会根据推选结果确定调解员的人选。为提高调解员工作能力,戒毒所统一对调解员进行培训。自2015年起,戒毒所每年邀请宣城市调解工作经验丰富的司法所所长来所,对戒毒人员调解员进行培训,提升调解工作水平。 3.规范戒毒人员调解纠纷的程序。在纠纷发生后,民警了解指定调解员介入,了解当事人的意愿,如果当事人同意调解的,写出调解申请书并指定调解员。调解在单独的调解室进行。调解时民警不参与。调解成功后,当事人及调解员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确认。当事人双方要写出思想认识,有错误的一方需要作书面检讨。在戒毒人员大会上,民警通报矛盾纠纷及调解经过,当事人在会上作检查。当事人的检查及调解结论在公示栏公示。调解结果作为处罚决定的一个重要依据。 (三)成立互帮互助小组。互帮互助小组主要解决戒毒人员戒治生活中的一些事务性问题。如戒毒人员的购物、通信、电话、卫生、就餐、劳动等问题,通过互帮互助小组,民警能随时掌握戒毒人员需求,从源头上防范影响戒治环境和谐问题的发生,确保场所秩序安全稳定。 (四)组织文体兴趣小组。中队为戒毒人员提供活动场地、器材、指导老师等有利条件,引导具有同一目标、同一兴趣爱好的戒毒人员组成不同的兴趣小组,如乒乓球兴趣小组、书画艺术小组、音乐兴趣小组、读书兴趣小组等。兴趣小组的建立不仅丰富了戒毒人员的文娱生活,更让戒毒人员相互配合、相互协作中,提升责任意识和集体观念。
【案例思考】
戒毒社区成立以来,在民警的引导下,戒毒人员积极参与。戒毒人员遵规守纪意识、责任意识、互助意识得到了提升,养成了遵纪守法、合理维权的习惯,有效地缓解了民警与戒毒人员的对抗心理,营造了尊重、信任、互动的人文矫治氛围。 反思一:创新社会管理方式,推进戒毒人员自主管理,思想观念的转变是关键。民警和戒毒人员不是简单的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民警还承担着教育矫治、心理疏导、康复训练、职业培训等职能,需要自觉改变家长制管理作风,树立管理加服务的理念。同时,有一大部分戒毒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治安管理处罚,他们总是把两年的戒治生活等同于监狱服刑或原先的劳动教养,矫治目标的不明确也很大程度地影响了戒毒人员自主管理的推行和成效。这也需要民警的引导,提升他们的自我服务意识、自我管理意识,促进他们的成长。 反思二:创新社会管理方式,推进戒毒人员自主管理,需要主动融入到社会。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有它的独特性,同时也有社会管理工作的共性。要吸收其他社会管理工作的有效作法,结合戒毒工作实际有效运用。目前,南湖所正与地方司法局建立“所地联调” 工作机制,联合开展帮教活动。这不仅可以把人民调解工作延伸到戒毒场所,还可利用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等多种手段,化解所内戒毒人员及其家庭的各类纠纷,维护场所和社会的稳定。 反思三:创新社会管理方式,推进戒毒人员自主管理,要做到与戒毒模式定型工作同步。社区网格化管理的主要意义在于:一是充分保障戒毒人员民主权力;二是增强回归社会适应社区生活、融入社会能力;三是促进戒毒矫治,提高教育转化率;四是通过戒毒人员之间矛盾纠纷的自我调解,减少与管理民警之间的冲突与对抗,维护场所安全。目前,安徽省戒毒系统正在大力推进“3451”戒毒模式,依托5大中心提升教育戒治专业化水平。戒毒人员民主管理、自我管理的内容和形式更加丰富,与社会的联系更加紧密,以社区网格化管理为主的管理手段必将发挥更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