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新成监狱服刑人员袁某的教育改造案例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6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袁某,男,1962年出生,初中文化,捕前无业,广西省百色市人。2018年12月,袁某因运输、贩卖毒品罪(累犯)被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限制减刑,2019年3月投入新成监狱接受新入监教育。袁某入狱后,自述狱内生活压抑,思念家人,精神状态较差。袁某不服法院判决,悲观绝望,消极改造。危险性评估结果显示,袁某存在脱逃、行凶、自杀倾向,具有极高度危险性。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犯因分析 1.成长过程:袁某的家庭条件不错,家里有七个兄弟姐妹,家庭成员之间关系都很融洽。袁某成家后,与妻子关系很好,两个小孩均已成年,女儿在某医院当护士。 2.社会经历:90年代,袁某在家乡开卷闸门工厂,由于经营有方,在当地小有名气。后来,袁某赌博成瘾,输光了所有家产,并欠下上百万高利贷。为偿还赌债,袁某开始走上贩卖毒品的邪路。2006年袁某因贩卖毒品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2015年刑满释放。袁某出狱后不思悔改,再次铤而走险,最终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二)入监改造表现 袁某入监后,多次表示判决有误,改造态度消极,沉默寡言,不愿与他人交往。入狱后,袁某一直联系不上家人,期间无人会见和汇款。在个别谈话教育中,袁某说:“自己下半辈子将在监狱中度过,不知道还能不能活着出去,内心烦躁,睡眠质量差,想了结此生。” (三)心理行为表现 监狱对袁某入监的心理测试表明,袁某性格为内向情绪不稳定型。常常感到焦虑和忧心忡忡,遇到问题可能会有强烈反应,易冲动和精神紧张。面对现实中的困难和挫折时情绪焦躁,爱钻牛角尖,平时与他人交流较少,有较强的戒备心理。 (四)教育矫治的优势、难点 优势:监狱协调教育改造科、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和监区共同成立转化小组,多次召开狱情分析会,研究制定针对袁某的改造方案,加强攻坚转化工作。 难点:一是袁某属于累犯,主观恶习较深,熟悉监狱监管环境,改造难度大。二是袁某不服判决,悲观绝望,缺乏改造内动力。三是袁某性格内向,警惕性强,不愿向民警及他犯袒露过多心事。四是袁某在日常改造中人际关系紧张,未能与家人取得联系,缺乏社会帮教力量支持。 (五)预期矫治目标 强化认罪悔罪教育,纠正袁某不合理认知,促使其服从法院判决,面对改造现实,主动积极改造。同时,加强心理疏导,减轻袁某改造压力,使其尽快适应改造环境。 (六)矫治方案实施情况 针对袁某的现实表现,包组民警认真查阅其档案,了解案情、个性特点和成长经历,通过关心其改造生活、谈话教育、心理矫治等有效手段,引导袁某改变错误认知,从而达到认罪悔罪的目的。 1.第一阶段:消除戒备心理,建立信任关系。 最初袁某比较沉默,对民警有强烈的戒备心理,不愿与民警多交流。经过民警摸排,袁某没有家属会见、没有存款,导致无法购买日常用品,包组民警请示相关科室,做好相关审批工作,给袁某购买牙膏、香皂、毛巾等基本生活用品,为其解决购买日常生活用品的问题,以关心帮助袁某的生活为切入点,打开袁某的心扉。民警与其谈话时,以平等的对话关系,让袁某在轻松的谈话氛围中表达自己的诉求和感受。此外,在班组讲评会上,包组民警针对袁某的改造表现好的方面给予恰当表扬。针对袁某不良的改造情绪和改造表现,民警以谈话教育为主,运用心理学知识和手段潜移默化地转变袁某错误的思想认知,利用监规纪律教育强化袁某的身份意识,督促袁某积极改造。同时,安排夹控罪犯在日常改造中,多与袁某沟通,监督袁某的言行,把握袁某思想动态,及时将袁某的各项动态报告民警,确保在日常管理上滴水不漏、无缝衔接,让袁某感受到民警的关注和重视,进而打消袁某任何钻空子的想法。 2.第二阶段:加强个别教育,转变错误认知。 袁某对法院判决有异议,没有真正认罪悔罪,对此民警在个别谈话教育前做了精心准备:一是通过查阅该犯档案,准确了解其犯罪经过和法院判罚依据;二是认真研读刑法有关毒品犯罪的条款,并就相关法律问题咨询了专业人士。在一次谈话中,袁某情绪激动地说:“我没有找到买家,没有传递毒品的行为,更没有现场交易被抓获,凭什么定我贩卖毒品罪,法官对我的判罚不公平不公正!”。听了袁某的话,民警笑了笑,不慌不忙地对他说:“别激动,我看过你的档案,案发当时你的车上载有将近七百克海洛因,这么多毒品都是你自己吸食用的?肯定不是!你用车运送毒品目的就是为了交易,只不过公安机关在半路上就把你给抓住了。这些问题在侦查审理阶段司法机关都已经搞清楚了,你现在狡辩还有什么意义呢?”袁某不服气,继续说:“就算是这样,法院的量刑太重,我不能接受,下半辈子都要待在监狱里面了。”民警:“人不能一错再错,你现在后悔了?人民法院依法可以对判处死刑缓期二执行年执行的累犯决定适用限制减刑!无理缠诉不会有结果,只会让你越陷越深,你必须面对现实。”袁某听后低头不语。民警接着用缓和的语气说:“你的刑期虽然很长,但是家里人挺关心你,希望你也为家人想一想……”经过民警耐心教育,袁某的态度有所转变。 3.第三阶段:建立亲情支撑,提高袁某的改造信心。 经了解,原来袁某半年前在看守所与家人见了一面之后就一直没有与家人取得联系,现在彻底与亲人断了联系。袁某一方面害怕在外赌博欠下的高利贷债主上门催债,对家人造成伤害;另一方面又担心自己少不更事的未成年儿子,不服家教,常年与社会不良青年为伍,最终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民警意识到,这是攻坚转化的关键,如果做好帮教这篇文章就能消除袁某的顾虑,促使其安心改造。民警问到:“你回想一下,有没有亲人在某个事业单位或者公司上班的?或许我们可以帮助你。”袁某怀疑的眼神里透着希望,告诉民警他的女儿在当地县人民医院当护士。民警几经查找,终于通过该县人民医院联系上了袁某的女儿,并将向她介绍了袁某在狱内的情况。监区安排袁某给女儿拨打亲情电话,当听到电话那头传来的久违的声音,袁某忍不住流下眼泪。通过家人的鼓励,袁某重拾改造信心。民警趁热打铁,找袁某谈话:“你之前贪婪懒惰,嗜赌成性,且漠视国家法律,不知悔改自新,危害社会与家庭,一步步走向了贩卖毒品的深渊。现在,法律和社会再次给你改过自新的机会,警官和亲人都非常关心你的改造,你要珍惜和把握机会。你只有自觉认罪悔罪,反思犯罪根源,服从监狱管理,虚心积极改造,才能争取减刑,早日回归社会,与家人相聚。在改造中遇到问题要及时与警官汇报,警官愿意与你一起解决问题。” 4.第四阶段:开展团体辅导,帮助适应改造生活。 为缓解袁某的心理压力,监区特意安排袁某参加了两次团体心理辅导。第一次是以解决人际关系为主题的“前进的路上你我同行”活动,通过设置一些障碍,必须在多人共同协作下才能顺利通过,突出良好的人际关系在人生道路上的重要意义,袁某在活动中一定程度上克服了不愿与人交流和接触的心理,逐渐学会与他人共同协作完成任务,在集体中找到了归属感。第二次是以探索自我为主题的“明明白白我的心”活动,袁犯在民警的引导下用画图的方式简单描绘当前的心境和感受,袁某画了一颗光秃秃的大树,又画了一个太阳,他在分享画图感受时说:“我感到孤独、郁闷,渴望能够和其他人交流,让自己的生活充满阳光”。通过团体心理辅导,袁某领悟到人际关系的重要性,在活动过程中找到了改造的希望,主动同其他服刑人员交往,人际关系逐渐改善。

【教育改造成效】

通过近三个月的教育转化,袁某消除了对民警的抵触心理;逐渐认清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悔罪;与其他服刑人员关系也渐渐缓和,改造态度和情绪得到明显改善。 袁某的个案转化表明:限制减刑类罪犯犯罪危害性大、情节恶劣,此类罪犯通常具有思想压力大、逆反心理强、抗拒改造、负面认知突出等特点。因此,教育转化限制减刑类罪犯,要建立科学的教育转化机制,做到因人而异,对症下药,利用亲情帮教、亲情电话、法律援助和监狱开放日等方式,帮助罪犯建立改造信心、激发改造动力。同时,找准解决罪犯问题的切入点,以解决实际问题和个别教育转化相结合的方式,对罪犯实施精准、有效转化,以确保教育矫治工作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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