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人员冯某某教育改造案例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冯某某,男,1970年生,初中文化程度,宁夏人。2012年6月18日因抢劫罪被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八个月。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犯因分析 (1)成长过程:冯某某出生在内蒙古乌海市一个普通的家庭,冯某某年幼时父亲早逝,家境贫寒,母亲含辛茹苦的带着冯某某和妹妹两人在他人家里做保姆来打工赚钱。由于要维持生计,忽略了了对孩子的成长教育,在加上父亲这一方面管理的缺失,导致冯某某未能受到良好的家庭教育,也未能享受有父爱的家庭氛围。 (2)社会经历:冯某某文化程度只有初中,中学毕业后便外出打工混迹于社会,1996年5月,冯某某伙同他人在陕西省吴旗县采取暴力手段威胁抢得现金20000元。1996年5月,冯某某伙同他人在银川市出租房内持刀抢得现金2000元。随后逃跑,2008年至2012年在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当工人,后在家养羊养牛,2011年被批准逮捕。 2.入监改造表现 冯某某于2012年8月7日入监服刑改造后,表现中规中矩,至今期间减刑两次,随着刑期逐渐变短,冯某某心理有所膨胀,从而不服从管教。 (1)法律观念淡薄 冯某某只有初中文化,法律常识匮乏,对法律置若罔闻,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在一定程度上就是一种规矩,破坏了规矩也就触犯了法律。 (2)家庭原因 冯某某父亲去世,母亲在别人家做保姆工作,从小家庭教育缺失。根据研究表明孩子们的性格和才能归根结底是受到家庭、父母,特别是受母亲的影响最深。由于父爱缺失,母亲又起早贪黑忙于工作才能挣钱养家,对冯某某管理教育不到位,导致冯某某性格遇事冲动,自我缺乏控制能力。 (3)自身原因 冯某某自身性格冲动,并觉得在监区服刑的时间长了,总感觉自己是个老犯,应该享受老犯的待遇,做什么事警察会睁一眼闭一眼。3月在疫情防控封闭管理期间就有不服从警官管理的苗头,容易受他人影响,自身缺乏主见,遇事不懂得思考,只知道冲动。再加上自己减刑两次,余刑只剩2个月27天,不会再面临减刑情况,从而嚣张气焰开始上升,产生看此次违规违纪行为。 3.心理行为表现 监狱对其入监时的心理进行了测试,经艾森克个性测验:冯某某属于典型的情绪不稳定,对各种刺激的反应都过于强烈,情绪激发后很难在短时间内平静下来,缺乏主见,容易受周围环境影响。性格冲动鲁莽、容易急躁,还容易与人发生冲突,睡眠不安,容易出现各种身心问题。 4.教育矫治的难点 (1)性格因素:由于冯某某受家庭环境影响,缺乏父爱导致他心生怨愤,叛逆心理较强,性格偏执,爱钻牛角尖,事事以我为中心,在教育过程中,可以感到冯某某的强烈反抗信息,包括情绪抵触和行为抵触,同时又会表现出凶悍、无理取闹的过激行为。 (2)心理因素:冯某某性格属于倔犟类型,对人和事自认为有自己的判断标准,自己认为正确的就一定是正确的,缺乏自我反省能力和情绪宣泄的方法,容易被即时环境所影响而产生冲动和鲁莽,不计后果。 5.矫治方案 在疫情开始,封闭管理期间,冯某某就有不服从管理的苗头,但经监区领导多次对冯某某进行了谈话教育,从家庭环境、家庭成员生活近况、妹妹的工作等方面为切入点,进一步了解冯某某的现实改造状态。冯某某认真表现了一段时间后,随着刑期即将结束,冯某某不服从管理的想法又有所抬头。冯某某此次不服从管理,行为养成差不多完全是因他本人自身心态、行为失控导致,是故意的违纪违规行为。 在掌握了冯某某的心理后,监区当机立断,将冯某某送十六监区强化学习教育,从而加强对冯某某的行为管教,监区领导和管教警察严厉的批评了冯某某的违规违纪行为并加大惩处力度,彻底打击了冯某某的嚣张气焰和消极改造心态。冯某某在十六监区强化学习一天后,就向警官反映自己一时冲动才造成此次错误,从而也发现了自己的诸多问题。自己表示很后悔,自己应该严格遵守监区的各项制度,服从警官管理。 鉴于以上分析,并结合冯某某的现实改造表现,民警决定对症下药,制定详细的矫治方案: (1)营造良好的改造氛围,利用罪犯小组积极改造的力量,为其提供学习及生活上的帮助,并帮助他培育一些兴趣爱好,使其能逐步融入到监组的集体改造生活中去,让积极和谐的改造环境影响其偏执的习惯思维和行为,体验集体的温暖,培养良好的行为养成。在小组内引导其与他犯正常沟通,在生检会、小组自查会等场合鼓励其积极发言,对其合理诉求予以支持。 (2)加强亲情帮教。通过与其母亲、妹妹的亲情电话沟通督促冯某某认真改造,努力表现,严格遵守监区的各项规章制度。冯某某家人也可以利用每月的信件电话等多种方式,规劝冯某某积极改造,争取早日出狱照顾她们。 (3)做好心理矫治和阶段评估。矫治过程中,对冯某某不断进行反复、个性化和针对性的教育,强化在教育过程中的耐心,恒心,和细心,了解其每一阶段的思想动态与心理变化,及时做好情绪疏导和行为管控工作。梳理分析冯某某违规违纪的类型、目的、形式、影响、后果,针对性的开展管理与教育,将每一过程作为一个单体小项目思考,阶段性进行教育管理效果的评估,适时调整对其教育管理策略。 6. 预期矫治目标 (1)加强守规守纪意识,减少违规违纪现象,努力增强其自我控制能力和行为规范意识, (2)加强思想教育,促进罪犯严格遵守监区各项工作制度,服从警官管理,积极改造。 (3)在生产车间参加劳动时,能够服从管理,坚守岗位,行为养成良好,情绪稳定,无违规违纪行为发生。 (4)能积极主动与责任警察沟通交流,及时汇报自己的情绪波动和对有关问题的理解认识,很大程度上消除了自卑封闭心理,扭转了原先敏感多疑的心理症结。 (5)通过不断深入的心理健康教育和个别谈话教育,冯某某服刑改造意识明确,心理健康状况良好,情绪稳定积极。 (6)通过生活上的关心帮助,冯某某已融入到监区正常的监管改造氛围中。 (7)冯某某能与其所在班组罪犯和谐相处,互相帮助,无过激行为发生。 (8)利用适当场合,根据冯某某现实表现,在其他罪犯面前对其提出表扬,进一步增强了冯某某踏实改造的信心。

【教育改造成效】

目前,冯某某的改造计划实施初见成效,但今后必须继续严格督促,有效互动,发现问题及时矫正,才能最终取得较好的实施效果。 冯某某通过此次的强化学习摆正了自己的心态,表示在剩余刑期内会严格遵守各项管理制度,服从警官管理,认真学习政治教育知识和法律知识,提高自身文化水平。同时也让我们明白冯某某的案例并不是个例,我们要深入思考此次案例,从而找到一个常态化的有效手段。在以后的罪犯教育管理中,面对这种临释罪犯我们该如何加强管理?加强罪犯谈话教育是我们最基本的一种手段,通过谈话教育了解罪犯其思想动态。通过监听亲情电话了解罪犯近期家庭状况,家里有小孩的以小孩为切入点。罪犯心里面也会有柔软的部分。谈到孩子,罪犯也会展现温情的一面,当你说孩子会面临父爱的缺失,他会感到愧疚。只有积极改造,早日出监才能去呵护自己的孩子,让孩子感受到父爱。罪犯这时候也会倾听警官的话语,与警官谈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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