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就业帮扶为核心帮助社区康复人员李某再社会化案例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7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例背景】

社区康复人员李某,初中文化,离异,有一子,其母60多岁,已退休,目前患有高血压等疾病,需要长期服药治疗。李某出所后无稳定经济来源,一家人生活靠其母亲1200多元退休金生活。李某出戒毒所后曾对社戒生活充满信心,在镇禁毒办帮助下找到快递业务工作,后因疫情等原因失业在家,逐渐情绪低落,曾想过创业,但又缺乏技能。 海南省仁兴强制隔离戒毒所驻澄迈县社戒社康指导中心(以下简称“指导中心”)在开展社戒社康调研工作中了解到李某的情况后,决定将李某作为重点帮扶对象,从李某遇到的实际困难和处境出发,着力帮助解决李某的急事、难事,争取帮助李某树立生活信心,通过就业帮扶让李某在完成社区康复中融入社会生活。

【案例基本情况】

一、全面了解帮扶对象的困境 初步了解李某情况后,指导中心民警认为,帮助李某不能简单从档案资料和纸面数据作为帮扶出发点,而应通过慰问和谈心谈话方式全面深入了解李某的个人情况和家庭情况以及对生活的看法,才能为开展有针对性的帮扶找到切入点并能结合实际制定有效的帮扶计划。于是,指导中心民警一方面通过联系戒毒所李某原管教民警了解到,李某在强戒期间既有对生活积极的一面同时也有经受不了挫折的时候;另一方面,在慰问式家访过程中,李某向指导中心民警倾吐了自己眼下面临的多方面困境:既有儿子上学方面的经济压力、母亲年老多病的精神困扰,也有失去工作的无奈和想创业的迷茫,家中两亩多的土地也无心耕作。 二、扶人先扶志 指导中心民警综合分析李某的困境后认为,社区康复人员面对的困难往往是复杂多样的,帮扶李某的关键是要帮李某找一份工作或者帮助其创业,而最紧要的是要先帮助李某重新燃起对生活的希望,让其树立通过自身努力一定能改变家庭生活状况的信念。为此,指导中心民警协调了戒毒所内具有心理咨询师资格的民警以家访慰问的形式对李某开展两次心理纾困,显著缓解了李某的焦虑情绪,让李某感受到民警对他的关心,彼此间建立起良好的沟通关系;然后,指导中心民警联系县禁毒办并协调民政部门,对李某情况进行核实后,在符合相关政策的条件下为其办理了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有了生活的兜底,李某重燃对生活的信心,坚定了其通过自身劳动创造美好生活的信念。 三、就业帮扶解困境 最低生活保障只是点燃李某希望的一个火炬,真正让李某融入社会必须帮助李某就业或创业。然而,面对疫情等就业形势压力,找到一份距离李某家近又适合李某的工作谈何容易。联系李某家中有耕地而无人种植,李某所在村中有青柚、橙子等种植产业这一信息,指导中心民警认为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遂与李某商谈,建议其利用自家土地开展槟榔或者橙子种植产业。经向县农业技术培训部门请教商讨,李某最终决定种植技术相对简单的槟榔。在指导中心民警的协调下,县农业技术部门引导李某种植新品种槟榔,并给予种植和病虫害防治培训。目前,李某的荒地变成了长势良好的槟榔园,李某眼中满含希望。 四、帮扶效果评估 2022年,民警实地家访李某,看到李某积极到田地里为槟榔除草施肥,对家人和周围的人变得开朗、乐观。在跟李某的谈话中,李某告诉民警,“以前走上吸毒道路和困难的生活让我感到很自卑,但是现在不一样了,我感觉我能通过自身劳动改善家里的生活,我真正改过自新挺好的”。从镇禁毒办的工作人员也反映,李某配合禁毒办开展社区康复工作变得比以前更加积极了,也能够主动参与村里举办的活动,通过生活的转变能明显的看到李某的自信。

【案例思考】

社区康复人员出戒毒所进入社会后将面临一个全新的生活环境,在强制隔离戒毒所建立起来的戒毒信念和对美好生活的期待往往与出所后的现实落差形成强烈冲突。当社区康复人员面对这种冲突不能很好地解决自身遇到的困难时,社区康复人员的再社会化就会受阻,如果没有及时有效的帮扶措施,社区康复人员很可能重新回到戒毒以前的生活状态。而社区康复人员再社会化的最大障碍就是就业。笔者认为,在帮扶社区康复人员再社会化时,要重视帮助其实现社区康复人员经济独立,通过就业帮扶生活困难社区康复人员融入社会。这是社区康复人员融入社会再社会化成功的一个重要特征。为此,在对社区康复人员开展帮扶过程中,我们要围绕就业帮扶,具体开展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全面了解,找出关键制约因素。幸福的生活是相似的,不幸的生活是千差万别的。在帮扶社戒社康人员过程中不仅要有热情,更要有细心和耐心,要对帮扶对象全面分析,找出使其产生困境的主要原因,为下一步的帮扶工作开展找到突破口。 二是要帮助建立对生活的信心。帮扶工作的主要目的不是为了帮扶而帮扶,而是协助社戒社康人员融入社会生活,前提在于通过帮教让社戒社康人员全面认识自身和自身面临的境况,并且认识到通过自身努力可以打破困境,因此,帮助社戒社康人员建立信心是顺利实现帮扶目标的基础。 三是要重视就业的重要性。社区康复人员通过就业,参与社会生产劳动,在无声无形的社会生产劳动中实现经济独立,从而获得独立人格自我认同,完成再社会化。因此,民警要抓住帮助社区康复人员解决就业这个牛鼻子,以就业帮扶为核心助力实现社区康复人员再社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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