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例背景】
对于“多进宫”戒毒人员来说,在思想观念上已经较为根深蒂固地养成了纪律意识涣散、自我中心意识过强、缺乏自我约束能力、抵触心理过重等一系列难以自控和挑战管教的心理情绪与惯性思维。采取行为塑造方法,就是要形成和建立一个新的行为习惯。在确定矫治的方向这个大目标后,把其分成几个小目标,制定治疗计划,然后由低向高逐步实现,达到一步立即给予奖励强化,直到最后实现最高目标。即“大目标,小步子”,用不断强化的原则来建立新的行为习惯。
【案例基本情况】
(一)戒毒人员基本情况 戒毒人员杨某,男,38岁,高中文化,离异,江苏省无锡市人。杨某身形高大,较为魁梧,平时属于社会闲散人员,经常打架闹事,无正经的工作和收入来源。2014年12月,因吸食冰毒被无锡市公安局行政拘留十天并判强制隔离戒毒两年。2019年11月,杨某途经南京被尿检查出呈阳性,强制隔离戒毒两年,2019年12月底投送至江苏省句东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治。入所后主要表现: 意识薄弱,思想自负:杨某自认为属于老官司,在社会上常常是一帮人一起耀武扬威。二进宫后还未意识到自己所处的环境,身份意识薄弱,并自视甚高,目中无人。无视民警日常管教,行为举止傲慢无礼,有想做组霸的恶性潜在意向。 情绪急躁,攻击性强:杨某性格跋扈,在场所内并不受其他戒毒人员待见,相处并不融洽。在戒治生活和习艺劳动的相对高压环境中,抗挫折能力不强。面对周而复始的集体性质的戒治康复生活,行为表现异常焦躁,口无遮拦,因此常与其他戒毒人员发生口角、争吵,甚至上升至肢体冲突。 我行我素,逃避现实:杨某对各项管理制度、所规队纪,充耳不闻,放任自流。在习艺劳动中,经常不遵守劳动纪律和劳动安全流程,或抗拒劳动,劳动效率很低。对民警提出的要求抵触情绪强烈,并在民警教育批评后不履行民警的惩处决定。 同时,杨某价值观不强,责任性不强,没有集体荣誉感,始终保持着“坐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心态,对康复训练、团体活动、队列训练等戒治项目都表现出马虎、应付的态度,且不愿意正视自身的问题。 (二)原因分析 家庭因素:杨某的成长过程中,并无双亲的悉心照顾和教育,因文化程度不高,早年离异,无正式工作与稳定收入来源,过早在社会环境中结交了狐朋狗友,养成许多不良行为习惯。父亲打骂杨某,这使杨某对其父亲存在较大的误解和成见。吸食毒品成瘾后,造成杨某思维方式过于偏激,也加重了其与父亲的隔阂,杨某的自暴自弃是个恶性循环。 心理因素:长期吸毒,屡教不改,沉溺毒品,人格扭曲,心理长期处于自负状态。自我约束力、意志力薄弱、人际关系差,不能正确面对自身所处环境,无法严格约束自己的行为,欠缺正确的戒毒理念,不愿意正视自己的偏执性格和自负的心理问题,使之不断形成不良的行为习惯。 社会因素:社会的种种诱因和游走在法律边缘的人群,时常蛊惑着杨某。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杨某从沾染上毒品后便一发不可收拾。认识的“道友”越来越多,造成其认为吸食毒品是一种司空见惯的行为方式。在这种社会不良诱因和人际环境下,杨某无法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与错误,反而造成自己骄傲放纵的性格特征。 (三)方案制定与实施 针对杨某入所以来存在多次不服从强制隔离戒毒决定的客观事实,抗拒习艺劳动,对抗民警管教,多次违规违纪的表现。对杨某不能采取急于求成的措施,一味高压管理的政策,而是采取了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立足“柔性”管理角度,为矫正其问题产生的根源:过于自负的心理状态这一最大目标,分为思想、心理、阳性鼓励、情感等几个小目标入手,制定矫治方案。 依托行为重塑的方法,制定详实谈话预案,注重“勤”字当头,采取控制、剖析、引导、关怀等多种手法,促其调整好不良心理状态,消除抵触情绪,端正戒治心态,规范戒治行为。 1.心理唤醒转认知 民警安排组织心理咨询和辅导课程,通过心理问答和测试,让杨某意识到自身的问题。改变过于偏激的想法,并不断以积极的心理暗示,结合杨某的经历,遇到问题时容易和他人产生对立或矛盾的情绪这一世纪情况,适时跟进团体心理辅导举措,实现其心理重建。通过以上举措,杨某与其他戒毒人员的日常相处和行为习惯明显有所改善。其与同戒人员的相处开始变得和睦,在与民警接触过程中,也学会了耐心地倾听与反思,与刚入所时的强烈抵触情绪相比,有了较大的改变。 2.纪律教育焕新生 民警确定加强杨某自律性方面的建立,不断对其进行谈心对话和批评教育相互结合的方式,指出其和同戒人员的差距,用规范文明的执法方式,教育培养其服从命令、服从管教的意识。要求杨某严格按照规范来进行每天的戒治生活和习艺劳动,疏通杨某与民警以及其他戒毒人员之间的隔阂。 通过定期性的一对一谈话教育,叮嘱杨某认真积极参与生产劳动,将自己“敢为、能为”的优点应用于生产劳动,争当积极分子,创造更多的生产业绩,循序渐进地解除该戒对民警管教的戒备心理。 3.亲情帮扶促沟通 民警及时与杨某的亲人(父亲)取得联系,并将其在所内戒治情况与其父亲进行了沟通。杨某的父亲得知后也表示愿意配合做好其思想工作,力促化解杨某与父亲之间的矛盾。经过家人在亲情电话中多次对其进行劝说,杨某的父亲也开始和其开始平和沟通,这对其认识到自身的问题起到了良性的助推作用。通过对杨某开展“国学教育”的课程学习,提倡“孝道、善心”为先,利用“国学教育”这个载体,让其接受传统文化教育,化解杨某与亲人双方的隔阂,融合心理的坚冰。 4.正性强化树信心 杨某入所后,因队列训练和康复操动作标准,民警决定对其进行公开表扬和奖励,并安排其教导和帮助其他戒毒人员。通过团队互助的行为培养,在得到民警的鼓励和他人认可的双重肯定下,强化杨某的自信心,让其发现自己的优点和长处,提高自我认同感。将这样的积极心态延伸至习艺劳动中,生产绩效明显有所提高。 (四)戒治成效 民警评价:民警除了加强对杨某的思想教育外,找出其内心最真实的想法,用贴近式和阶段式的目标设定,经过一年时间的阶梯式递进过程,杨某逐渐变得谦和、懂礼貌,服从民警的管教和任务安排;杨某在习艺生产上成绩优秀,被评为“生产能手”,受到表扬和奖励。 同戒评价:与其他戒毒人员相处趋于融洽,积极参加团体活动,能主动带领新入所戒毒人员,协助民警进行队列团操训练,成果斐然,现在的杨某与初入所时已然完全不同:性格开朗、集体意识增强、注重团队协作,融入各项戒治项目,能与民警主动承认自己的不足和缺点,并积极分享自己今后回归社会的创业想法与计划。 家属评价:杨某与父亲目前已经冰释前嫌,每月固定拨打亲情电话,与父亲沟通交流讲述自己的戒治成果。
【案例思考】
对于杨某这类自负心理过重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对民警抵触、法律意识淡薄、我行我素的戒毒人员,我们需要严格制定矫治管理方案,让其明确自己在戒毒场所内的身份意识、担当意识、责任意识。严格管控其自负心理导致的一系列过激行为和举动,分清主次、奖罚分明、有的放矢,为后续的教育矫治工作打好基础。 (一)要透过现象挖掘问题根源 思想意识决定行动力。心理状态影响个人的行为方式。深挖解毒人员异常行为、反常举动的根本原因,是矫治之本。及时做好对重点人员的监管和追踪工作,正确预判其问题产生的根源,才能防止极端行为的产生,杜绝影响场所安全的隐患发生。 (二)要持之以恒落实阶段方案 抓准源头,精准施策,合理管控,循序渐进。这是一项需要民警不断去巩固和推进的工作,尤其是思想上的转化,较为系统又繁琐。行为塑造疗法是一个分步骤实施的过程,合理的行为方式会逐渐取代非理性的行为方式,不断巩固和稳定,在这过程中必须要坚持不懈,按计划办事,并根据实际情况和效果,实时调整方案。 (三)要构建社会共同支持体系 戒毒难,戒除心瘾更难。矫治不仅仅包含一个人,更是需要多角度、多层面进行不同分工、协力合作的工作。除了直属分管民警的重点管理,所部各科室的齐心发力之外,社会机构、亲友家人等都需要协同合力形成全方位的帮扶系统。由点到面,环环相扣开展工作,针对戒毒人员的身理、心理、性格、行为习惯逐条进行矫治,促使戒毒人员的身心能够步入正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