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癫痫病戒毒人员李某消极戒治行为的综合性教育戒治案例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5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例背景】

癫痫俗称“羊角风”或“羊癫疯”,是大脑神经元突发异常放电,导致短暂的大脑功能障碍的一种慢性疾病。据中国最新流行病学资料显示,我国每年新增癫痫病患者约40万,癫痫病已经成为神经科仅此于头痛的第二大常见病。癫痫患者通过正规的抗癫痫药物治疗,病情是可以得到有效控制的。癫痫病在戒毒人员之中并不少见,患有癫痫病并借病消极戒治的戒毒人员,也成为了基层戒毒人民警察教育矫治工作中的难点!

【案例基本情况】

戒毒人员李某,海南省澄迈县人,现年38岁,未婚,文盲,父亲务农,母亲改嫁,与家人关系不和。2009年,李某开始吸食海洛因,曾因盗窃罪在监狱服刑两年,第三次强戒时间从2019年1月至2021年1月。 该员患有癫痫病,自分入我队以来,一直规范用药治疗,癫痫病已经得到有效的控制。但李某总是以患有癫痫病为借口消极抵触大队的正常管理,行为懒散、纪律意识差,一直是大队重点教育矫治的对象。2019年12月,大队民警组织戒毒人员在生产车间进行习艺劳动中,该员突然情绪失控用头部撞墙,被值班民警及时制止并将该员带离现场。 通过大队分析研判,该员做出自伤自残行为的原因如下:一是李某总觉得自己是病人,大队应该宽松管理,想通过自伤自残的方式换取大队对其的宽松管理。该员曾因违规抽烟被值班民警发现并批评教育,事发后该员无故不吃药(癫痫病患者需按时服药才能有效控制病情),民警对其教育引导,该员假装癫痫发作,消极抵触大队的正常管理。二是父亲长期不接见,也不汇款,该员拨打电话回家,父亲立即挂断电话。该员感觉被家人抛弃了,心里苦闷、委屈,最终导致情绪崩溃,进而做出极端、不理智的自伤自残行为。 针对该员情况,大队为防止再次出现自伤自残行为,暂时将李某调入观察室安排专人看护,并安排民警及时跟进心理疏导工作,缓和激动情绪。通过疏导,该员情绪逐渐平稳,但仍然拒绝交谈,甚至直接倒地耍无赖。 一是亲情帮教,建立信任。为缓和该员的抵触情绪,大队决定从亲情方面入手开展教育转化。民警与其父亲取得联系,争取让父亲来所对其进行亲情帮教,给予该员积极戒治的动力,但其父亲拒绝帮教,并表示对儿子很失望。教育转化工作一时陷入困境,但民警没有因此而放弃。大队决定安排民警进行家访,李某父亲被民警教育转化的决心以及热诚所感动,终于放下隔阂,表示全力配合民警开展帮教。通过亲情帮教,该员的消极情绪明显好转,并且得知大队为促成此次父子的见面所付出的努力后,抵触心理也明显减弱,开始主动与民警交谈。在打开心结后,大队开始着手引导该员认识自身的错误并自觉改正。 二是进行同伴教育引导。大队安排服从管理、积极戒治、表现良好,且与该员患有类似疾病的戒毒人员在适当的时候与该员接触,进行正面影响、引导,大队对该员的严格管理不是针对个人,对所有的戒毒人员都是一样的,都是为了让戒毒人员养成良好的戒治习惯。同类人员的现身说法,只要民警引导好,往往取得意想不到的效果。 三是在戒治生活中加强关心和关怀。一是民警加强对该员关心、帮助,了解该员的睡眠、饮食、戒治情况等,让他感受到大队的关心和温暖;二是包房民警经常与其谈话交流,发现该员有身体不适的情况,及时安排就诊;三是民警安排夜间值班人员重点关注,防止该员夜间癫痫发作;四是在日常组织戒毒人员进行身体康复训练和康复劳动时,充分考虑到该员的身体素质情况,合理安排训练和劳动,预防发生运动性损伤或其他意外情况等等。这些细节的关怀管理让该员慢慢信任民警、感激民警,进而服从民警的戒治安排。 四是依法依规处理消极戒治行为,严肃制度权威。鉴于该员自伤自残事件已经给大队造成了消极影响,为教育本人警示他人,大队按照场所管理相关规定给予一定的处罚,让该员明白违规违纪是要付出代价的,以此提高该员的遵规守纪意识,自觉遵守所规队纪。 五是建立互帮互助小组,防止出现反复。为防止该员的教育转化出现反复,也为了民警能够更好的掌握该员的转化情况,大队从病情种类、年龄、文化程度、户籍、性格特点、生产劳动技能水平、日常行为表现等方面考虑,把该员和其他戒毒人员进行合理搭配,组成互相学习、互相帮助、互相监督的互助组。互助组的建立有利于该员突发疾病时能及时被发现,也有利于防止该员出现小病大养等消极行为。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后,该员的消极行为慢慢发生了转变,再未出现自伤自残行为,纪律意识也有了明显的提高。对于民警的教育引导也能够积极接受,戒治积极性显著提高;与其他戒毒人员的关系越来越融洽,特别是与父亲的关系明显缓和。在解除出所的时候,该员特地向民警报告,希望给大家唱一首“重头再来”,感谢大队、感谢帮助过他的戒毒人员,李某在大家的掌声中满怀希望解除出所。

【案例思考】

一是当病残人员发生极端违规违纪行为时,民警要保持耐心、冷静、理性,不能硬碰硬。首先,这些人员身体状况较差,如果民警采取强硬手段,可能引发戒毒人员身体疾病发作,不利于教育戒治;其次,多数病残人员因身体原因有较强的自卑心理,性格孤僻,内心脆弱,对于这类人员的矫治需要的是耐心、细心找准问题根源,再循序渐进加以引导,才能取得更好的矫治效果。 二是亲情对普通人来说十分重要,戒毒人员也不例外,尤其是病残戒毒人员更渴望得到家庭的温暖。所以,在对病残戒毒人员的矫治过程中充分利用亲情帮教,会使我们的教育矫治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在做戒毒人员家属思想工作的时候,民警一定要真诚、耐心,才能打动家属配合我们的工作。 三是病残戒毒人员在日常的戒治中经常会出现两种心理:一种是因自身疾病引起的消极人生态度,一种是借着患有某种疾病故意夸大病情,借机逃避教育戒治任务。因此,民警应该在关注他们身体状况的同时,对于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依法依规处理,警示他人,还应该安排针对性的团体心理辅导活动,及时进行心理咨询和干预。 四是在组织病残人员进行日常的身体康复训练和康复劳动时,应当充分考虑到病残人员的身体素质。对于病残戒毒人员,可以组织他们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比如:打扫卫生、值班值日等,一方面照顾他们身体的特殊性,体现戒毒场所的人性化管理,另一方面对他们力所能及的事提出高标准,使他们不能懈怠,体现管理的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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