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例背景】
一、基本情况 女性戒毒人员陈某,长乐人,1981年出生,未婚,小学文化,父亲早年因病过世,母亲改嫁,从小跟随爷爷奶奶长大,两老人因生计无暇照管她,小学毕业后就辍学在家。2015年2月在一民房内因吸食冰毒被公安机关抓获并被强制隔离戒毒两年,在公安戒毒所执行3个月强制隔离戒毒后,转福建省女子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执行剩下的期限。 二、吸毒史 辍学后的陈某,早早步入社会,由于年纪小,无辨别是非的能力,无知且贪玩,每天跟着伙伴们出入娱乐场所,乐此不疲。2007年,在一次朋友的生日派对上,女伴指着桌上的一个装着白色粉末的玻璃壶说:“这个东西可以减肥,而且不会反弹,要不要试试?”当时的陈某想都没想就说“那就来一口把”。尝试过第一口的陈某,当时精神亢奋,当晚就睡不着觉,精神特别好。有了第一次后,就有了第二次、第三次……渐渐地她的毒瘾越来越大,深陷毒瘾无法自拔,常常夜不归宿,朋友圈里除了毒友还是毒友,爷爷奶奶也无力管束她。曾因吸毒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两次,尝试过自愿戒毒,但都以失败而告终。 三、入所初期的表现情况 刚入所时,陈某表现为沉默寡言,不与人相处,思想隐蔽,不愿意参加集体活动,不适应戒毒生活,同戒反映陈某经常抑郁、不安,民警多次对其谈话,教育效果不佳。入所第17天,在大队组织的集体拔草时,陈某捡到一根约20公分的细铁丝,趁无人注意将铁丝吞下。两天后,陈某担忧肚子疼痛,事情终有暴露的一天,即向民警陈述了吞食铁丝的实情。在调查陈某吞食铁丝的违规行为中,了解到陈某怀疑自己染上了艾滋病毒,心怀恐慌,担心自己的身体,也害怕集体生活会将艾滋病毒传染给其他戒毒人员,常常惴惴不安,对生活失去了希望,一心想尽快离开戒毒场所,摆脱现状。
【方案制定】
一、实施艾滋病防治教育。 通过艾滋病知识教育,促进陈某走出误区,放下思想包袱,改变认知,建立合理的思维方式,从而达到主动配合治疗的目的。 二、开展技能培训。 通过职业技能培训,促使陈某掌握了一技之长,重拾获得感,建立信心,达到回归社会后能自力更生的目的。 三、实施行为矫正。 应用“正强化”,规范行为管理,矫正陈某的恶习,锻炼其意志,促使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建立正常的行为模式。 四、修复亲情关系。 通过人文关怀、亲情修复,让其感受到亲情的温暖以及社会的关怀,促使陈某学会感恩,重获生活和戒毒的信心,从而达到彻底戒断毒瘾的目的。
【实施情况】
针对陈某的“身心”情况,民警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陈某的个别戒治方案,把她列为重点矫治对象,加强教育戒治。 一、通过艾滋病防治教育改变其认知 针对陈某的体内异物,民警积极采取措施,及时带其到当地的三甲医院进行检查,确认其腹部有一根金属阴影。医生意见要实施手术治疗,当陈某听到要手术治疗,表现得非常激动和反感,不愿意配合,产生恐慌情绪。陪护民警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对其开导教育,像亲人一样为其端茶倒水,亲自喂药。同时,针对陈某一直怀疑自己感染上“艾滋病”的心结,调取入所体检报告,由卫生所医生告诉她HIV呈阴性的检查结果,并向她普及了“艾滋病”传染的知识,证实了其并未感染上“艾滋病”,辅以心理干预,长时间堵在她心口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地了。民警们用实际行动改变了陈某的认知,使其有了生的希望,表示要积极配合治疗,最后通过手术成功地取出体内的铁丝。 在她的感谢信里提到:“民警们为我做了太多了,为了我连端午节都不能与家人共度,在医院里细心地照顾我,对我嘘寒问暖,还要照顾我的情绪,让我知道了艾滋病传播知识。长这么大我还是第一次受到如此待遇,被人关心、照顾、呵护着,不是亲人胜似亲人,是你们让我重获新生。” 二、通过技能培训使其产生获得感 坚持以“以人为本、科学戒毒、综合戒治、关怀救助”为原则,重点突出关怀救助。在了解到陈某家庭条件比较贫困的情况下,所里为其配发了杯子、牙刷、毛巾等日常生活必需品。入秋后,及时给其发放保暧内衣、毛衣、羽绒背心等过冬衣物,过年过节还给予发放困难慰问品等等。安排陈某参加技能培训,并在习艺生产上给予指导帮助,安排适合她的生产岗位,使其在生产习艺劳动上获得成就感,同时也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当陈某第一次领到70元的劳动报酬时,激动得落下眼泪。她说:“这是我吸毒以后第一次用自己的双手换来的报酬,我感觉到没什么困难是不能解决的。”从此陈某变得开朗起来,自信心也慢慢地树立了起来,能够正视现实、立足现实,积极地融入戒毒集体,在管教、学习、习艺、生卫等方面也取得了较大的进步,从一名敌对管教、无法接受戒毒生活的戒毒人员,成功转化为积极向上的好学员。基于陈某的良好表现,还推荐其担任房间小组长。 三、通过采用正强化,纠正行为偏差 从陈某的成长经历来看,她过早步入社会,整日沉沦于享乐主义的灯红酒绿中,深陷于虚无缥缈的醉生梦死中,追求毒品所带来的短暂快感或以吸毒的方式获得替代性的满足,扭曲了个人的人生观、价值观和生活方式,偏离了正常的生活轨道。陈某来到戒毒所后,对教育戒治生活失去信心,对自己的未来失去希望,面对陌生的环境,感到无能为力,只能被动的去接受,消极的去适应,对戒毒生活有了逆反对抗的心态,没有正确的身份意识,忽视规章制度,得过且过。针对这种情况,民警加大了对其的行为规范考核力度,发挥正强化作用,纠正其行为偏差,通过每日考核,对陈某的违规行为及时给予批评指正,对正确的行为公开表扬,并将陈某改变后良好行为习惯以先进典型的形式固定下来,要求其他戒毒人员向其看齐学习,以榜样示范作用,促进陈某某从被动压抑到主动消除违规行为,实现矫正恶习、锻炼意志的目的。从而帮助她恢复信心、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为她回归社会奠定良好的基础。就像她所说的:“来到这所特殊的学校,遇到这里的特殊老师们,才让我懂得什么是规矩。” 四、修复亲情关系,提振戒毒信心 任何成功的戒治,都离不开家人的支持与帮教,亲情的关爱永远是戒毒人员的坚强后盾。入所初期,陈某觉得吸毒愧对家人,无法面对年迈的爷爷奶奶,担心家人不会原谅她,更不敢联系他们,但看到别人都有家属来探望,也渴望爷爷奶奶能够来看她。民警了解了她这个矛盾心态后,紧紧抓住所里中秋节开展场所开放日活动的契机,积极主动地与其爷爷奶奶取得联系并动员他们来所参观,共度团圆佳节。当陈某看到爷爷奶奶的那一刻,感动得声泪俱下,没想到在戒毒所里还能与爷爷奶奶一起观看所内举办的演出,这也是她有生以来第一次与爷爷奶奶一起观看歌舞演出,感到非常幸福。与此同时,管教民警通过多方渠道,帮助陈某联系到几年未联系的母亲,动员其母亲来所探访,并保持电话联系,经常反馈陈某在所的表现情况,在民警的努力下,陈某的母亲与陈某恢复了联系,亲情的感召与包容,增强了陈某的戒毒信念,促使其迈向新生。
【案例思考】
一、个案戒治效果 在民警和陈某的共同努力下,通过对比陈某刚入所的表现,陈某从情绪、认知及行为上都有了很大的改变,能够较好地融入戒治环境,实现了被动戒毒向主动戒毒的转变,她的性格也变得开朗了起来,行为举止端正大方,与人交往谦让有礼,面对民警充满感恩,面对家人更加坦然,对戒毒后的生活有了初步的规划和坚定的信心,对毒品也有了深刻的认识。由于其能真心悔过,积极戒治,表现良好,在戒毒后期还担任了房间的小组长,并能以身作则,严以律己,乐于助人,得到民警的认可和肯定,也深得同戒的拥护,成为其他戒毒人员学习的榜样。 在一年后的评估中,陈某取得良好的成绩,但因前期的吞食异物行为,无法得到提前解除,最后按期解除回家。在2017年所里组织的回访工作中,回访民警见到已解除回家7个月的陈某,现在的她是一脸阳光,她告诉回访民警,两年的戒毒生活,让她学到了许多,变得成熟懂事了,也明白亲情的可贵。目前她与爷爷奶奶住在一起,为方便照顾两老人家,在当地一家超市当推销员,一个月能赚到3000多元钱,如果产品能多卖的话也能达5000多元,足够自己和爷爷奶奶的日常生活了,生活特别充实。现在她已经屏蔽了以前的朋友圈,只想回归正常生活,照顾好爷爷奶奶,如果可能的话,找个人嫁了。她特别感谢女子强戒所的民警们,她说:“是警官们的谆谆教导与关爱,造就现在的我,民警的教诲我将永生难忘,两年戒毒生活开启我人生新篇章,请民警们放心,我一定能坚守底线,不再吸毒,决不辜负民警们和亲人们的殷切希望”。 二、个案反思 (一)要树立因人施教的理念。在综合戒治中,对每一名戒毒人员的教育关键是因人施教、量体裁衣。一是要根据戒毒人员不同的性格和行为特点采取不同的个别教育方式,民警要通过使戒毒人员自己培养其面对现实的能力,在遇到挫折的时候学会思考问题,并勇敢的去面对,学会正确、客观而理性的分析问题的实质,从而提高自己的适应能力,而不是一味地用毒品麻醉自己;二是要根据戒毒人员不同的家庭和社会背景采取不同的教育方法,对症下药。三是要在教育戒治工作过程中要学会灵活的运用各种措施,要有针对性开展戒治,对其进行正确的引导教育,而不是地毯式的漫无目地轰炸。 (二)要尊重戒毒人员的尊严。民警要注重以人为本,对戒毒人员要做到尊重,把她们当作一个病人到看待。对于戒毒人员而言,在她们内心深处同样也需要他人的理解与尊重,在个别教育时注意倾听她们的心声,特别是要注意适当的运用“共情”的方法去体会和理解戒毒人员的感受,对戒毒人员的内心问题作出合理的价值判断,积极营造一种平等对话的氛围,才能让戒毒人员敞开心扉,与他们接近距离,与此同时,民警要时时关注戒毒人员的心理变化,尽快获得戒毒人员的信任,巩固彼此之间的关系。 (三)要重塑戒毒人员的健康人格。在矫正戒毒人员不良行为的基础上,逐步建立新的行为模式,并进行强化,利用戒毒人员自尊、自主的内在心理需求,发挥环境育人和个体评价的作用,通过营造文明、规范、向上的教育戒治氛围,使不良行为习惯失去存在的条件,同时注重培养戒毒人员的自主管理能力和信守承诺的品质,帮助其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重塑健康人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