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2018年1月的某天下午约16时,某镇的李某与小舅子赵某相约到县城亲家田某家说和儿女结婚事宜。婚事谈妥后,田某电话邀请好友王某等一行5人到家聚会,喝酒聊天。在喝酒中途,赵某突然身体发生不适,被李某田某等人紧急送往当地医院抢救。经医院诊断检查赵某为脑出血、右侧基底节区、多发腔隙性脑梗塞高血压病3级。经住院治疗后出院,赵某右半面身体呈偏瘫状态,语言发生障碍,不能正常进行语言表达。赵某父亲要求共饮酒人李某、田某等人给予医疗费、误工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相关费用100000元。2018年5月19日,几方当事人共同到临泽县某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委会)申请调解。
【调解过程】
收到调解申请后,调委会高度重视,立即选派调解员组织双方开展调解工作。 经走访了解得知:赵某患高血压疾病已多年,于前一天受姐夫李某邀请到家中商议外甥结婚相关事宜,李某和赵某两人饮酒约2瓶。事发当日赵某和姐夫在其亲家田某家中与田某邀请到的好友王某等在喝酒联络感情过程中,相互敬酒、劝酒、并以“哪个男人不喝酒、男人不喝酒是啥男人”等相关话语互相刺激对方喝酒。 在相互敬酒、劝酒过程中,李某、田某等人明知赵某身患高血压疾病3级并在前一天晚已饮酒过量,但还仍然相互敬酒、劝酒,终导致赵某身体当场发生不适,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治疗。 事发后,年近70岁的赵某父亲看在眼中,痛在心上,怎么也想不到原来身体健壮,性格开朗的儿子因喝了一场烧酒,就从原先家庭的顶梁柱变成了现在身体活动受限,不能自主语言表达,嘴里整天呜哩哇啦,需要他人照顾、伺候的“废人”。老人是前思后想,不得其解。随即申请某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协调处理,要求共同饮酒人承担相关责任。 本案争议焦点在于:共同饮酒人是否构成侵权,以及共同饮酒人的责任如何分担,对此形成两种意见。 5月27日,调解人员召集双方当事人,就本案进行调解。本案系共同饮酒突发疾病致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当事人赵某父亲认为赵某离家前是完好的,是李某打电话邀请的,并在田某家被送往医院的,赵某成现在的“废人”,疾病是与田某等人一起喝酒喝出来的还是另有隐情,其他人一概不知。其次,李某、田某等人明知道赵某患高血压疾病,不能饮酒,为何还要让赵某喝酒,喝酒喝出事来,一起喝酒人有责任。其三,赵某在与李某、田某等人一起喝酒,赵某到底喝了多少酒,酒后是否跌倒?赵某出事后,为什么田某等人把赵某送往医院后不及时通知其家人?而田某等人却认为,赵某已经是成年人,且都相互认识,到其家中请喝酒是人之常情、待客之道,在敬酒时,赵某只喝了2小杯酒就被发现赵某身体出现了不适,在场的其他人可以作证。再说,赵某作为成年人,明知自己不宜喝酒,别人给他敬酒可以拒绝不喝,在一起喝酒,彼此之间仅仅是情谊关系,没有法律关系。其三,田某认为,赵某在来其家中后酒气就很大,说明之前就已经喝了酒,同时,田某认为赵某是在其家中发生突发问题被送往医院的,没有及时通知赵某家人是因问题发生突然,应该第一时间送往医院抢救。就这样相互争执不下,互不相让争执了一个上午。 初步调解无果后,调解人员暂停调解,认真研讨分析。根据各方当事人的争议焦点,调解员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式,举一反三,进行以案说法引导,解疑释惑。再由调解员对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说明:根据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民事审判工作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一)(试行))的通知》第三十五条:共同饮酒人未尽注意义务,饮酒后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的,其他共同饮酒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共同赔偿数额不超过赔偿总额的20%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七十七条:二人以上依法承担按份责任,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和第一百七十八条: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根据调查事实和相关法律条款规定,调解人员明确指出,共同饮酒人李某、田某等人因明知赵某身患高血压疾病3级,饮酒可能存在潜在危险,而与赵某共同饮酒,未尽注意义务,饮酒过程中造成赵某当场发生身体不适,送往医院抢救治疗后右半面身体呈偏瘫状态,语言发生障碍,不能正常语言表达,故其他共同饮酒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调解员与双方当事人共同测算了赔偿金额,经反复调解终于促使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
【调解结果】
双方签订调解协议书: 1.由李某等共同饮酒人一次性给予赵某人身损害补偿包括住院治疗费、误工费、赡养费、抚养费、伤残补偿金、后续治疗费等共计33000元。 2.2018年6月20日前先行支付8000元,剩余25000元分别于2018年12月31日前支付15000元,2019年12月31日前支付10000万元。 3.调解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反悔。
【案例点评】
本案中,调委会及时介入,与双方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进行协商调解,充分考虑了受损方的家庭的困难和法律规定,经过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依法有效及时地化解了这件矛盾纠纷,避免了事态恶化,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维护了辖区社会稳定。该案例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的便利性、时效性和联动性,从案情发生到签订调解协议历时一天,极大地降低了双方当事人的处理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