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情况】
社区矫正对象王某某,男,1968年1月出生,户籍地和常住地为辽宁省凤城市。2017年11月,因盗伐林木罪被凤城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缓刑考验期自2017年11月25日起至2018年11月24日止。2017年11月25日,王某某到凤城市司法局报到,由指定司法所负责对其社区矫正期间日常管理。 王某某的妻子系残疾人,不能工作,只能做简单的家务,儿子在外打工能自食其力,但家庭的主要收入还是以王某某务农、打工为主。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依政策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情况】
(一)接收社区矫正对象后,针对其实际需要,依法依政策对其开展职业培训 司法所为其确定了由司法所、派出所管片民警、村委会干部、小组长、其家属等组成的矫正小组,并签订了矫正责任书,确保各项矫正措施落实。为给王某某上好接受社区矫正的第一课,司法所会同村委会干部、王某某家属等矫正小组成员在司法所宣告室举行入矫接收宣告仪式。通过向王某某宣告判决书、执行通知书等有关法律文书的内容,让其明确社区矫正期限和社区矫正对象身份。宣告了有关认罪服法、遵纪守法、报告、社区服务、请假迁居等方面社区矫正对象应遵守的规定及违反规定的法律后果,强化其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矫正教育的自觉性。宣告了社区矫正对象王某某依法享有的权利和被限制行使的权利,矫正小组人员组成及职责等有关事项。 司法所接收社区矫正对象王某某后,通过谈话了解到其没有特长和技能,只能务农或者打零工,面临谋生的困境,自食其力带给家庭财富和幸福的强烈愿望难以实现。于是司法所积极与农业部门沟通联系,对其开展职业技术培训,促使他学习文化知识和劳动技能,为他顺利务农创收创造有利条件。 (二)对其开展就业指导帮助情况 在矫正过程中发现王某某年龄较大,因不具备相应的农业知识及技能,在农业从业领域上具有一定局限性。司法所会同劳动就业部门、农业部门向他提供相应的国家农业方针政策、农业技术信息,并指导其科学种地务农。司法所向王某某提供了一些农业技术网站,农产品交易网站等信息,为其农产品种植、收获、交易等提供更广泛平台,间接增加了王某某收益。 (三)矫正小组成员协助社区矫正机构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帮扶情况 针对其特殊情况,成立了专门的由司法所成员、村委会干部和家属组成的社区矫正小组,制定了以教育、感化、挽救以及帮扶为主的矫正方案并开展工作,宽严并济,使王某某在社区矫正过程中既感受到社区矫正的严肃性,也体会到社区矫正工作者对他的关怀和帮助。 矫正小组通过耐心的思想谈话、真心的关怀疏导及时了解他的生活、思想变化,协助司法所帮助其克服矫正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引导其健康向上的生活。同时增强其法治观念,帮助他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使他明白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给他人、家庭、社会造成的危害,懂得社区矫正不等于无罪,要从内心深处洗涤不健康的思想污垢,真正知罪悔过,珍惜来之不易的社区矫正机会。 (四)社会力量参与对社区矫正对象帮扶情况 坚持集中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对社区矫正对象集中进行思想、道德、法治等教育,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法治观念、道德素质和悔罪自新意识,培养健全人格。同时,坚持一把钥匙开一把锁,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犯罪类型、性格特点、日常表现、家庭环境等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个别教育,一人一策地做好个案矫正工作,提高教育矫正质量。采取个别教育和集中教育相结合的方式,有计划地对王某某进行法律常识、公民道德、时事政治等教育学习。通过社会组织、救助等多种渠道,适当对其家庭进行经济帮助,在经济救助的同时考虑到其敏感的性格,注意维护其自尊,引导其力所能及地帮助他人,培养其懂得感恩,回报社会。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依政策开展社会适应帮扶取得的效果】
保障社区矫正对象基本生活是做好社会适应性帮扶的基础。思想教育、亲情感化与解决基本生活困难相结合,是教育改造好矫正对象的基本经验。要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动员组织社会力量,搭建好保障社区矫正对象基本生活需求的最后一道防线,让他们安心在社区接受教育矫正。通过帮扶,王某某心理稳定、乐观向上,服从监督管理,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非常信任,能主动推心置腹地与工作人员交流沟通,十分配合工作。
【小结(或反思)】
坚持科学矫正,提高教育矫正工作质量。教育矫正是社区矫正的核心,也是保持社区矫正正常秩序、维护社区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治本之策。通过对社区矫正对象王某某依法接收入矫,让其感受到了社区矫正的严肃性,使其认识到了自己社区矫正对象的身份。通过入矫宣告、教育,有利于增强其在矫正期间严格遵守各项管理规定的意识,促使其遵纪守法,成为守法公民,顺利融入社会。 这名社区矫正对象入矫后,对自己所犯罪行的认知比较深刻,具有悔过心理。同时受家庭条件、文化素质、生活环境、个人阅历等因素的限制,法律意识相对较差。工作人员加强人文关怀,积极对其进行适应性帮扶,在与其沟通交流中,特别注意细节,尊重其情感,对他的进步和优点及时肯定和表扬。在矫正和教育之外,不忘帮助他树立信心,乐观处世。适当给予社区矫正对象帮扶和关怀,有助于稳定其思想,化解其叛逆心理,使之顺利度过矫正期,回归社会。 社区矫正的对象大多是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人员,把他们放到社区,在不脱离家庭、不脱离社会的条件下,对他们进行监督管理、教育矫正、社会适应性帮扶。对犯罪人员而言,全面推进社区矫正,有利于他们在开放的社会环境中减少逆反心理,在亲情、友情的感化下矫正行为恶习,更好地融入社会。对家庭而言,全面推进社区矫正,有利于减轻因犯罪人员被监禁给家庭成员带来的心理和生活压力,增强家庭成员帮助犯罪人员悔过自新的主动性,促进家庭和谐。对社会而言,全面推进社区矫正,有利于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的积极性,增强社会成员的社会责任感和自律意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