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夫妇医疗预嘱声明书公证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3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二○二○年十月底,李大爷和李奶奶夫妻俩拿着一份自己手写的协议来到本处家事法律服务中心咨询:“这是我自己写的一份材料,能不能公证啊?我们老俩口想让小女儿来照顾我们,以后我们病重了,不要进重症室、不要全身插满管子,不要过度的救治,我们就想平静地、有尊严地离开。”李大爷说,“办个公证手续,给小女儿一个保护,怕以后家里因为医疗救治的问题闹矛盾、伤感情。所以我们就想做个公证,证明一下,好让小女儿以后执行起来也能够得到家里的理解和支持。”了解清楚具体情况之后,按照当事人的意愿,公证员为李大爷和李奶奶夫妻俩办理了医疗预嘱声明书公证。 所谓“医疗预嘱”便是人们在身体健康或意识清醒时事先签署的书面指示文件,声明自己对于今后在不可治愈的伤病末期或临终时要或不要哪种医疗、护理等医疗救治问题的要求和想法,目的就是保障患者的医疗自主权。坦然面对生死,鼓励人们按照自身意愿,安排好生命的最后时光,以尽量自然和有尊严的方式离世,便是“医疗预嘱”的核心和落脚点。 李大爷和李奶奶医疗预嘱声明书的内容,包括:当老人发生重病需要住院抢救时,要求不做维持生命的过度治疗,要求不进入重症监护室,不做大手术、心肺复苏术和血液透析,不使用呼吸机、昂贵抗生素等,指定小女儿作为执行人,负责为他们决定和选择医疗机构、治疗方案、康复方案、药物类型、医疗费支出,签署医疗风险告知书等相关文件、查阅领取病例档案、办理入、出医院手续等。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加剧,老年人失能失智的现象不可忽视,老年人的医疗自主权问题也越来越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同时随着民众法律意识的增强,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注意和思考如何运用合法的方式来保障自主权,越来越多的人想要自己的晚年能够自己说了算、自己做主。与此相应,办理医疗预嘱声明书公证,正好可以以合法的方式帮助民众解决这方面的许多问题。公证处以公证的公信力和公证人员的专业性,会更加全面地考虑老年人和其他当事人的需要,照顾到相关权利义务的保护和限制,以专业、合法的方式来保障老年人的自主权,让老年人按照自己的意愿去安排自己的医疗救治、晚年生活,保证晚年生活的尊严、离世的尊严,实现老年人尊严养老、安心离世的想法。通过办理医疗预嘱声明书公证,也给子女将来实施老人医疗预嘱时能够拥有一个名正言顺的地位,获得有效的法律保护,避免以后家里可能出现的一系列纠纷和麻烦。

【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 (2020)皖蚌众公证字第XXX号 申请人:李某,男,一九XX年X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X。 公证事项:声明 兹证明李某于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日来到我处,在本公证员和公证员助理甲的面前,在前面的《医疗预嘱声明书》上签名、按右手食指印,并表示知悉声明的法律意义和法律后果。 李某的声明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徽省蚌埠市众信公证处 公证员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三日 附: 医疗预嘱声明书 声明人:李某,男,一九XX年X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XX。 本人与孙某系夫妻,于一九八二年二月十三日登记结婚至今。本人共有三个子女即长女李某华、次女李某艳、三女李某珍,此外本人无其他子女。本人的父母亲均已故。 本人现神智清楚,基于本人的家庭状况以及本人的成熟思考,现对本人今后的医疗问题表达一些重要的医疗意见,期望能按照本人的意愿实施。经本人慎重考虑特预嘱如下: 一、不论发生何种情况,我要求不住养老院,坚持居家养老; 二、当我身体情况发生重大病变、需要住院抢救,或因病情恶化失去意识时,我要求不做维持生命的过度治疗,我希望能有尊严的结束生命; 三、我知道生命支持治疗有时是维持我存活的唯一手段。但当我的存活毫无质量,生命支持治疗只能延长我的死亡过程时,我要求不使用以下治疗方式:大手术、心肺复苏术、进入重症监护室、使用呼吸机、使用喂食管、输血、血液透析、使用昂贵抗生素; 四、当生命支持治疗的作用只是推迟我死亡的时间,我不要生命支持治疗,如果它已经开始,我要求停止它; 五、当我由于永久严重的脑损害而处于持续植物状态,且按合理的医学判断没有改善或恢复的可能,而生命支持治疗的作用只是推迟我的死亡时间,我不要生命支持治疗,如果它已经开始,我要求停止它。 本人指定李某珍(公民身份号码:XXXXXX)为执行人,由李某珍为本人决定和选择医疗机构、治疗方案、康复方案、药物类型、医疗费支出,签署医疗风险告知书等相关文件、查阅领取病例档案、办理入、出医院手续等。本人系基于对李某珍的充分了解、充分信任而作出上述指示,请子女、配偶、兄弟姐妹及其他亲属和相关部门,对其履行上述行为应给予充分谅解、宽容和支持。 本人郑重承诺:李某珍、本人其他亲友、医疗机构及医护人员遵照本人意愿执行本医疗预嘱的行为,不构成对本人生命权、健康权的侵害,且不应被追究任何法律责任或遭受道德谴责、批判,本人对他们尊重、理解、执行本人的意愿予以衷心感谢。 请家人和朋友平静对待我的死亡,这是每人都必须经历的生命过程和自然规律,按照我的愿望做可使我的最后日子变得有意义。我希望家人和朋友知道我对他们的关切至死不渝,我希望家人和朋友在我死后能尽快恢复正常生活,我希望丧事从简,我希望不开追悼会。 本人理解本人在这份文件中表达的部分愿望可能暂时没有现行法律保护它们必然实现,但本人还是希望更多人在理解和尊重的前提下帮本人实现它们。 以上内容是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未受到胁迫、欺诈或其他不当影响,本人已经知晓上述内容导致的风险,自愿发表上述意愿,并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希望家人及朋友能遵循本人愿望,让我平静而有尊严的离世。 声明人 二○二○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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