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例背景】
戒毒人员是慢性复发性脑病患者,也是隐性疾病、危重病情及并发症的高发人群,很多存在心理和行为异常。少数戒毒人员长期受毒品毒害,在被执行强制隔离戒毒期间,经常出现身体机能失调、戒治表现反复、情绪急躁甚至失控,发生顶撞民警甚至暴力袭警等行为,民警如果处理不当,就很容易造成严重的后果,甚至严重的社会影响。
【案例基本情况】
张某,男,1985年出生,湖北省枣阳市人,小学文化,2016年9月因吸食冰毒被公安机关决定强制隔离戒毒二年。入所后表现一直稳定,经常参加所里和大队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并且是大队开封盘鼓队的队员。2017年11月以来,张某经常以腿痛为由,不愿参加日常康复训练,并因为违规吸烟而与其他戒毒人员发生矛盾。2017年12月的一天晚上,张某再次因为同戒人员不给其点烟而辱骂对方,并导致矛盾升级。值班民警对其批评教育时,张某不但拒不认错,而且情绪激动、当面顶撞,并用头撞击窗栏。后经大队领导耐心教导,张某才答应写出书面检查,接受大会帮教,向当事民警道歉,保证今后不再犯类似错误。但是第二天,大队领导找张某谈话时,张某突然出尔反尔,拒绝接受已答应的处理意见,并且态度更加恶劣,公然诬蔑说腿疼是大队民警和同戒人员殴打所致,并扬言要进行报复。鉴于张某情绪激动,对抗民警管理,经请示领导后,对其采取一定的保护性约束措施。在约束当日晚餐后,张某再次狂躁,破口大骂其他戒毒人员,并指名道姓辱骂民警长达20多分钟,期间还以脸部撞击约束椅子扶手,造成脸部淤青。 一、戒治计划制定 根据张某的表现,民警制定以下工作措施,及时开展针对性教育措施。 一是提请科室联动帮教。向管教业务科室和专管领导反映情况,申请业务科室主动介入,对张某开展联合帮教,促使张某思想早日稳定下来。 二是增加隔离措施。鉴于张某情绪激动,性格偏激,对自己的错误不能一时醒悟,并且有一定的报复倾向,申请给予张某单独管理措施,确保戒毒人员人身安全和场所秩序稳定。 三是开展戒断病症诊断。邀请社会专科医院精神科医生进行会诊,对张某继续戒断综合症病情诊断,并坚持开展介入性心理咨询和心理疏导,找出张某异常表现的真实原因,发现不良病情及时予以诊治,并加强严密观察,给予关怀救助,确保早日安心戒治。 四是转调其他大队戒毒。鉴于张某对大队民警和部分内值人员意见较深,为确保场所持续稳定,消除张某对立情绪,待张某思想稳定后申请转调其他大队戒治。 二、方案实施与完善 为确保张某人身安全和场所秩序稳定,大队及时向有关科室和分管领导反映,业务科室和分管领导立即深入大队,与大队民警一道对张某异常言行进行分析,决定暂时实施单独约束管理措施,并决定邀请社会专科医院精神科医生对其进一步诊断,防止张某罹患精神疾病。张某在强制进入单独管理室时,又把矛头对准现场其他民警,对民警破口大骂,向民警身上吐痰,并在约束椅上拼命挣扎,对民警的谈话充耳不闻。 第二天,张某长时间在约束椅上睡觉,大脑时而清醒时而糊涂,对民警动辄破口大骂,并拒绝吃饭。期间专科医院精神科医生找其谈话了解情况,但张某意识不清,说话避重就轻,语无伦次,医生从张某言行分析,认为张某有一定躁郁倾向,需要辅以药物治疗。医生开具氟哌啶醇药物治疗,但张某拒绝服药。 接下来数日,民警及心理矫治中心专职心理咨询师坚持找其谈话,对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张某情绪逐渐缓和下来,期间虽有些反弹,但不再辱骂他人,并能够简单回答民警的一些问题,按要求静坐反省,还答应服用氟哌啶醇抗躁药物。 张某约束隔离期满后,业务科室将张某调入其他大队。张某在所在大队表现有些拘谨,但每天按时服药,按时出工。与此同时,张某每天喝大量水,小便次数陡然增加。5天后午休起床时,张某向其他戒毒人员反映,浑身无力,无法动弹,并出现意识不清晰现象。情况紧急,民警及时将张某带至医疗卫生大队就诊,随后及时转往社会三甲医院接受进一步诊断。后经医生细心检查,诊断为尿崩症、急性尿潴留、重度低血钾症,张某被安排住院接受进一步治疗。张某住进医院后,再次出现意识不清和短暂昏迷现象,鉴于张某病情比较严重,所业务部门及时报省戒毒局批准,决定对张某办理所外就医,并电话通知其家属来医院接人。 第六日,张某家人一行来医院接人,看到张某躺在病床上输液,首先流露出对民警工作的不满,认为进来时好好的,现在变成了这样,一定是民警工作所致。同时,反复询问张某“怎么回事,怎么搞成这样了?”对接张某回家治疗的事却闭口不提。面对家属的质疑态度,民警将张某家属接至我所,将张某约束隔离前后表现,入院前后来龙去脉详细告知家属,然后将张某事件前后整套视频及相关材料全都调出播放给家属观看,张某家属终于对民警承受的委屈和无私的付出深受感动,对民警的文明执法行为大加赞赏,对张某的吸毒行为和不可理喻的表现深恶痛绝。随后,张某顺利办理所外就医手续,被家属接回家继续接受治疗,一起看似难以解决的家属纠纷事件得到圆满解决。 数月后,民警得到反馈,张某在外医期间还检查出脑部长有一个脑瘤,正是这个脑瘤压迫到大脑神经,才导致张某情绪烦躁,不能自控,使一向表现良好的戒毒人员陡然“六亲不认”、肆无忌惮。
【案例思考】
(一)效果 张某自发现病情不服民警管理之日起,至办理所外就医离所之日,前后不过12天时间,在此过程中民警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注重矫治方式方法,一方面维护了法律尊严,维护了场所矫治秩序,确保了场所持续安全稳定;另一方面维护了戒毒人员合法权益,挽救了戒毒人员身心健康,为及时治疗戒毒人员身体疾病争取了时间。同时,民警的理性平和规范文明的执法方式,既维护了司法公平正义,又宣传了场所戒治形象,还加深了戒毒人员家属及社会各界对戒毒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思考 通过对张某的矫治历程,我们不难发现,戒毒人员长期吸食毒品,不但会损害人的中枢神经,导致神经系统功能与结构的改变,影响人的正常的认知、情感、意志和行为,而且会导致身体罹患各种疾病,严重影响人的身心健康,甚至生命安全。在对戒毒人员矫治的过程中,戒毒民警必须保持充足的耐心、细心和真心,关心爱护戒毒人员,坚持用辩证的思维和法律的思维去处理难题,用真情真爱去救助戒毒人员,才能促使戒毒人员安心戒毒,减少社会各种不利因素,并有效减少执法风险。 一是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大力倡导理性平和规范文明的执法方式,树立执法底线思维,提升执法执纪意识。在教育矫治戒毒人员的过程中,坚决减少执法随意性和管理粗放性,坚决杜绝民警打骂体罚虐待或纵容他人打骂体罚虐待戒毒人员的行为,严格规范收治管理、戒毒治疗、所外就医、诊断评估等重要执法标准和程序,做到标准统一、程序严密、手续齐全、公平公正。对重要执法活动实行全程记录、全程证据留存,确保执法安全,规避执法风险。 二是要切实维护合法权益。戒治工作无小事。维护戒毒人员合法权益既是提高民警执法水平的基本要求,也是增强百姓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的实际需要。因此,在管理矫治戒毒人员的过程中,对待不服民警教育、对抗民警管理的戒毒人员,我们不能简单粗暴、以暴制暴、执法犯法,更不能发生“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的行为,而是要切实保障戒毒人员合法权益,尊重戒毒人员的“病患者”身份属性,坚持崇法向善,循法而为,依法依规管理矫治戒毒人员。特别对患病戒毒人员,要严格落实“四诊”(坐诊、巡诊、会诊、外诊)工作要求,严格按照“三从”(发现从早、疑病从有、治病从急)、三早(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疗)和“三当面”(当面发药、当面服药、当面登记)原则,按照“一人一策、一人一方案”的要求做好疾病防控和治疗工作。对类精神疾病人员要定期邀请社会医疗专家来所对各类疑难病症进行诊治,落实入所体检、半年体检、出所体检等工作规定,严密筛查各类隐性疾病,落实各项关怀救助措施,健全戒毒人员各项救济机制,全面维护戒毒人员生命健康权益。 三是要深刻把握戒治规律。戒毒人员具有违法者、受害者和病人的三重属性。现代医学研究认为,毒品成瘾是一种慢性复发性脑疾病。长期吸食毒品,不但造成戒毒人员神经系统损伤,呈现出情绪稳定性差、害怕、焦虑、抑郁、幻听、幻视精神病症状,以及大脑意志减退,丧失生活、学习、工作兴趣,人格发生明显变异,敏感多疑、脾气暴躁、容易冲动,家庭责任感降低,离婚现象增多等不良特征。而且,毒品还损害人体消化系统、呼吸系统、泌尿系统等等,对众多器官造成实质性的损害,是各类隐性疾病、危重病情及并发症的高发人群。要提高教育矫治质量,提升戒毒人员管理水平,就必须遵循戒毒工作规律,牢记戒毒人员“三重”属性,准确把握戒毒人员生理、心理和行为特征,树立尊重和脱瘾的戒治工作理念,认真贯彻“以人为本、科学戒毒、综合矫治、关怀救助”的工作方针,综合运用多学科知识,开展科学化、专业化戒毒,才能帮助戒毒人员减轻毒品创伤,摆脱毒品依赖,抵制毒品干扰。戒毒民警更要积极探索戒毒规律,加强戒毒知识学习,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关心关爱戒毒人员,理性对待戒毒人员的各种异常表现,准确研判其异常表现的真实原因,科学做出有利于戒毒人员身心康复的戒治策略。如此,才能有效帮助戒毒人员戒除毒瘾,更好地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