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人员吉某教育改造案例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罪犯吉某(绰号:老姨夫),男,汉族,1962年9月生,小学文化,无业,家住河北省保定市。2017年10月21日因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被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3个月,并处罚金30000元。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犯因分析 1.犯罪团伙分析 吉某犯罪性质恶劣,社会关系复杂,存在暴力性、赌博性,因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开设赌场罪,拉帮接派现象明显,犯罪性质为团伙犯罪且十人以上,给社会造成了极大的影响。 2.社会经历 捕前无固定职业,一直混迹社会,于2012年10月到宁夏谋生,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团伙中重要的成员。捕前家庭比较稳定,家中成员齐全。 3.自身原因 犯罪恶习较深。长年和社会上不良恶习的人员混迹在一起,冷漠自私,但是和一些所谓的哥们在一起时,讲哥们义气,冲动,价值观错位,唯金钱至上,认为有钱就能解决一切问题。 (二)现实改造表现及改造评估情况 1.改造表现。基本能够遵守监规纪律,认罪悔罪,但改造表现一般。行为养成差,存在与他犯发生口角争执的情况,接受警察的谈话教育,但是效果一般。 2.改造质量评估及心理评估情况。心理评估聪慧项分值较高,心理测试评估均正常,改造中期评估结果一般。 3.近期具体表现及管控措施 吉某自调入三监区后,监区成立了教育转化小组,挑选得力互监包夹小组,对吉某进行严密监控,并根据区监狱局及吴忠监狱关于针对涉黑罪犯的管理规定,制定出严密的安全防范措施。一是严格控制吉某日常活动,严禁单独活动和串号,包夹小组形影不离,对吉某的一切活动做到反映及时、掌握及时、处置及时。二是实行从严管束,强制其遵守各项监规记律和制度。三是严格控制吉某的会见及通信,并做好监听记录以及信件检查。四是做好教育转化工作,对吉某各方面反映出的问题,及时做针对性的个别教育谈话,引导吉某正确面对现实,积极改造。 (三)教育矫治的难点 1.吉某发生暴力的可能性大。涉黑类罪犯在入监以前,都有明显的暴力性。入监后,虽然有监规纪律约束,但其劣根性很难根除,与他犯发生矛盾时,性格暴躁,不服人,自我克制能力差,总想着用武力解决问题。 2.吉某在犯群中影响力大,有拉帮接派的可能性。从与他犯的谈话中了解到,许多罪犯对本省籍涉黑犯在社会上就听说过或者认识,加之涉黑犯具有丰富的社会经验,具有一定的领导能力等,在犯群中有一定的影响力,有拉拢其他罪犯的可能性。 3.自我优越感较强,有违规违纪的可能性。涉黑罪犯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入监后,其家庭、亲友等经常性地给罪犯卡上打钱,在狱内的经济情况好,有比其他罪犯高出一等的思想,对他犯的劝说等置之不理。有可能对监规纪律不严格执行,随心所欲,有违规违纪的迹象。 4.存在潜在的安全隐患。吉某刑期较短,对减刑不报希望,持悲观态度,改造压力大,改造情绪易出现烦躁等,有过激行为的可能性,监管安全存在潜在的隐患。 (四)罪犯服刑改造计划及目标 前期:端正吉某的思想,端正改造态度,改变其不合理的认知。 中期:首先是提高吉某改造信心,通过谈话教育、座谈慰问等方式,使吉某打消抵抗。其次是为其安排一些合适的劳动岗位,使其感受到自己一个有用的人。后期:强化法律教育,组织学习法律法规,促使吉某在改造中不发生违规违纪行为,出监后成为一名守法公民 (五)矫治方案 1.加强个案的针对性,对其情况做全方位了解和掌握。一是要求所有警察了解其具体细节情况,以便较为客观的对吉某做出相应的评价;其次,对其日常行为模式进行调查,以掌握吉某与他犯之间的关系、性格特征及兴趣爱好等;三是调阅吉某的档案,切实掌握其犯罪事实、经过、案件审理及判决情况,掌握其顽危的性质、恶劣程度以及入监改造过程全貌;四是通过《COPA-PI测评报告》测评吉某心理。 2.加强教育转化管理教育措施。 (1)严密防控,加强管理。 一是落实好互监制度,尤其是在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加强管理。安排耳目罪犯、监区值班罪犯重点关注涉黑罪犯在午休、晚休息、周末、节假日休息期间活动情况。二是落实会见监听制度。发现有苗头性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强管控。三是在购物、会见等方面严格管理,打消其不良想法。四是加强犯情研判,要求监区每天在一日一议会议上做汇报,及时掌握改造情况。五是狠抓行为规范养成。在平时的管理中,注重细节管理,对涉黑犯中的不良行为及时纠正,对不改正的罪犯进行强化矫治。六是严厉打击违规违纪行为。结合“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违规违纪罪犯召开帮教大会,使其明确认识到监狱对违规违纪行为的“零容忍”决心。七是指定专人管理,挑选业务能力强,威信高的警察对涉黑罪犯管理。 3.多措并举,加强教育转化力度。 一是加强个别谈话教育。监区至少每周谈话教育一次,及时掌握涉黑罪犯思想动态,对出现的问题教育引导。 二是制定一人一策教育。此外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活动,对其加强政策宣传教育,使其认识到自己的罪行。对外省籍不经常接见的涉黑罪犯在重大节日给予适当关怀,加强感化教育。 三是加强法治教育。利用宪法主题教育、每周教育日,有针对性对涉黑罪犯开展法律教育,使其认识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四是加强价值观教育。对这部分罪犯中唯金钱至上的观念采取专题教育,利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专项教育、中华传统美德教育,积极宣传正能量,引导罪犯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五是加强心理矫治工作。对涉黑罪犯中出现的烦躁情绪、失衡心理、焦虑心理、抗拒心理等,及时介入,及时疏导,使其不良情绪和不健康的心理得到有效化解。 六是发挥好社会帮教作用。与罪犯亲属联系,向亲属讲清党的监狱改造政策、有关规定等,让罪犯亲属做好罪犯的思想工作,并给予关怀,使罪犯感受到亲情的温暖,增强改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七是在“五大改造”新格局下,在政治改造上做文章,培养涉黑罪犯正确的价值观导向,充分发挥文化改造的熏陶作用,鼓励社会罪犯积极参加各项文体娱乐活动,培养罪犯的情趣。 八是加强吉某服刑指导。引导其树立改造目标,帮助其树立改造信心。 九是加强心理矫治工作,定期进行心理测试,对该罪犯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咨询和心理矫治工作。加强心理健康教育。通过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心理健康知识学习、团体心理咨询、个别心理辅导等,培养起健康心理,使其保持愉悦心理,并改变一些不合理的认知。 十是加强法律法规教育,使其树立遵规守纪意识。利用法律常识教育、法律专题讲座、法律援助等手段,让其既学习一些法律知识,又对其一些疑惑进行了专业的解答,打消了其心中的疑虑。使其深刻认识到,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遵规守纪,积极改造,早日回归社会。

【教育改造成效】

吉某已树立了改造信心,明确了改造方向和目标,也为自己制定了改造计划,已经敢于面对改造,现在已经能够适应生活。同时对警官的教育表示感谢。已在日常的改造中能够遵守监规纪律,能顺利完成劳动任务,改造主动性和自觉性有了一定的提高,能积极参加监区的各项文化活动。与他犯关系也得到极大的改善,与家人能心平气和的交流。遇事能控制自己的情绪,冲动性和攻击性明显下降。目前,在改造中无违规违纪行为,改造趋于稳定,对未来充满希望。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