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戒毒人员高某综合性教育戒治案例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例背景】

戒毒人员高某,男,2001年出生,辽宁省抚顺人,小学文化程度。该戒毒人员于2016年12月份贩毒被抓因未满十六周岁被取保候审;2017年5月因吸毒被强制隔离戒毒两年,于2017年7月入本所进行强制隔离戒毒。该戒毒人员认为自己的行为并没有触犯相关法律法规,不接受公安机关强制戒毒处罚。入所后,以自己文化低,不认识字为由,拒绝学习背诵戒毒人员守则和规范;同其他戒毒人员相处的也不融洽,矛盾不断,经干警教育后,改变不明显。

【案例基本情况】

一、戒毒人员情况分析 (一)吸毒原因分析 1.家庭环境影响。戒毒人员高某的父母于2008年离婚,当时高某才7岁,由父亲抚养,但是高某的父亲不务正业,常年在外,高某一直由奶奶进行看管教育。在没有父母关爱和教育的情况下,奶奶对其是十分的溺爱,总是由着高某的性子,几乎很少批评和指责,长期下来,高某胆子越来越大,什么东西都敢接触和尝试。 2.社会因素影响。在家庭教育缺失的情况下,高某和社会闲杂人员接触的机会很多。很多存心不良的人,通过对高某的小恩小惠,使高某产生信任和依赖并且服从。在此情况下,这些人利用高某对毒品的好奇感,诱导他开始吸食毒品,并在高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利用他进行毒品的运送,使其步入更深的歧途。 3.心理因素影响。通过心理危机干预以及心理测试表明,该戒毒人员性格稍显外向、好强固执、有冒险精神敢作敢为,头脑比较迟钝、学识浅薄,依附心理比较强,对事比较敏感、容易感情用事,做事比较激进,不计后果。 (二)入所后表现分析 1.文化素质低,法律观念淡薄,不学法、不懂法、不守法。突出表现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不理解,不服从,不悔改。 2.家庭因素对其心理影响较大,由于父母离异,家庭教育缺失,长期在奶奶的溺爱下成长,造成了独享一切的心理,和其他戒毒人员相处的非常不融洽,经常和其他戒毒人员闹矛盾。 3.学校教育缺失,在家庭环境的影响下,该戒毒人员在上学期间,受到同学们的种种歧视,再加上自己成绩不好,老师也不是很重视,心理严重失衡,对大部分人都充满仇视,入所后对干警充满敌意。 4.社会环境影响,无拘无束,不喜欢严格的管理环境。在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双重缺失的情况下,该戒毒人员过早的接触到社会闲散人员,学到很多不良的恶习。在生活中散漫、放荡,已成为习惯。入所后,在诸多的管理要求下,很难适应,滋生出非常强的逆反心理和表现,顶撞干警的现象时有发生。 5.该戒毒人员自卑心理非常严重,受父母离异的影响,从小到大,该戒毒人员总感觉身边的人对自己存在偏见和鄙视,尤其是同学们总拿父母离异来取笑他,致使其心理严重失衡。特别注重别人的看法,很多时候都觉得是针对自己,经常和其他戒毒人员发生矛盾。 (三)教育矫治难点分析 1.提高认知能力。该戒毒人员小学未毕业就辍学在家,上学期间学习成绩很差,文化素质很低,对国家法律法规知之甚少,基本是不学法,不懂法,完全是一名法盲,因此通过学习,提高其文化素养以及对法律的认知能力尤为重要。 2.良好性格培养。通过心理测试和现实表现得出,该戒毒人员性格比较外向、好强固执、有冒险精神敢作敢为,做事比较激进,不计后果。针对此情况,采用多种方式对其性格进行培养。 3.良好心理调节。该戒毒人员的自卑心理比较严重,凡事都抱着无所谓心态,对人对事都是满不在乎,我行我素。通过心理咨询和团体心理咨询以及个别谈话教育,使其拥有良好的心理。 4.树立健康观念。受多种因素影响,该戒毒人员的生理和身体都处在亚健康状态,按照相应的计划,采用多种方式对其身体和生理进行系统的康复训练,树立其健康观念。 二、教育矫治方案及实施 (一)系统教育 首先进行文化素质教育,通过文化课的学习,提高其知识水平和文化素养,稳步提高其认知能力;其次进行法律法规教育,通过对宪法、刑法、民法、禁毒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学习,明确了解毒品的危害,使其对法律的认知程度得到进一步的提高,知法懂法遵纪守法的观念进一步增强;进行所规队纪教育,通过对所规队纪的认真学习以及深入的理解,使其明确遵守所规队纪的重要性,培养其主动遵守所规队纪的良好习惯;最后进行理想信念教育,通过学习历史名人以及先进个人的事迹,教育引导其树立远大的理想和目标。 (二)亲情感化 在了解该戒毒人员的家庭情况后,根据其现实表现以及其社会经历,我们认为做好其教育矫治工作,亲情感化是关键。因此,第一时间我们设法联系其父母和奶奶。通过与高某的谈话得知:高某对奶奶是非常孝敬的,奶奶也非常疼高某,因此高某对奶奶是非常愧疚的。为此,我们首先联系了高某的奶奶,把我们的想法和目的告知给高某的奶奶,希望她能够帮助我们做好高某的工作。高某的奶奶也配合我们做了高某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是效果不明显。为了达到更好的教育效果,我们又联系了高某的父亲,也帮助我们做了高某的工作,但是结果是出其预料的差,高某和其父亲进行了争吵,最终导致亲情感化回到了原点。于是我们把最后的希望寄托在高某的母亲身上。由于高某的父母离婚已经过去很多年,因此与高某已失去联系。面对难题,我们所及大队领导高度重视,通过多种渠道联系上高某的母亲。把情况介绍给高某的母亲后,高某的母亲很伤心很难过,迫不及待的从外地赶来看望高某。在会见的过程中,母子都非常激动,可谓是以泪洗面,高某也向母亲承诺要痛改前非,重新做人,对干警的态度也发生了很大转变,亲情感化教育取得了初步成效。为了取得更好的教育效果,我们做了大胆的设想:高某马上就要过生日了,如果在其生日当天能够促成其奶奶和父母到戒毒场所内为其过生日,是不是能够取得意想不到的效果。于是,我们把这个设想报告给了所领导,所领导十分赞同我们的想法,并指示“在保证安全稳定的前提下,要勇于创新,大胆去做”。在所领导的指示下,我们克服多方面困难,在高某生日当天,完成了我们的设想。在相隔十几年后,一家人团聚了,虽然相聚的地点有些特殊,但是对高某的影响是十分巨大的。亲情感化教育取得重大突破,获得巨大成功。 (三)创造环境 高某作为一名未成年戒毒人员,其心理和认知以及思想都不成熟,在不好的氛围下生活,对其影响是非常大的,不利于其成长。为了给高某创造良好的戒治环境,我们根据全体戒毒人员的基本情况和现实表现,对寝室进行调整,把部分文化素养较高,品质较好,现实表现也非常优秀的戒毒人员和高某安排在同一个寝室,创造较好的戒治环境,从生活的点滴中,促使其良好成长。 (四)人文关怀 每一名戒毒人员都是受害者,我们应该更多的关心他们的生活,关注他们的健康,更多的与其沟通,给予其帮助,解决戒治生活中的困难。高某作为一名未成年戒毒人员,我们应该关注的更多,给予的更多。每天我们的干警都会与其进行一次交流,关注其生活的点点滴滴。在对其严格管理的同时,给予其一定的关心和照顾,在严格管理下,不失人文关怀。 (五)树立信心 高某的自卑心理非常严重,在与人进行沟通以及做事时表现的非常不自然,缺少自信心,提升其自信心,树立其远大理想,是教育矫治工作的重要环节。首先,通过心理咨询师的辅导,解决其心理问题。为此,我所专门为高某等未成年戒毒人员开设了“绿色通道”,随时都可以申请进行心理咨询;其次是我们干警的引导和教育,从戒治生活的细微处,逐步提升其自信心;最后为其提供展示自我能力的平台,高某喜欢唱歌、热爱运动,在组织活动时,鼓励其积极参与,通过多方面的自我展示,不断提高其自信心。 三、教育矫治效果 针对高某的教育矫治取得了非常成功的效果,文化素养和法律观念有较大提升,对事物的认知和判断能力有较大提高,充分认识到自己所犯的错误,悔改表现比较诚恳;心理发生较大转变,自信心增强,对待生活比较乐观,积极向上,积极参与大队组织的各项活动,如:歌唱比赛、联欢会、五行健康操、太极拳等;重视亲情,团结和谐,和家人的沟通比较顺利,除了固定拨打亲情电话时间外,每逢重要的节日和奶奶及父母的生日都会申请拨打亲情电话;同其他戒毒人员融洽相处,并且乐于助人,能对那些有困难戒毒人员及时伸出援助之手;尊重干警,遵规守纪,通过干警不懈努力的工作,彻底改变了高某对我们的态度,其对待干警内心充满了感激,言行举止中均有体现;日常戒治生活中,高某也能够严格要求自己,没有再发生违规违纪的情况,高某完成了从一个自卑叛逆的问题少年到自信积极的阳光少年的转变。

【案例思考】

未成年戒毒人员往往由于年龄较小,人格并未发育健全,伴随着冲动倔强、敏感自卑和叛逆等特点,戒毒场所对待他们要付出相较于成年戒毒人员更多的关心、爱心和耐心,案例中的未成年戒毒人员高某是家庭和学校教育缺失背景下的悲剧,他一方面是违法者,更是受害者,非常令人惋惜。干警对其情况进行全面分析,采取宽严相济、因人施教、对症下药的策略,以真心换真心,人文关怀贯穿始终,不抛弃不放弃,才会取得非常好的教育矫治效果。 随着全国统一戒毒模式的推进,教育戒治工作已经成为戒毒场所的核心,这要求戒毒场所一定要及时转变观念,朝着专业戒治的方向发展。戒毒人民警察像家长、像老师、像医生不是一句空话,要通过不断的学习,精进教育、心理、文化、法律等领域技能,坚持创新和发展的理念,逐步提升工作本领,以应对复杂多样的戒治群体和工作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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