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赵某,绰号大兵,男,1985年6月出生,小学肄业,无业,未婚,身体健康。2004年12月9日因犯抢劫罪被广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2008年3月10日刑满释放。2008年5月23日因涉嫌犯抢劫罪被执行逮捕,2008年11月18日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罚金10000元。2008年赵某来到我狱十监区服刑改造,在十监区赵某没有融入改造氛围,无视监规纪律,多次打架斗殴,抗拒生产改造,顶撞监区干警,私藏违规物品,俨然成为了一名抗改分子,被禁闭并集训矫治。2010年其由十监区调入我监区服刑改造。该服刑人员性格敏感多疑,内心自卑,自制力差,生活习惯不好,难以和其他服刑人员和谐相处,对改造教育有抵抗情绪。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犯因分析 (1)成长过程。经了解,赵某出生于河北一普通农民家庭,在其只有2个月大时父母离异,母亲回四川老家,赵某只能与父亲和一个2岁的姐姐一起生活,从此以后其就再也没有见到过自己的母亲。因为父亲没有稳定的工作,家境贫寒,所以在其读到小学二年级时便辍学在家了。其父亲在其辍学后不久就离家出走了,下落不明,至今未归。从此以后赵某不得不由其年迈的爷爷奶奶抚养。 (2)社会经历。赵某小学辍学后,混迹于社会,游手好闲。年纪较小,与社会上不三不四的人做朋友,跟随一个“社会大哥”,叫干什么就干什么。其在赌场里帮人看场子做小弟,在路边摊给人收保护费。每天就是玩游戏、打台球、抽烟喝酒,不参加工作。成长过程中缺乏家长的关爱与管教,没有规矩意识,法律意识淡薄。最终导致犯罪。2004年12月9日因犯抢劫罪被广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2008年3月10日刑满释放。2008年5月23日因涉嫌犯抢劫罪被执行逮捕,2008年11月18日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罚金10000元。该服刑人员在2008年刑满释放之后,不知悔改,工作两天打渔三天晒网,偷摸抢盗,两个多月后再次犯罪,来到我监狱服刑改造。 2.入监改造表现 赵某2008年12月入监以来,由于刑期较长,又是累犯,家中无父无母,思想压力大,消极改造。在生产改造上,消极怠工,与其他服刑人员不能很好地配合生产。生活上,个人习惯不好,不讲究生活卫生,其他服刑人员对其有很大意见。没有规矩意识,没有法律意识,多次与其他服刑人员发生冲突,多次违反监规纪律,先后受到1次禁闭和3次集训行政处罚。经过监区干警对赵某长时间的观察和谈话沟通,结合赵某的实际改造表现,逐渐了解到赵某消极改造的原因和想法。 (1)家庭原因。赵某从小父母离异,母亲远走,父亲破罐破摔且对子女不负责任,忽视赵某的成长,对赵某不闻不问。从小跟着爷爷奶奶长大,经常打架斗殴,不听教导,是大家眼中的“问题儿童”。成天与不三不四的人在一起,价值观的养成不正确。 (2)自身原因。赵某性格冲动,做事不计后果,自控能力差,不擅长与人沟通。其感觉自己是累犯,刑期较长,抵触管理,消极改造。 (3)法律观念淡薄。赵某学历较低,没什么文化,没有敬畏意识,法律意识淡薄,缺乏正常家庭的教育引导。辍学后,不学无术,误入歧途,最终违法犯罪。入监后,不踏实改造,多次违法监规纪律,受到1次禁闭和3次集训处理。 3.心理行为表现 监狱对赵某进行入监心理测试,测试显示该服刑人员属于多血质型。该类型人特征:情绪不稳定、情感的发生迅速而易变,思维语言迅速而敏捷、活泼好动。在情绪反应上表现为快而多变,但不强烈,情感体验不深,但很敏感。在行为方面表现为活泼好动,但常常有始无终。 改造中对该犯进行观察,发现其消极改造,生气不足,什么事都无所谓的样子;该犯不易与其他服刑人员相处,多次与其他服刑人员发生矛盾冲突。 4.教育矫治的难点 (1)认知因素。该服刑人员没有养成正确的价值观,不愿付出劳动与辛苦,却想通过偷盗来获得金钱。自感刑期较长,又是累犯,破罐破摔,消极改造。 (2)个人因素。该服刑人员生活习惯不好,自我要求较低,与其他服刑人员关系紧张。该服刑人员小学二年级便辍学,字都没有识全,更别说知书达理、遵规守法了。法律意识淡薄,好逸恶劳,不通过自己的双手去挣钱养活自己,认为偷摸抢盗没什么。 (3)家庭因素。该服刑人员自小没有母亲照顾,缺少母爱,父亲又不负责任,入监之后长达几年没有家人接见,内心自卑,渴望亲情。与胞姐最亲,其姐姐嫁人后有了自己的生活,加剧了该服刑人员孤独一人,没有依靠的错误认识。 综合原因导致其频繁违反监规纪律,进而对改造愈加不积极并有抵触情绪。进而导致该服刑人员第一次出狱后不知道何去何从,进而再次犯罪。 5.矫治方案 鉴于上述分析,并结合赵某的现实改造表现,监区干警制定详细的矫治方案,帮助其尽快融入改造生活,建立身份意识,加强法律意识,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踏实走好改造之路,早日回归社会: (1)建立良好的信任关系。利用随机谈心的教育方法,增加人道关怀,以理解、尊重的态度与其建立信任关系。赵某的包组队长为主要沟通干警,并动员监区所有干警加入到帮助教育改造赵某的行动中来,建立良好的警犯关系,帮助赵某放下心理的戒备并打开心扉。 (2)加强法制教育。监区采购了《民法》与《刑法》送给赵某学习,为其讲政策,释法律。加强该服刑人员的法律意识,引导该服刑人员学法、知法、懂法、守法,重塑该服刑人员的法律价值观。并结合其他犯罪案件的分析讲解,对其进行认罪悔罪教育,深挖犯罪根源,引导其反思自己的犯罪行为给他人、家庭、社会等带来的伤害。帮助其认清自己,并提升赵某的改造动力。 (3)积极给与关怀。赵某自入监以来,从来没有家人前来接见,更没有日常的生活费用了。监区考虑到了赵某的实际情况,积极给与其力所能及的帮助。每逢中秋、春节等重要节日监区都会私下里为赵某采购一些生活用及品营养食品,让赵某感受到监区、政府的温暖。监区找到了其姐姐住址与电话,并鼓励赵某给其姐姐写信打电话,之后其姐姐来到监狱与其会见。加强其对家庭的回归向往,增加其对亲情的渴望,并鼓励其踏实改造,早日与家人团聚。 (4)创造其实现个人价值的途径。监区让其负责打扫监区卫生并给押犯分饭的任务。一是分配给其的任务不易与他犯发生冲突,缓解其与押犯之间的矛盾;二是此任务简单但很重要,让其能够短时间内能够胜任。在其完成了监区安排的任务过程中,及时的给予其表扬与鼓励,增强其价值感与被需要感。 (5)建立互助小组。特意为该服刑人员安排几个性格温和且年长的服刑人员与其组成互助小组,一是让他能搞感受到长者对其的帮助与关爱,帮助其尽快融入到改造氛围中去;二是帮助监区干警及时的掌握赵某的改造动态,并及时的跟进并修改改造计划。 6.预期矫治目标 (1)增强赵某的法律意识、规矩意识。引导该服刑人员对自己有一个正确的认识,认罪伏法,踏实改造,遵守监规纪律。 (2)规范赵某的生活习惯,助其融入改造环境,减少与他服刑人员的冲突。 (3)帮助其健全自己的人格,树立正确人生价值观,找到自身价值,踏实改造,争取减刑机会,早日回归社会。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一年多的针对性的教育与引导,赵某的改造情况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以前的赵某消极改造,对干警有抵触情绪,与其他服刑人员关系紧张,三天两头与他人发生冲突,不遵守监规纪律。现在的赵某,积极参加集体活动,主动靠近监区靠近政府,能够很好的完成监区给其分配的劳动任务。赵某与其他服刑人员的关系明显的得到了改善,与他犯的冲突少了,违规违纪的行为少了。近两年中赵某多次获得表扬、记功等行政表扬,并在2018年4月为自己争取到了一次减刑机会。干警在与赵某的日常谈话沟通中,明显感觉到了赵某对早日回归社会踏实生活的渴望,赵某现在对自己对明天有了更高的期许与要求。 通过赵某的这个案例,监狱干警深刻地体会到: 作为监狱警察要清楚自己的角色定位。在监狱的管理与对服刑人员的改造中,我们是执法者,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要了然于心。对服刑人员的行为要赏罚分明,公平公正。在教育服刑人员方面,我们是引导者。对于服刑人员的违规违纪行为要指正批评,但不能一棒子打死,惩罚不是目的只是手段。 在教育引导服刑人员的过程中,要因材施教,并制定针对性的改造方案,在改造过程中去发现服刑人员身上的闪光点,并帮助其找到自己的人身价值,提高改造积极性,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帮助他们早日回归社会,回归正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