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一、基本资料 (一)人口学资料 施某,男,48岁,安徽省淮南市八公山区人,已婚,初中文化,两次犯罪前科。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2个月,2017年9月18日投入监狱改造。 (二)个人成长史 自幼身体健康,未患过严重疾病,家庭无精神病史。从小性格内向,与父亲关系不好,父亲经常打骂他,自述与奶奶关系非常好,奶奶自小很疼爱他,每当父亲打骂他时,奶奶都护着他。1994年12月到2000年6月因犯流氓罪服刑,2001年6月到2002年12月在因故意毁坏财物罪在淮南看守所服刑,刑满后无业在家,在朋友的饭店里偶然认识了现在的妻子之后结婚,婚后不顾家,夫妻关系不和,妻子对其很嫌弃,孩子也不理他。曾有过吸毒史,吸毒一年左右,后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2个月,现在监狱服刑改造。因改造表现差,有一定的现实危险性,被列为顽危犯加以管控和教育转化。 (三)精神状态 感知觉正常,记忆力正常,思维清晰,身体虚弱,面容疲倦,情绪低落,有紧张、焦虑、逃避、苦恼的情绪体验。 (四)身体状态 从小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无精神病家族史。三个月前开始感到全身疲乏无力,睡眠不好,食欲不佳,时常感到头痛难忍,大小便正常。特别是最近两周出现睡眠障碍,整夜无眠,翻来覆去睡不着,在监舍内走来走去,影响他人休息,受到坐班的批评,引起了民警的注意。 (五)社会功能 能参加日常的劳动改造,但劳动效率低,劳动能力有所下降,劳动任务完不成,日常的“三课学习”也受到影响,不能集中注意力,同伴交往中有意回避与他人交往,同伴关系较差。 (六)心理测验结果 1.COPA-PI测试结果:外倾=30分,性格内向;焦虑=54分,焦虑不安,缺乏安全感。 2.SCL-90测试结果:躯体化、强迫、焦虑、敌对、偏执、精神病性等因子超过2分。 3.SAS测试结果:67分,焦虑程度较高。 二、罪犯主诉 我性格内向,不合群。三个月前开始出现紧张焦虑,感觉总是担心什么,并因此晚上睡不着觉,不愿与他人交往,尤其担心自己劳动任务完成不了,担心家里面父母和妻儿情况,担忧自己余刑如何度过。最近很长一段时间妻子没有来信,也没有来会见,我很担心她要和我离婚,因为上一次来信。我隐约感觉她有这个意思,说了很多埋怨的话,自己多么辛苦、不容易,照顾老的又照顾小的。一旦离婚,父母年迈、孩子又在上学的关键时期,一切都完了,更加深了自己的焦虑。尤其最近两周以来失眠严重、经常夜间出汗、食欲减退,整日忧心忡忡,精神紧张,劳动消极,对民警的谈话教育也无法接受,正常的改造受到了一定的影响。 三、咨询师观察和民警反映 (一)咨询师观察到的情况 施某进入咨询室时,身体衰弱,面容疲倦。开始沉默不语,片刻后才开口说话,说话时思维清晰,语调低沉,说话时比较拘谨,把手攥得很紧,给人感觉很紧张,说话时有点掩饰什么。 (二)监区民警反映的情况 通过分监区民警介绍,施某性格内向,焦虑不安,不爱讲话,完不成劳动任务,时常违纪,曾经弄断过固定小剪刀的链条,夜间不睡觉经常从床铺上坐起,在监舍内走来走去,影响他人休息,同伴关系较差,爱发脾气,不愿接受批评与教育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评估 根据以上情况初步得出施某的心理状态如下: (一)担心刑期过长,妻子与他提出离婚是施某产生焦虑不安及紧张情绪的诱因。 (二)施某面临劳动任务完成不了的问题无法寻求帮助,一方面他不愿意和别人交流,另一方面对民警的不信任,怕引来责备或冷淡。 (三)长期的心理紧张、压力过大所造成的心理负担使施某产生了一些躯体症状,如不明原因的心慌、头痛、头晕、失眠、做恶梦等等。 (四)性格内向,缺乏与人沟通,焦虑、紧张。 二、心理评估 施某因担心妻子提出离婚,父母、孩子无人照顾,自己刑期过长,存在较重的焦虑情绪。从症状学标准看,符合严重心理问题的评估标准。1.心理症状,有焦虑的情绪体验,其基本内容是对未来的担心和害怕,而担心和害怕没有依据。2.躯体症状,有植物神经系统功能紊乱的症状,表现为心慌、出汗,有运动性不安,走来走去,坐立不安。3.由现实刺激引起,长期无会见,妻子欲与其离婚。4.痛苦的体验,感到痛苦,社会功能受损,而且刺激已经泛化。5.症状持续时间三个月,且不能自行缓解。 三、鉴别评估 (一)与精神病相鉴别 根据郭念峰病与非病的三原则,施某的知情意是统一的,对自己的心理问题有自知力,有主动求医的行为,无逻辑思维的混乱,无感知觉异常,无幻觉、妄想等精神病的症状,因此可以排除精神病。 (二)与抑郁症相鉴别 抑郁是高等级,焦虑是低等级。抑郁症断为抑郁三连症,即对自我的消极认识;对个人和周围世界的消极解释;对未来和前途的悲观。施某主要表现为焦虑,还没有发展到抑郁的症状。 本案例来看,该求助者焦虑不安的情绪是主要的症状,而对自我的评价过低,情绪低落,悲观失望,对前途无信心等没有或轻度体现,所以本案例诊断为:严重心理问题,主要体现为焦虑症状。 四、制定目标 具体目标:使其认识到自己的心理问题是严重心理问题,并用正确的态度面对,不要演变为对自己心理问题的恐惧心理,使其认识到自己心理问题产生的原因,树立自信心,安心改造。 最终目标:矫正罪犯的犯罪心理和恶习,确立守法心理和良好的行为习惯,帮助他重新认识自己,完善人格,消除不健康心理,恢复心理健康状态。 近期目标:改善现在的心理状态,使其焦虑的情绪得以宣泄,减轻心理压力。 长远目标:使其能运用心理学知识,合理宣泄自己的不良情绪,适应监狱的改造环境。 五、矫治方案 根据以上情况,制定了矫治方案 (一)聆听为主,尽可能地为施某提供倾诉的机会,引导其说出内心的困惑和痛楚,以达到宣泄的目的。 (二)在会谈过程中,对其所面临的困惑和痛苦给予必要的同情和安慰,同时对其表现的积极方面如渴望家庭温暖,主动寻求心理帮助给予必要的支持与鼓励。 (三)帮助施某寻找必要的宣泄途径,使他认识到应当向心理咨询师倾诉而避免和其他罪犯争执。 (四)用“认知疗法”消除其焦虑不安、忧心忡忡的不良心理。帮助他分析所面临的问题如家人不接受他、妻子与之离婚。变换看问题的角度,通过改变认知来调节和改善困惑,缓解内心的痛苦。 (五)帮助施某解决所面临的现实问题。在一般心理咨询中心理咨询师要避免介入罪犯解决现实问题的行动之中,但在监管条件下,罪犯是自由受到严格限制的人,因此作为咨询师,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能够帮助解决罪犯的一些现实问题,可以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六、矫治过程 (一)咨询关系建立阶段 施某来到心理咨询室,首先,和他建立良好的咨询关系如:叫他坐下,给他倒杯水,对罪犯来讲能坐下来与民警谈话是很紧张的。向他说明现在咨询师的身份不是民警,而是要帮助你的朋友,告诉他咨询的原则,如保密原则等。其次,了解他的家庭情况和社会关系,引导他说出内心的痛苦,说到伤心时哭了起来。咨询师没有制止他,让他宣泄内心的痛楚。 第一次咨询大约45分钟结束。施某承认心情好多了。咨询师告诉他下次来的时间为两天后,并告诉他把此次谈话的感受写下来,他表示同意。 (二)心理帮助阶段 1.采用放松练习,缓解焦虑紧张的情绪 放松练习在每一次的咨询过程中都有所运用,采用呼吸放松和冥想练习法。呼吸放松主要运用“吸哈”功,吸哈功是简单易行的呼吸运动,由中医“六字功”转化而来,主要通过深呼吸和“哈”、“嘻”、“呵”、“舒”发声来调整情绪。吸哈功易学易懂易用,每次都能立刻调整施某的情绪,让他战胜了焦虑感。冥想练习法是让他靠在椅子上以最舒服的姿势坐好,播放冥想放松音乐,让他在冥想中观察自我、接纳自我。放松练习每次大约进行10分钟左右,并要他在日常的改造中自己去练习。 2.进行系统脱敏,减弱焦虑感 系统脱敏法是指让一个引起微弱焦虑的刺激,在求助者面前重复暴露,同时求助者以全身放松予以对抗,从而使这一刺激逐渐失去引起焦虑的作用。 咨询师与施某探讨,列出他感到焦虑的5个场景,根据焦虑的程度将它们排列成等级,并给每个场景确定一个分值,分别是:(1)妻子与其离婚(50分);(2)完不成劳动任务(40分);(3)民警批评他(30分);(4)和同组的罪犯争吵(20分);(5)两个不熟悉的罪犯之间争吵(10分)。然后引导他从低分值开始想象这些场景,当出现焦虑情绪体验时,要求他其以全身放松予以缓解。系统脱敏共进行过4次,第一次效果不理想,他有明显的阻抗情绪,中途停下,没有强制进行。后几次效果逐渐较好。 3.认知巩固,消除不合理认知 在与施某交谈过程中,发现他存在错误认知,例如他认为自己屡次犯罪深深伤了家人,导致父母妻子不要他,并为此整日焦躁不安。我们多次与其交流,让其认识到家人不接受的只是他的犯罪行为而不是他整个人,如果他改掉自己的犯罪行为,刑满之后,仍然可以得到家人的谅解,现在要做的就是积极改造,改掉自己的犯罪行为。通过交流让其认识到这种错误认知、不合理信念是过分概括化。 4.亲情帮教,直指焦虑根源 依据亲情在施某心理中占据的特殊位置,咨询师把亲情这一环节同心理咨询牢牢地联系在一起。经请示监区主管领导同意后,为其安排拨打亲情电话,使其与家人进行情感沟通与交流,让他消除误解和隔阂。寻求监区领导、狱政部门的支持,让他与妻子和孩子亲情会见,与妻子当面沟通,寻求妻子的理解,真心感谢妻子为自己所做的一切。通过询问该犯,得知妻子十分理解他,表示不会放弃他,愿意等待他出狱,叫他放心,会照顾老人和孩子的。从而消除了他的担心与焦虑不安的情绪,施某表示要积极改造,认罪悔罪,重新做人,报答政府对他的关怀。 (三)结束与巩固阶段 一段时间后,施某看起来精神状态有了好转。咨询师问他感觉怎么样,他回答感觉还好,知道自己的缺点在那里,怎样改正。自己以前看问题有些偏颇,对什么都焦虑,是因为自己的认识有问题。应该相信家人,自己刑期不长,好好改造,早日回归社会,彻底改正不良习惯,认罪伏法,深挖犯罪根源,重新做人。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几次心理咨询后,施某逐渐消除了顾虑,焦虑不安的情绪得到缓解,特别是拨打亲情电话和亲情会见后,情绪有很大的改变,在改造生活中也能睡得着了,劳动改造中也能积极肯干了,劳动任务也能完成了,与他犯的交流也逐渐增多了,改造的积极性明显提高,经过SAS量表评估,已由开始矫治前的67分降至52分,焦虑减轻。施某获得了减刑机会,同时其顽危犯的帽子也摘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