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司法局 律师协会维护高超强律师人身权利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7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律师执业权利被侵害情况】

2016年10月10日上午11时30分左右,四名男子闯入广东旗峰律师事务所的办公场所,围殴正在所内办公的高超强律师,打砸事务所的财物。据查,上述四名人员中,挑头的陈某是A公司、B公司东莞分公司的负责人,A、B两公司当时正被C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工程款。当天上午,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南城法庭组织前述案件双方当事人进行执行调解时,陈某对代表执行申请人(C公司)的高超强律师进行谩骂,并企图限制高超强律师离开法庭,后经西平派出所民警训斥后,高律师方能离开法庭。高超强律师驾车离开南城法庭时,陈某指派一社会车辆尾随。高超强律师驾车回到办公室后,陈某带着三名男子尾随高律师来到办公室,并实施围殴。

【维权过程】

当日,广东旗峰律师事务所和高超强律师即向东莞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申请维权。市司法局、律师协会即成立维权小组处理此案,一是向广东旗峰律师事务所及高超强律师收集书面情况汇报;二是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维权工作方案和计划;三是向市政法委、市中级法院、市第一法院、市公安局等有关部门发出书面材料,反映情况;四是市律师协会在官网发布声明,谴责侵害律师(律所)行为。

【维权结果】

2016年10月10日,东莞市公安局对带头滋事者陈某处以行政拘留12天;2016年10月13日,在东莞市第一法院的督促下,被执行人A公司全额付清执行款30余万元;2016年10月19日,东莞市第一法院以妨碍执行对被执行人A公司罚款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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