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陈某,1995年6月出生,高中文化程度。广东省肇庆市人,暂住深圳。2012年11月因抢劫罪被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2013年6月投入广东省武江监狱服刑,2015年11月调入小江湖监狱服刑,陈某入狱后,不能安心改造,消极抗劳,不服管教,因用木棒攻击他人,行为极其恶劣,于2016年6月5日受到禁闭。2016年被监狱设为顽危犯,有重大行凶危险。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犯因分析 (1)成长经历:陈某曾在广东边防指挥专科学校粤海特训班学习,后因打架被开除,有军警类似经历。他在个人自传中自述:“我出生在一个没落的书香世家,从小顽皮暴躁,常遭家暴。从学前班至六年级我都是在校园欺凌中度过来。初一我发觉我必须改变这种状况,机缘巧合我在学校组织了二十多人加入了香港的新义安(香港最大的三合会之一),为的是不受欺凌。我是一个极端复杂的年轻人,接触过三教九流,形形色色的各种人等,我了解底层,清楚中层。我希望改变这个世界,但现实与理想总是相冲突的,我变得激进。我曾在广东边防指挥专科学校粤海特训班接受特别训练时,因为内务不规范、体能不合格、思想不纯正被多次警告,后因为与同学打架而被开除学籍。两次打击,使我变得更加极端,我想报复社会,用杀戮来重建公正,用恐怖手段带来胜利,用可以在他人心中留下恐惧的方式夺取成功,更重要的是我需要“练胆”,进入监狱“进修”,因此我犯罪了”。 (2)家庭背景:陈某曾私下向其他服刑人员透露,其父母在香港,还在深圳开了一个超市,属于新义安成员(黑社会),他称自己也是新义安成员,其家人居住在香港,他独居国内。陈某十分崇拜香港黑社会,民警一次无意中问他出去如何打算,他说出去后加入黑社会组织。 2.入监改造表现 陈某自从2015年12月分配到监区后,坚持每天晚上盘腿打坐半小时,练有半个月左右直到民警禁止其行为才终止。然而他却以超乎常人的毅力坚持锻炼身体,早晨提前半小时起床,晚上睡觉前及工休时间练习俯卧撑、仰卧起坐。 (1)信奉暴力至上。 陈某的一起典型违纪案例显现出其明显的暴力行凶危险。2016年6月的一天,陈某在车间劳动现场,用长148cm,宽130cm的烫布突然盖住朱某的头部,手持长58 cm,直径2.5cm,圆形尖头木棍对朱某殴打,致朱某面部损伤,缝合三针。他被拉开后,口里还喊着“我是新义安的,永不妥协”。此后监区民警对他进行了控制,并送监狱严管队,在严管队接受搜身期间,陈某又突然袭击了在场的监督岗,后被民警制服并加戴警械具。 (2)自身原因 陈某性格偏执,暴力违纪中攻击手段奇特,并有事先周密的思考。2016年3月8日在车间劳动时,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陈某突然袭击其他服刑人员,用一个装垃圾用的纸箱罩住王某的头对其进行拳打脚踢,原因是一周前王某开饭时插队。6月5日,陈某殴打朱某时也是突然袭击,采取的手段如出一辙。他曾对他人说:“我做任何事情都是事先想好了的,我自己决定的事情任何人都劝不动的”。他平时话不多,不合群,喜欢看书,特别是历史、法律等带有知识性的书,比较关注政治经济形势,对香港台湾的情况特别关注。 3.心理行为表现 陈某心理测试三维评估报告显示: (1)同情较低分。同情心较差,有点冷酷无情,刚毅。心肠较硬,不轻易被感动,不大能体察别人感情,比较缺乏责任感、正义感,比较自私,不太同情弱者和关心帮组别人,比较不近人情。 (2)从属较低分。凡事自有主见,独立性较强,凡事常有自己的一套主意,不太依赖和受制于他人,顾忌较少,有较强的抱负或野心,不太容易改变或放弃自己的主见。 (3)波动高分。情绪波动易变,起伏不定,情绪急躁不安,易生烦恼,面对现实中的困难和挫折明显欠缺沉着,情绪容易受外界环境支配,情绪起伏波动大,不容易恢复平静,喜悲交加,情绪骤变明显。 (4)自卑低分。有很强的自信心,从不自卑,对自己的能力和表现信心十足,总是相信自己能够取得最后成功。 综合分析认为:陈某内在好胜心强,固执,容易兴奋,有时会有过分冲动的行为表现,十分冒险敢为,冲闯大胆,偏于敏感,新环境中成长因素分值偏低。根据测试结果、自诉内容及行为观察,其心理特征:过度敏感,脆弱,一些小事即可引发自伤或伤人行为。且自我约束能力较差,不能端正改造态度,虽年轻,恶习较深,角色意识差,存在较强的冒险敢为性。 4.教育矫治的难点 (1)认知因素:由于缺乏法律知识,信奉暴力,盲目崇拜黑社会,2015年12月28日,陈某的父母亲接见时,他对其父母讲:“我在这里面一天都没有浪费,天天锻炼身体,直到有一天有人跟我讲你是百里挑一的。” (2)性格因素:由于家庭环境影响,性格偏执,爱钻牛角尖,事事以我为中心,2012年入狱前,他在自己的右小臂纹了一个“勇”字,在左小臂纹了一个“杀”字。从现实表现来看,一些特别的细节也显露出其暴力行凶危险。 (3)心理因素:心理测试分析情况显现出陈某明显的暴力行凶危险。从他暴力行凶违纪的手段看,手段极其残忍,不是简单的打击报复,而是要致他人于死地的攻击;从暴力行凶违纪的原因看,因生活琐事心生怨气导致报复违纪,充分说明陈某是一个报复心极强的人。 5.矫治方案 鉴于以上分析,并结合陈某的现实改造表现,监狱研究组成解铃小组,迅速制定详细的矫治方案,对其进行攻坚转化,使其能投入到正常的改造中去。 (一)加强包夹控管。在对陈某的教育转化中首先必须坚持落实包夹控管措施,以此确保监管安全,便于民警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控制突发事态的扩大。 (二)缓解并逐步消除陈某的抵触情绪,以确保以后的谈话能较顺利地开展。运用尊重、温暖、真诚和关心等关系技能,让他感受到民警的温暖,以逐步取得他的信任并重新确立正常的警囚关系;认真观察倾听陈某的心理世界,适时心理疏导,使其压抑在心里的对监狱民警及其他服刑人员的消极情绪能及时地发泄出来。 1.第一阶段主要是以思想教育引导为主,加强其社会角色意识教育,弱化其消极因素,培养积极正面的改造意识。让其明白此次服刑的原因和对个人、家庭造成的消极影响。其次加大个别谈话教育的力度,教育引导他能认识并处理好与其他服刑人员的特殊人际关系,为我们的教育转化工作奠定基础。 2.第二阶段:抓住闪光点、引导积极面,逐步树立改造信心。 此阶段教育转化工作中以鼓励为主,将他表现的一些积极面如喜欢读书、喜欢锻炼身体,对一些社会热点有自己的看法等,通过集体表扬、个别肯定等各种形式将这些亮点放大。希望通过此种方法,帮助他消除负面心理、缓和对民警及其他服刑人员的消极对立情绪,树立积极改造的信心进而将这一个个改造中的闪光点串成一个清晰的改造轨迹。 (三)上下联动,创新方式,多重并举整合资源,对其进行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的教育。针对陈某恶习深度及对社会认知的严重错位,对其解铃教育也应有一定的广度。为此,监狱、监区,机关科室、分管民警全面发力,强化对他的思想引导教育。其中,监狱领导层面给他送书、布置读书任务,用知识来启发其内心的良知;监区层面合理安排其互监组成员、合理安排劳动岗位等,帮助他融入改造的“小集体”等等。所有的工作措施最后指向一个“关键点”:让他认识到人与人总会有一些矛盾,特别是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这些矛盾。在此基础上,由于其内心实际有渴望亲情的一面,为此监狱积极与他家人联系,争取其家人的帮教,让他明确亲人是血脉相连的整体,决不会因为其一时冲动的错误而对其进行疏远。其家人也同意并承诺会写信来帮助他服刑改造。 (四)进行监狱相关监规纪律的教育。让他抛开顾虑,进而安心改造。陈某担心自己有过违纪且劳动能力差,不能在劳动改造中完成任务,进而可能影响到个人的改造及民警对自己的看法。针对这个问题,首先向他阐明监狱及民警不会歧视任何一名犯过错误的服刑人员,只要其真心悔改、积极改造;其次向他明确监狱是对罪犯进行强制劳动,通过劳动进而养成自食其力的良好品德,而且劳动能力不是最重要的问题,只要有积极的劳动改造态度,民警是会予以认可的。最后鼓励他能放下包袱,积极投身于改造之中,最后一定能获得良好的改造成绩。 (五)安排两名具有一定阅历且改造表现好的服刑人员对其进行包夹控管,协助民警。监区民警要求这两名包控人员在思想上经常开导、在生活上帮助陈某、在改造上积极引导陈某,积极协助民警正面开导教育。同时帮助陈某有什么烦恼和情绪能及时地宣泄出来,同时及时了解他的思想动态并及时向相关民警汇报,便于民警及时、针对性调整相关教育改造措施。 6. 预期矫治目标 (1)加强守规守纪意识,减少违规违纪现象,努力增强其自我控制能力和行为规范意识,生活上多关心,让起感觉到政府警官对其关心和照顾。 (2)法律意识得到加强,知晓基本法律常识,积极改造,重燃改造的信心,杜绝反复。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近七个月的跟踪教育引导,在监狱领导、监狱解铃小组,监区民警的共同努力和其家人的亲情协助下,解铃行动教育取得了明显的效果。现在陈某能积极参加劳动,完成规定的劳动任务;主动参加监区组织的文体活动,对其他服刑人员的暴力情绪会主动地向互监组成员进行倾诉,在民警的引导下会向民警反映一些自己的改造思想。通过其近期表现,我们基本可以判定陈某现在对监狱及民警的抵触情绪有了一定的缓解;改造情绪持续稳定,能正确处理产生的矛盾,与其他服刑人员的关系也有了一定程度的改善。总体来说,基本已经消除了暴力行凶的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