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例背景】
戒毒医疗是戒毒场所安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每个人的身体状况不一样,所反映的病情也不一样,对于戒毒人员而言,由于在戒毒所外有“毒”的掩盖,往往病情症状表现更富有隐藏性,初期病情症状也表现的不够明显,这就要求大队和医生要尽可能通过各种工作,查阅法,查看档案资料,从中了解情况,做到早发现和早治疗;谈话法,从谈心谈话中了解情况;如观察法,暗中查看戒毒人员的言谈举止;筛查法,从其他戒毒人员中去了解线索。局限于戒毒场所医疗条件,为保障戒毒人员健康和生命安全,对患危重疾病戒毒人员应尽早办理所外就医或变更社区戒毒等手续。
【案例基本情况】
黄某,61岁,离异,小学文化,系“多进宫”人员。 黄某早年在一家工厂上班,由于受不了厂规的约束,便办理了停薪留职手续,下海做生意。起步初期,凭借着勤劳和机灵,挣得盆满钵满,娶妻生子,买车买房,开了家小公司,日子过得蒸蒸日上。好日子过了不久,黄某没有逃脱“男人有钱就变坏”这一“魔咒”,染上了毒瘾,不到两年时间,公司就开始经营不下去。 妻子苦口婆心没有换来黄某回心转意,朋友的规劝没有让他回头,他还是铁了心的在吸毒一条道上走到黑。妻子万般无奈,只得办理离婚手续。 没有妻儿的束缚,黄某更加浪荡不羁。他成了戒毒所的“常客”,虽然是一名“瘾君子”,但黄某坚持“一不偷,二不抢”原则,实在没有“毒资”,他就以贩养吸,所以,他也成了监狱“常客”。因此,监所的规定要求他都比较了解熟悉。 也许是因为年龄大了,该折腾的事情都折腾过了。在厦门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里,黄某这一次进来,他话语不多,看似安分守己、反思过错,能够安心戒治,可是,黄某毕竟是“多进宫”人员,他的这种表现与过去反差比较大,让民警感到有些反常,为了掌握情况,民警值班时特别注意对黄某进行暗中观察。 【制定方案】 “事物反常必有妖。”民警通过各种渠道了解黄某在社会上的一些情况,他除了筹措毒资“以贩养吸”外,没有其他“出格行为”,又查看了档案材料,黄某仅仅有压痛就医的记录,身体状况较好。民警经过周密研判,认为黄某是一名“多进宫”人员,每次都违规违纪,这次来所表现得比较“安静”,一定有其中的“隐忧”,民警不可掉以轻心,制定了“暗中观察、加强巡查、掌握情况、以静制动”的戒治方案,同时根据情况变化,再次做出“加强巡查、所内治疗、所外确诊”三个步骤的方案调整。 第一个步骤:加强巡查,流露隐情。黄某平时的表现与他人没有什么大的差别,可是,民警没有放松警惕,黄某过去是所里出了名的“人物”,每一次入所都会弄出一些“动静”来,这一次的“安静”,民警经过研判,认为必然会有其中的原因。 民警采取“内紧外松”,一切都按部就班,没有什么异常情况。一次熄灯后晚上巡查,大部分戒毒人员都进入了梦乡,唯独黄某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民警没有去惊动他,而是通过监控继续观察。到了下半夜,黄某仍然没有安静的休息,仍然不停的在床上一会坐着一会躺下,还用手揉搓腰部。于是,民警找他了解情况。黄某开始时支支吾吾,说没有什么事,有点失眠,经过民警的一番开导,终于说出了自己的“隐情”。 原来,黄某在社会上就时常感觉到腰酸,当时可能在毒品的掩盖下,这种腰酸没有那么强烈。入所一段时间,这种腰酸更加强烈,而且伴随着腰痛。他本来想向民警报告,可是,他自知以往经常给民警“出难题”,违规违纪也是常事,是所里出了名的“刺头”,怕一开口就被民警认为是“装的”,反而让自己“没有面子”,所以,只好一直“忍着”。 第二个步骤:所内治疗,不见好转。值班民警没有延误,第二天早上交班结束随即带黄某到卫生所就诊。医生在初步诊断后,查阅了黄某健康状况和诊疗记录,研判其入所以来各项体检资料,完成基本的体格检查,未发现明显异常,先按照普通的肌肉酸痛来处理,并向大队领导告知黄某的病情及诊疗措施。 黄某回到大队按照医嘱按时服药及在疼痛部位贴了止痛膏,刚开始时,感觉腰部疼痛有所缓解。可是,过了一个星期,黄某反映腰部疼痛渐有加剧的趋势。于是,民警又再次带黄某到卫生所就诊。 复诊医生根据病情,做了血常规、肾功能、尿常规、B超和心电图等检查,生化检查和检验结果均显示“未见明显异常”,医生继续按照肌肉酸痛进行处理,并嘱咐黄某有疼痛加剧等情况要及时就诊。 两天后的一个下半夜,由于黄某疼痛难忍,辗转反侧,值班民警发现后急忙将其带到卫生所急诊。接诊医生在详细的体检仍然未发现有意义的阳性体征,只能先予以注射止痛药物,吸氧处理缓解疼痛和紧张情绪。待黄某感觉好转后,才在民警的带领下离开卫生所。 第三个步骤:所外确诊,办理变更。根据黄某的病情,卫生所医生进行了会诊,大家讨论发言十分热烈,有的医生认为,黄某平时表现不好,做了这么多的检查,也没有发现问题,根本找不到病因,“装病”的可能性很大;有的医生认为,再加大药量治疗一段时间,看看病情能否好转;更多的医生认为,既然所里医疗条件有限找不到病因,就应该及时办理离所就医,只有确诊才能对症治疗…… 大家各抒己见,经过激烈讨论,最后形成一致意见,即为了场所和个人安全,必须离所就医,尽早查明病因。 大队及时办理了离所就医手续。民警把黄某带到定点医院进行检查。地方医院的专科医生在行初步的询问和体格检查后,给黄某开具了腹部CT检查,检查结果提示:肾脏占位:肾癌。最后医生诊断:肾癌(进展期),并建议住院手术治疗。 鉴于黄某的病情,为了不危及生命,使其得到更好的治疗,戒毒所为其办理了“变更社区戒毒”。
【案例思考】
黄某从反映病情到办理变更社区戒毒手续,前后共三周的时间,病情发展很快,可是,民警的动作更快。黄某出所后,立即进行了手术治疗。病情好转后,他委托人专门制作了一面锦旗,上书“教育春风化雨,医疗救死扶伤”12个金光闪闪的大字,黄某对民警的关心帮助教育再次表示感谢。目前,黄某恢复情况良好。 1.履职到位是发现病情的基础。黄某是一名“多进宫”人员,他自知自己原来在所里时做了不少“坏事”,因此,有意不报告病情,民警在夜间熄灯后,通过不断的巡查,发现其不能安静入睡,找其谈心谈话,黄某才说出了自己的病情。如果民警履职不到位,工作马马虎虎,那么,事情肯定是另外一种结果,所以,民警履职到位很重要,一定要做到“人在单位、心在岗位、履职到位”。 2.关心到位是发现病情的根本。本案中民警和医生能用心用情关心戒毒人员,民警在值班中发现黄某异样情况后,及时研判并送所医务室就诊,医生能做到“来看病的都有病之人”,即使戒毒人员有“装病”的成分,“假病”也要当作“真病”治,如果民警和医生工作不认真,对戒毒人员反映的病情不重视,治疗不真心,那么,也许黄某的病情就会在不断主观臆断中被延误,最终产生不可预料的不良后果。 3.诊疗到位是发现病情的关键。戒毒场所内的医疗机构由于人员、技术、器械的局限性,在很多病症需要地方医院的专家做进一步检验检查,才能确诊病因,然后对症下药。如果一味的在所里“盲人摸象”,势必会耽误时间,贻误病情,所以,只有通过及时的离所就医进行确诊,借助社会医疗机构完善的检查检验措施,才能对疾病进行早诊断早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