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昆山某某大酒店因经营不善难以为继,2020年初,兼受疫情影响酒店业务锐减,陷入了停滞状态,一百多名酒店员工也处于长期放假之中。2020年3月,酒店宣布关闭停止经营,拖欠员工2019年8月至2020年3月期间工资以及经济补偿金未能落实。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108名员工每天奔波于昆山市信访局、苏州市信访局等部门寻求帮助。 昆山市法律援助中心通过与市信访局、人社局建立的对接机制,第一时间了解到员工维权的需求,开启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容缺受理了108名员工的法律援助申请,并指派江苏益友天元(昆山)律师事务所平彩堂律师先行介入,为108名员工提供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承办律师于次日在酒店大厅与员工代表见面,向员工代表解释相关法律法规,解答员工提出的各种法律问题,耐心规劝员工应当合法维权。经过三天的努力,最终所有员工同意放弃堵门上访的不当作法,选择法律途径进行维权。此时正值疫情期间,鉴于员工人数众多,承办律师当即建立微信维权群,推选员工代表,通过微信群与全体员工和员工代表进行沟通交流。承办律师着重解释了有关工资、经济补偿金的相关法律规定以及计算方式,并就员工主张餐费的依据以及洗涤费、押金凭证进行核对,重新核算了所有员工的仲裁申请金额并通过维权群与员工一一进行确认。另一方面,承办律师抓紧查实可供执行财产。因昆山某某大酒店表示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资产,平律师前往昆山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调查取证,调取了酒店与该酒店上属公司的工商内档,核实确认了两公司之间系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关系。由此,承办律师将酒店与总公司作为共同被申请人,向昆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立案后,承办律师就赔偿金额、付款期限等问题与仲裁委、员工代表和被申请人方进行了多轮沟通、调解。由于双方对疫情期间的工资核算以及经济补偿金的倍数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最终仲裁委作出裁决:两被申请人支付工资、餐费、洗涤费1961398.08元,支付经济补偿金3706250.94元,合计566.76万元。裁决生效后,承办律师继续帮助员工代表办理强制执行申请、协助员工与执行法官、付款方以及相关部门进行沟通,最终在2020年8月3日,员工合计566.76万元的执行款全部到位并发放完毕。
【案件点评】
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强化法律援助早期介入机制,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凸显法律援助的兜底保障。本案中100多名酒店员工被迫失业、被拖欠工资,多次聚集于信访部门。昆山市法律援助中心通过与市信访局、人社局建立的对接机制,及时掌握群众法律需求,简化受理审查流程,派驻法援律师提前介入,积极引导员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法律援助早期介入机制,及时制止了员工的不理性行为,有效息访息诉,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依法妥善处理了劳动纠纷,维护了员工合法权益,化解了社会不稳定因素,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发挥了法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