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杏花司法鉴定所对人身赔偿诉讼受害人伤残等级及三期进行法医临床鉴定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4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被鉴定人何某某于2021年7月18日因在玩漂流时不慎摔倒受伤,即送医院检查治疗,现伤情稳定,因人身损害赔偿需要,委托安徽杏花司法鉴定所进行伤残等级和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进行法医学鉴定。

【鉴定过程】

(一)病史摘要: 摘自XX骨科医院入、出院记录: 姓名:何某某,男,住院号:XXXXXXX 入、出院日期:2021年7月18日——2021年7月26日 出院诊断:腰椎右侧2、3、4横突骨折 检查、会诊、治疗经过:患者因“摔伤致腰部疼痛不适,活动受限3小时余”入院。查体:腰部压痛(+),叩击痛(+),挺腹试验(+),腰部活动受限;摄CT片示:腰椎右侧2、3、4横突骨折;予平卧硬板床休息、腰背部中药外敷、活血止痛等对症治疗,腰背部局部压痛逐渐好转,于2021年7月26日出院。 患者因“外伤致腰部疼痛50天”于2021年9月8日在XX市医院门诊复查:腰椎右侧轻压痛,活动时稍有酸痛不适,摄CT片示:L1-4右侧横突骨折伴断端少许骨痂生成; 2021年10月26日复查CT片示:L1-L4右侧横突骨折伴断端骨痂生成 (二)法医学检验: 1.按照《法医临床检验规范》(SF/Z JD0103003-2011)、(两院、三部)《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评定规范》(GA/T1193-2014)、《法医临床影像学检验实施规范》(SF/Z JD0103006-2014)对被鉴定人进行检验。 2.检查所见:2021年12月01日对被鉴定人何某某进行法医临床检验,具体情况如下:神志清楚,精神可,营养一般,缓步入室,查体合作,回答切题,双侧瞳孔等大等圆,对光反射灵敏,头颅、胸廓、脊柱外观无畸形,颈软无抵抗,腹平软;脊柱腰椎段压痛明显,腰部前屈、后伸、侧屈、侧旋活动均稍受限,四肢活动可,肌力肌张力正常,余未检。 (三)阅片: 1.某某骨科医院2021年7月18日CT片(片号:21.07.18-16:19:18-ST)示:L2、L3、L4右侧横突可见斜形透亮线影,断端稍分离移位,相应软组织肿胀。诊断:L2-L4右侧横突完全性骨折。 2.某某市医院2021年9月8日CT片(片号:YX2109080274)示:L1-L4右侧横突骨折伴断端少许骨痂形成。 3.某某市医院2021年10月26日CT片(片号:YX2110260306)示:L1-L4右侧横突骨折伴断端骨痂生成。

【分析说明】

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医院检查治疗情况资料和法医学临床检验结果,结合案情,分析如下: 1.伤残等级: 经过对被鉴定人何某某提供的病史资料和影像学资料的审查分析,其鉴定材料在形成时间上与本次委托鉴定事项具有关联性,内容客观,临床诊断明确,被鉴定人何某某腰椎右侧多发横突骨折为原发性损伤,腰部活动功能稍受限属于上述原发性损伤的后遗症,其损伤、治疗、转归和愈合在时间上具有连续性,本次不慎摔倒受伤与其伤残程度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患者伤后在XX骨科医院检查治疗,摄CT片示:腰椎右侧2、3、4横突骨折;予平卧硬板休息、腰背部中药外敷、活血止痛等对症治疗,腰背部局部压痛逐渐好转,于2021年7月26日出院。患者因“外伤致腰部疼痛50天”于2021年9月8日在XX市医院门诊复查CT片示:L1-4右侧横突骨折伴断端少许骨痂生成;2021年10月26日复查CT片(片号:YX2110260306)示:L1-L4右侧横突骨折伴断端骨痂生成。患者外伤史明确,且影像学证实:腰椎右侧多发性横突骨折。因骨折断端无错位或未行骨窗等原因往往在伤后几天内CT片不能很好显示,而过一段时间因躯体活动造成骨折的断端移位而显现,或原始片横突无骨痂。1或2月后片示骨痂形成,也可判定该横突骨折为原发伤;本案中被鉴定人何某某受伤当天CT片示腰椎右侧2、3、4横突骨折,伤后1个多月后两次CT片均示:L1-L4右侧横突骨折,有骨痂形成(骨痂修复期),并在后期复查片中得到证实,结合其脊柱确切外伤史及致伤方式、致伤部位,本所认定,被鉴定人何某某L1-L4右侧横突骨折(共4处横突骨折)与此次在漂流时不慎摔伤有直接因果关系,且法医临床检见:脊柱腰椎段压痛明显,腰部前屈、后伸、侧屈、侧旋活动均稍受限;故依据(两院、三部)《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第5.10.6.3)款“四处以上横突、棘突或者椎弓根骨折,影响功能”之规定,伤残等级评定为十级。 2.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 被鉴定人何某某因不慎摔伤致L1-L4右侧横突骨折,参照《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评定规范》(GA/T1193-2014)第9.1.1款之规定,评定其误工期为150日,护理期为60日,营养期为60日。

【鉴定意见】

1.评定被鉴定人何某某因不慎摔伤致L1-L4右侧横突骨折伴腰部活动功能稍受限的伤残等级为十级; 2.评定被鉴定人何某某伤后误工期为150日,护理期为60日,营养期为6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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