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2011年3月,泉州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福建省泉州市通淮公证处提出申请,要求对该公司召开的股东会进行现场监督并对股东会通过的决议进行公证。 经审查,该公司现有股东2人,拟就该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等事项进行讨论表决。经代表该公司78%的表决权的厦门某某贸易有限公司提议,该公司拟召开临时股东会,但是由于股东蔡某某数次拒绝参加股东会,致使该公司的股东会无法正常召开。经该公司法律顾问建议,泉州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福建省泉州市通淮公证处申请对其召开临时股东会的过程及股东会形成的决议进行公证。 公证员认真审查了申请人提交的该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股东的身份证明以及本次股东会的相关议程,决定受理本公证。其后,公证员深入研究公司法和该公司的《公司章程》,建议该公司提前15天对股东蔡某某和厦门某某贸易有限公司寄送了《召开股东会会议通知》,并对邮寄送达的过程申办了公证。经审查认为,本次临时股东会由泉州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厦门某某贸易有限公司提议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泉州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章程》第十七条的规定,厦门某某贸易有限公司持有泉州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78%的股权,超过了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要求,具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的资格。另,泉州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于2011年4月19日分别对股东蔡某某和厦门某某贸易有限公司寄送了《召开股东会会议通知》,并对邮寄送达的过程申办了公证,故泉州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尽到了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提前十五日通知”的法定义务。本次临时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011年5月6日,泉州市通淮公证处公证员和公证员助理出席了该公司召开的临时股东会现场,审核了出席股东会的股东身份,并对该公司的股东会议签到表、股东会表决票等会议材料进行了复印保存,对投票过程进行监督并对会议纪要等有关资料上的签名进行核实,于当天为该公司出具了公证书。据了解,该公证书在该公司后续经营活动起到关键证据作用。
【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 (XX)XX证民字第XX号 申请人:泉州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泉州某区某园区(A)号 法定代表人:陈某某 董事长 公证事项:股东会现场监督 根据泉州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陈某某的申请,本公证员与公证员助理何某某于二○一一年五月六日在该公司会议室出席了泉州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二○一一年第一次股东会现场,并对本次股东会议召开过程进行了现场监督公证。 经审查,本次临时股东会由泉州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厦门某某贸易有限公司提议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泉州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章程》第十七条的规定,厦门某某贸易有限公司持有泉州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78%的股权,超过了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要求,具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的资格。另,泉州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于二○一一年四月十九日分别对股东蔡某某和厦门某某贸易有限公司寄送了《召开股东会会议通知》,并对邮寄送达的过程申办了公证,故泉州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尽到了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提前十五日通知”的法定义务。本次临时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现场监督,截至二○一一年五月六日10:00,出席泉州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二○一一年第一次股东会的股东共有1名,即厦门某某贸易有限公司,代表公司78%的表决权[该公司授权颜某某先生作为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并行使股东权利]。泉州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认可颜某某先生作为厦门某某贸易有限公司代理人的身份,并按时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临时股东会由泉州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陈某某的代理人郭某某主持。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三个议题,议题及表决结果如下: 1、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至 人民币1000万元。 股东厦门某某贸易有限公司同意,会议上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2、审议《陈某某辞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职务的报告》,免除陈某某的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职务。 股东厦门某某贸易有限公司同意,会议上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3、选任洪某某为公司董事、法定代表人。 股东厦门某某贸易有限公司同意,会议上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会议形成了《泉州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股东会会议纪要》(一式二份),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其他参加会议的人员签名。 兹证明与本公证书相粘连的附件均为本公证员在本次股东会现场复印取得,复印件与原件内容相符。其中陈某某所作《委托书》、《泉州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会议签到表》、《泉州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会议(参会人员)签到表》、《泉州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会表决票(股东厦门某某贸易有限公司)》和《泉州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股东会会议纪要》上的签名均属实。 下列附件是本公证书的组成部分: 1、陈某某所作《委托书》复印件; 2、厦门某某贸易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提议函》复印件; 3、泉州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致厦门某某贸易有限公司及蔡某某的《召开股东会会议通知》复印件; 4、厦门某某贸易有限公司授权颜某某出席股东会的《授权委托书》复印件; 5、《泉州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会议签到表》复印件; 6、《泉州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会议(参会人员)签到表》复印件; 7、厦门某某贸易有限公司现场所填《泉州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会表决票》复印件; 8、《泉州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股东会会议纪要》复印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省泉州市通淮公证处 公证员 二○一一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