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罪犯马某某,男,1994年4月生,初中文化,宁夏永宁县人。因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于2018年8月被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于2018年9月入监服刑改造。目前余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马某某自入监以来一直很难适应监狱生活,焦虑、紧张 、心情郁闷,同时采用绝食、不服从监规纪律抗拒改造,不服管教。于2018年10月29日,上戴束缚性戒具,11月06日解除戒具。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犯因分析 (1)成长过程:马某某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缺失,父母务农,家庭生活条件一般。 (2)社会经历:马某某初中毕业后便外出打工,混迹于社会,自制能力差,沾染很多恶习。未成年时,因抢劫罪于2013年3月被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四年执行。 二、入监改造表现 马某某于2018年9月19日入监服刑改造,表现出对监狱生活的不适应,抗拒管理,对抗改造,扬言要自杀,威胁管教警察。责任警察多次对其谈话教育,深挖不服管教的原因。 (1)对监狱了解有误。马某某由于只有初中文化,且年龄不大,对监狱生活不了解,只是从电视、电影中获取到。对监规纪律置若罔闻,自认为监狱生活是我行我素,监狱警察会放任其不管不顾。 (2)家庭原因。马某某父母年龄较大,他婚后育有一子目前也有父母照顾,从小父母对其教育不够,对法律知识的淡薄, (3)自身原因。马某某性格偏执,爱钻牛角尖,自私狭隘。凡事都是以自己为中心看待问题,对人抱有敌意,认为他人都是想整自己,拒绝干警管理,拒绝和同犯相处。不能忍受监规纪律的约束,不愿参加生产劳动。 三、心理行为表现 经COPA-P1个性测验:马某某好独身,不关心他人。缺乏同情心,感觉迟钝,对人抱有敌意。典型的情绪不稳定,对各种刺激的反应都过于强烈,情绪激发后很难在短时间内平静下来,容易与人发生冲突,睡眠不安,容易出现各种心身问题。 四、教育矫治的难点 (1)认知因素:由于马某某对法律知识的匮乏和缺失,一直认为自己虽然犯罪了,但是已经进入监狱了,就可以了,对监规纪律很不理解,认为不应该存在这样的监规纪律,觉得应该按照自己在影视中看到的监狱进行服刑改造。 (2)性格因素:由于马某某家庭环境影响,缺乏父母的关爱,叛逆心理较强,性格偏执,爱钻牛角尖,事事以自我为中心,在教育过程中,可以感到他的强烈反抗信息,包括情绪抵触和行为抵触,同时又会表现出凶悍、无理取闹的过激行为。 (3)心理因素:马某某性格属于倔犟类型,对人和事自认为有自己的判断标准,自己认为正确的就一定是正确的,缺乏自我反省能力和情绪宣泄的方法,容易被即时环境所影响而产生冲动和鲁莽,不计后果。 五、矫治方案 鉴于以上分析,经过对马某某成长历程,犯罪经过,性格特点,改造态度,处罚原因等因素的整理,并结合罪犯马某某的现实改造表现,民警决定对症下药,制定详细的矫治方案,让马某某尽快放下包袱,放弃申诉念头。让他重新找到生活的希望,正视现实,接受改造,回归到正常的改造中去。 (1)加强法制教育,从懂法、知法、守法对其进行认罪悔罪教育引导帮助,每周两次通过案例小故事普法或刑法讲解,让其懂得法律的基本常识和法律的威慑作用,了解法院定罪的依据和量刑的标准等,同时还要给马某某申请法律援助,由法律援助律师来监对其进行法制讲解,答疑解惑,促使他走出思想误区,逐步认罪悔罪。 (2)营造良好的改造氛围,利用罪犯小组积极改造的力量,为其提供学习及生活上的帮助,并帮助他培育一些兴趣爱好,使其能逐步融入到监组的集体改造生活中去,让积极和谐的改造环境影响其偏执的习惯思维和行为,体验集体的温暖,培养良好的行为养成。在小组内引导其与他犯正常沟通,在班组讨论等场合鼓励其积极发言,对其合理诉求予以支持。 (3)严格管理和人文关怀相结合,合理安排参加生产劳动,督促其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让其对劳动充满希望和信心,培养积极劳动自食其力的习惯,走好今后的改造之路。 (4)做好心理矫治和阶段评估。矫治过程中,对马某某不断进行反复、个性化和针对性的教育,强化在教育过程中的耐心,恒心,和细心,了解其每一阶段的思想动态与心理变化,及时做好情绪疏导和行为管控工作。梳理分析他违规违纪的类型、目的、形式、影响、后果,针对性的开展管理与教育,将每一过程作为一个单体小项目思考,阶段性进行教育管理效果的评估,适时调整对其教育管理策略。 六、预期矫治目标 (1)加强守规守纪意识,减少违规违纪现象,努力增强其自我控制能力和行为规范意识,生活上多关心其哮喘病和妻子的病况,让起感觉到政府警官对其关心和照顾。 (2)法律意识得到加强,知晓基本法律常识,促其写出认罪服法书,彻底认罪悔罪,杜绝反复。
【教育改造成效】
在监狱领导及相关职能科室的支持下,经过监区多方共同努力下,马某某2019年初以来,改造表现逐步有了巨大的提升。特别是在出工参加劳动以后,改造表现越加积极,遵守监规纪律,努力完成每天的劳动任务,与他犯关系也得改善,他自己也表示希望通过自己的积极改造证明给所有人看,对未来的改造充满信心。 通过这个案例,民警深刻体会到:很多罪犯说不适应监狱生活并不是真的不适应,而是在社会中没有形成良好的习惯,自由散漫,都有其形成的原因和突破点。简单粗暴的管理会造成矛盾的激化,应该寻找最合适的教育改造的方法。遇到特殊情况细致、耐心的教育工作可能会如春风化雨,化解监管改造中的僵局。深入了解掌握罪犯内心的纠结,采用行之有效的办法帮助其度过难关,而非一味严格约束规范;采用先进的教育改造方法;管人是管心,也是关心,冰冷的监狱执行威严的法律有时也需要一颗有温度的爱心。教育如果只是空洞的讲道理或谈政策,只能得到罪犯表面上的服从,并不能真正地让其转变态度,心服口服。要想达到预期的教育效果,就必须通过亲情感化和普法教育等多种手段,了解罪犯真实的想法,站在罪犯的立场上,从他们的角度来看问题,分析问题。教育罪犯就是要去帮助他们更清楚地看待问题,进一步做出理智的选择,这样的教育方式,罪犯才更容易接受,态度和观念变起来也才更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