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摘牌现场监督公证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4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0年12月23日在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挂牌出让肥西县FXXXXX23-1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摘牌活动,为了保证此次摘牌活动公开、公平、公正进行,特向公证处申请办理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摘牌现场监督公证。 本处公证员于2020年12月23日在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席了肥西县FXXXXX23-1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摘牌活动现场。本次摘牌活动采用了有底价和摘牌人举号牌应价形式,在我处现场监督公证下,上述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功摘牌出让。几日后,公证处将上述地块成交确认书作为公证书的复印件,出具了公证书。 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摘牌现场监督公证,能够保证竞买人在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过程中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文件规定的挂牌摘牌规则,公开透明参加竞价或应价,为竞买人公平、公正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提供了有力支撑,充分保障了土地使用权摘牌活动及结果的真实、合法、有效。

【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 (XXXX)皖西公证字第XXXX号 申请人: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构地址:XXXX。 负责人:A,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职务:XXXX。 委托代理人:B,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住址:XXXX。 公证事项: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摘牌 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XXXX年X月X日向本处提出申请,对挂牌出让XXXX县FX202023-1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摘牌活动进行现场监督公证。 经查,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本处提交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XXXX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须知》、《XXXX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转挂牌出让公告》均真实、有效。XXXX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符合《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的规定,挂牌主持人C(男,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主持人资格证书编号:XXXX)具有主持挂牌资格,竞买人D有限公司符合《XXXX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规定的竞买人资格,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挂牌出让标的享有合法处分权。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XXXX年X月X日发布了《XXXX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须知》,后又于XXXX年X月X日发布了《XXXX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转挂牌出让公告》,挂牌规则及程序符合《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的规定,本公证员与本处工作人员E于XXXX年X月X日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席了摘牌活动现场。经审查和现场监督,本次摘牌活动采用有底价和摘牌人举号牌应价形式符合《XXXX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须知》、《XXXX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转挂牌出让公告》的规定,挂牌结果为D有限公司摘得XXXX县FX202023-1号地块(宗地面积见成交确认书)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其中居住用地成交单价每亩人民币伍佰零贰万圆整,商业用地成交单价每亩人民币玖拾贰万圆整)。 兹证明本次挂牌出让的摘牌活动及摘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附件: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复印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徽省肥西县公证处 公证员 XX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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