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近日,厦门某知名建筑公司的工作人员到我处咨询,称其公司一员工卢某由于劳动纠纷,无故旷工,向卢某送达《工作联系函》,遭到拒收,遇到了送达难。为避免纠纷、确保诉讼时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便来到公证处咨询这种情况该如何办理公证。 针对上述问题,我处公证员做了详细解答。现实中送达难的情况一直困扰着有关单位和个人。作为一方,为了证明向对方履行了送达行为,采取公证送达是一种有效的送达手段。结合该案,公证员建议该公司申请办理邮寄送达公证,在其准备好相关材料后,公证处立即指派公证人员随同公司工作人员到邮政局,对公司工作人员以国内特快专递的方式向对方送达文书的行为和过程办理了邮寄送达公证,并及时出具公证书。通过邮寄送达公证,解决了上述送达难问题,得到该公司的认可和称赞。 公证送达保全是公证处对申请人所申请送达的函件内容、函件接收人是谁这两个环节进行证明。申请人可选择邮寄方式送达,也可选择通过电话、微信、短信、邮件等方式送达,或者用两种方式同时送达。在实际执法过程中,采取邮寄送达公证可以较好地解决送达难问题,同时也为诉讼维权提供了有力的证据保障。若该公司员工卢某说未收到通知或收到的不是《工作联系函》,那他必须对自己所提出的未收到《工作联系函》的事实提供足够证据。
【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 (XX)厦证内字第XX号 申请人:厦门某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 住所:福建省厦门市某某区某某路某某号 法定代表人:余某某,男,XX年X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 委托代理人:黄某某,女,XX年X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 公证事项:保全证据 申请人厦门某某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黄某某于二O一九年XX月XX日向本公证处申请,对其拟邮寄《工作联系函》(原件,共壹页)给卢某某进行保全证据公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规定,本公证员与本处工作人员陈某于二O一九年XX月XX日对申请人提供的《工作联系函》(原件,共壹页)进行现场验证后,按申请人提供的地址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密封邮寄给卢某某(经登录EMS网站查询,号码为XX的邮件至二O一九年XX月XX日已经投递并签收,签收人:他人收)。 兹证明与本公证书想粘连的《工作联系函》(原件,共壹页)与厦门某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黄某某于二O一九年XX月XX日邮寄给卢某某的《工作联系函》原件(共壹页)内容相符。 附:1、《工作联系函》(原件,共壹页); 2、全球邮政特快专递(复印件,共壹页); 3、全球邮政特快专递查询网页截图打印稿(共壹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省厦门市公证处 公证员 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