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病残戒毒人员徒手康复训练案例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例背景】

根据戒毒场所防疫工作要求和病残戒毒人员的身体“高危”特征,在保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按照“不聚集,方便训练,安全有效”的战时康复训练原则,浙江省某某强制隔离戒毒康复训练中心专门创编了一套不需要较大场地,居家即可锻炼,不需要器械,运动强度较低的徒手训练健身操,对病残戒毒人员这个弱中之弱的特殊群体开展了有针对性的科学有效的康复训练,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案例基本情况】

一、 方案制定 (一)训练对象。病残戒毒人员。并通过体质测评、医学诊断、个别访谈等方法了解病残戒毒人员身体状况等基础信息,建立体能康复个人档案。 (二)训练方法。徒手训练。创编《徒手训练健身操》。 (三)训练强度。结合测评诊断情况和医嘱,科学设计病残戒毒人员体能康复训练运动内容、强度和频率。 运动强度:通过标准的完成套路动作达到预定强度,控制在30%~45%最大心率或10~12主观疲劳感觉,安全心率不应超过120次/分钟。 运动频率:每天2次,上午、下午各一次。 运动内容:安排关节操、健脑手指操、健脑通脉操开展训练活动;有氧训练部分完成《徒手训练健身操》一套。 二、 实施情况 (一)人员构成: 1、生理脱毒期的戒毒人员; 2、从专收病残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戒毒所转入的二级病员; 3、戒毒医疗中心入所体检确定的不易参加较强训练的戒毒人员; 4、部分肢体残疾的戒毒人员; 5、长期患有较严重疾病经所部每月动态分析会上研究确定的三级病员; 6、经《PDMS运动功能量表》评估,有运动功能障碍的戒毒人员。 (二)审批程序: 1、通过所戒毒医疗中心体检; 2、戒毒人员本人申请; 3、经大队审核和康复训练中心审批; 4、大队统一上报病残名单名单至康复训练中心备案。 (三)创编《徒手训练健身操》。该套动作专门为“疫情”期间病残戒毒人员的康复训练而创编的。健身操由双臂提拉后展、双臂左右环绕、转体上勾拳、展臂扩胸、转体顶膝、腰背起落、踢腿击掌、蹲起、单腿直立后踢、弓步拉臂等10个动作组成,每个动作4个8拍。先后对上肢、腰腹和下肢等部位进行效锻炼。该套动作不占场地,简便易学。 (四)教学方式。先由康复训练中心民警录制好教学用的分解动作视频和训练用的连贯动作视频,在视频点播系统里供相关大队点播。病残戒毒人员以小组为单位,人员之间保持间隔一米左右距离有序开展训练。上午安排一次关节操加完成一套有氧训练的《徒手训练健身操》,用时约30分钟;下午安排一次健脑手指操、健脑通脉操加完成一套有氧训练的《徒手训练健身操》用时约45分钟。每次训练结束后监测心率,如有感觉不适的立即停止训练,并及时就诊。 (五)考核办法。根据《强制隔离戒毒诊断评估工作实施细则》《行为表现考核评估标准》参加康复训练的病残人员给予加基础分5分;当月获评“康复训练积极分子”,可相应加分,不参加训练的不得分。

【案例思考】

通过“疫情”期间两个多月的实施,该训练方法得到了病残戒毒人员的普遍欢迎,一方面为了能使自己在“疫情”中不受“沦陷”,重视了对身体的锻炼;另一方面也为“隔离”生活增添了趣味,消磨了无聊的时光,同时也真切感受到了身体的良性变化,降低了发病率。病残大队的戒治秩序也大为改观,“疫情”期间,没发生一起打架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由此有三点值得我们反思。 一是康复训练不能留有死角。尽管病残戒毒人员普遍存有“懒惰”思想,加上意志力相对薄弱,身上贴有的“病残”的“标签”成了他们不想参加训练的“正当理由”。但中心民警不能放任不管,组织病残戒毒人员康复训练是民警的职责,也是戒毒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二是要勇于担当,主动作为。戒毒人员康复训练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特别是在“疫情”期间,这一问题在病残戒毒人员中尤为突出,如何防范“运动安全”事故的发生,成为康复训练的重中之重,也是最大的困难。中心民警要审时度势,主动作为,科学设计训练方法、内容和强度,对特殊群体开展针对性的康复训练。 三是工作要有创造性。“疫情”期间,不能搞集聚性的跨区活动,但不等于不能组织康复训练。以“北欧风”的形式组织病残戒毒人员徒手训练,既符合防疫工作要求,又贴近病残戒毒人员康复实际,不失为非常时期的一种好办法、好创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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