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情况】
社区服刑人员张某某,男,1974年10月出生,户籍地、居住地均为黑龙江省大庆市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2015年2月,因犯滥伐林木罪被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缓刑考验期自2015年2月6日至2018年2月5日。 张某某一家六口人,父母已是耄耋之年,因体弱多病,终年以药为伴。一双儿女在县城寄宿上学。妻子因一次大手术身体羸弱,不能从事重体力劳动,一家老小的生活重担全压在张某某一个人肩上。砖房年久失修,因漏雨房屋多处塌陷,四周墙壁到处都是雨渍和雨水冲刷的沟痕,住房已成危房。张某某家境原来一直很好,2013-2014年,为了增加收入,他拿出家里所有积蓄承包了700亩地种植玉米,恰遇大旱之年,粮食严重减产,且玉米价格也严重下滑,他欠下了9万元的外债。2015年2月6日,因无知涉罪获刑。判决的当天,在家人的陪同下到指定司法所报到,接受社区矫正。司法所工作人员对其进行了入矫宣告,告知其社区服刑期间的权利义务。司法所根据其实际情况制定了从帮扶入手,“以帮促矫,以扶塑人”的矫正方案。在对其严格履行社区矫正义务的同时,把人性惩戒贯穿始终,真情感化,精准帮扶。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依政策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情况】
(一)开展职业培训情况 “授人以鱼,不如授之以渔”,只有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提高自身不断造血的能力,才能根治贫困。在张某某连续三年的矫正期间内,司法所及矫正小组成员帮助张某某想办法、定方向,最终帮他确定种植经济作物旱麻,并邀请有关农业专家指导培训,使得张某某具有了脱贫致富的一技之长。 (二)开展就业指导帮助情况 司法所工作人员在一次的入户走访时了解到张某某的打算,他说“去年有点余钱,我又承包了120亩耕地,加上自己的80亩,共计200亩耕地。因为我对土地有感情,总感觉种地踏实,可是这两年粮食也不值钱,也不知道种点啥好”。在模棱两可的情况下,司法所工作人员帮他认真分析市场,“如果还种植传统的农作物,效益可能有风险,如果选择市场需求量大的市场经济作物,才有可能改变目前的收入情况”。为此司法所所长想到了种植旱麻。为确定旱麻种植的可靠性,司法所所长带领张某某来到旱麻种植基地进行实地考察,通过对当地种植旱麻农户收入的了解,给张某某吃了颗定心丸。三天后,经过深思熟虑的张某某与旱麻种植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种植和收购合同。因为没有种植经验,司法所所长又请来了旱麻种植专家进行现场指导并有针对性的对旱麻种植各个阶段的重点进行了培训。一年下来,其旱麻净收入达到了11万余元。在司法所组织的现身说法主题教育活动中,张某某发自肺腑地说:“司法所就是我人生的贵人,如果没有司法所帮我跑订单,今年就不会有这样的好收成,我一定把你们的良苦用心化为行动,认真改造,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说完这些话,他走到台前,深深地鞠了一躬。 (三)开展临时救助等情况 在张某某三年的矫正期间内,司法所工作人员除了监管教育和日常走访以外,每逢春耕、秋收、春节等重要节日,都主动了解张某某的思想动态、困难等情况,在张某某一家面临生活困境时,都能及时送去米面油等生活必需品。 (四)矫正小组成员协助开展帮扶情况 俗话说安居方能立业。张某某的几间破房已经破败不堪,对危房改造和修缮已迫在眉睫。张某某备春耕的钱都是从亲友那借来的,没有钱去垫付建房款,他的心情一下子从巅峰跌入谷底一家人急的团团转,在求借无门的情况下,他给司法所打来求助电话,寻求帮助。司法所张所长立即联系矫正小组成员纷纷献计献策。最终在司法所的担保下,工程队先行垫付建房款,仅用了七天时间,破乱不堪的危房就变成了窗明几净的新居。搬家那天,张某某打来电话,希望矫正小组全体成员能到他家里看看,来到张某某家,矫正小组成员也加入到搬家队伍当中,看到一家老小兴高采烈的样子,矫正小组成员说比自己搬新家还要高兴。张某某紧紧地握住司法所所长的手说:“请你们放心,我一定好好改造,做一个好人,做一个懂法守法的好人!” (五)社会力量参与帮扶情况 现代农业生产力水平大幅度提高,早已把农民从“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张某某耕种的80亩土地,从种到收不过一个月时间,其他的时间都在农闲。仅靠农业收入是不行的,只有另辟蹊径,在大把的农闲上做好增收文章。司法所通过调研,帮助张某某确立了养殖大鹅的项目,因为养殖大鹅成本相对较低,饲养周期短,见效快,而且与农业生产互不干扰。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建议得到了张某某的赞同。他初步预算养殖大鹅1500只,前期需要投入1.5万元。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前期投入资金又出现了问题。司法所工作人员来到帮扶单位县林业局,把张某某想养殖大鹅的想法和他的实际情况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得到了林业局领导同意,决定解决先期买鹅雏的1.5万资金问题。到了年底,他所养殖的大鹅全部出栏,实现净利润9万余元,仅这一项收入就还清了所有的外债。在9月份他所递交的思想汇报中,有这样一句话:“司法所给了我人生的第二次生命,没有司法所就没有我的今天,我一定好好改造,好好生活,将来用我的实际行动报答社会,报效国家”。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依政策开展社会适应帮扶取得的效果】
三年来,张某某充分感受到了法律的人性化和法律工作者的人情味。他始终怀揣一颗感恩之心接受社区矫正,达到了事半功倍的矫正效果。在社区服刑过程中,他积极履行社区矫正的各项义务,他的言行在潜移默化地影响和带动着其他社区服刑人员。他的性格变得开朗、豁达、包容、理性,生活中乐于助人,交往中更加谦恭,对未来充满着无比自信,勤勉的学习态度,使他的法律素养有了明显的提升。
【小结(或反思)】
回顾三年来对张某某的帮扶,司法所在张某某人生的岔道口上画出了一条引航的标线,在他前行的路上即将摔倒时及时地扶了一把,如果没有国家政策的扶持,他的危房就不可能及时地变成安全住房;如果没有帮扶单位的鼎力支持,他就不能改变贫困的现状;如果没有社会好心人的帮助,他的牧业兴家愿望就很难实现,这也是社区矫正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同时,司法所的帮扶力度是有限的,可是社会的力量是无限的,只有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才能实现良好的帮扶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