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服刑人员何某,1980年12月出生,湖北省房县人,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死缓。2018年4月18日入监。何某入狱后一直消极改造,对抗管教等行为,期间曾有过大喊大叫,头撞墙面、地板、甚至等行为,被多次隔离控管,并声称法院没有给自己判死刑,就自我宣判死亡,遂后以绝食开始实施自我死亡决定,而后一直采取默然态度,任何人与其交流均无法回应或极少回应。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观察和他人反应 1.咨询过程观察:情绪低落,动作、反应非常迟缓,表情呆滞,倾诉欲望并不强烈,咨询期间大多沉默,不愿沟通、交流,整个咨询过程没有抬眼看过咨询老师,没有任何肢体语言交流。 2.分监区民警反映:何某本身行为养成、监规纪律意识等比较差,加之被判死缓,认为未来遥遥无期,或是不再有未来,就破罐破摔,民警多次谈话教育收效甚微。 3.心理分析:何某心理压力大,但外在表现不明显,说不想让别人看到自己的脆弱,且何某在咨询中多次用到“克制”和“宣告自已死亡”等言语来形容自己的情绪和心态。 (二)初次会谈 由于何某自我宣判“死亡”,对外界一概表现消沉、退缩,不愿意沟通、交流,所以选择了在保证安全情况下的面询方式。鉴于何某自我封闭,不愿主动交流,首要是先建立良好的咨询关系。 走进咨询室,咨询师并没有和往常咨询惯例那样单刀直入,而是拿出早已准备好的何某两个儿子的照片放在他的面前,并一言不发的默默观察他的表情,一开始何某倔犟的把头扭向旁边,目光盯着自己的双手,双手呈十指交叉状抱在胸前,大概过了一分多钟的样子,何某双手开始有意识的相互抠掐、摆弄着了,内心一定开始有了“抗争”。终于又过了两三分钟的样子后,何某开始时不时的斜着眼睛偷偷瞟下照片。咨询师把照片轻轻的放到何某手里说:“好长时间没有见到两个儿子了吧?”何某点了点头,随即又摇了摇头说:“不必见。”说罢就把照片又放回原处。咨询师向何某简单地作了下自我介绍及此次来帮助他的目的,也向他解释了心理咨询的原则和保密制度,并特别强调不管任何时候的咨询,都会尊重他本人意见,如有不愿或不便随时有权中止咨询谈话,以便打消其内心众多顾虑。 经过一番沟通,何某渐渐放松了戒备心理,主动聊起了他的从前,他的家人。何某是家里唯一的男孩,家住湖北山区,从小家境贫寒,长大成家后为了改变家庭命运。先后做过生意、开过酒店,给港珠澳大桥的工程部部长开车,收入也不错,开了一年多,然后接触到毒品,看到他人因为贩卖毒品从中获得暴利,按耐不住内心的欲望,最终因为侥幸心理走上了这条不归路,何某称从事贩毒之前也想到过会被抓被判刑,但想想用几年,甚至是十几年刑期换来家人一生富足也愿意,但结果却大出所料,死缓着实让其无法接受。 (三)对其自我宣判“死亡”的分析 真正决定何某自我宣判“死亡”的最主要原因还是家人对其的态度。何某认为自己冒着生命危险贩毒的主要原因不是自己享乐,而是为家庭担当,但判刑后家人对其不管不问的态度让何某感到绝望,无法相信亲情如此“脆弱”,所以从此就当自己已经死亡,并用各种方式折腾,以发泄内心不满。何某被判死缓,内心特别焦虑,从被判刑,内心经历了许多不同的心路历程;从还没有被判刑前的恐惧,到判刑之后的崩溃,到现在的麻木等,感觉整个人生基本上是没有希望。 1.亲情的缺失导致精神崩溃:给何某最重打击的是亲情的缺失,和自认为亲人的背叛。何某自述被抓到现在,家人从未表现出对自己的关心和关爱,特别是自认为在外面时待其不薄的妹妹也全然不顾手足之情,冷漠无回应;对妻子的怨恨,何某称还在看守所的时候,律师称在公安人员到家中调查取证时,妻子从中作了许多不实证词,认为妻子就是想置自己于死地,且入狱后,妻子也从未有过探视,打电话不接,写信也如石沉大海没有回音。所有的期望都没有得到回应,导致何某认为入狱后,所有人都对不起自己,全天下都有负于自己。 2.心理期待落差:何某个性较为内向,不懂法,只看到贩毒的暴利,但对于法律责任缺乏必要的认知,死缓判决完全超出其的心理预期和承受能力,导致入狱一年多,仍然无法从阴影中走出来。 3.价值感缺失:何某入狱后倍感世态炎凉,认为家人远离抛弃,妻子无情,刑期比命长,生活无法掌控,再没有未来可言,自我价值感缺失。 (四)制定危机干预的方案 在通过对何某的资料收集,对其自我宣判“死亡”等原因分析后,制定了相应的危机干预措施: 1、建立良好的信任关系。 2、通过家庭走访形式,了解何某家人对其如此“冷漠”的原因所在,帮助建立家庭支持系统。 3、帮助分析并澄清一些不合理信念,建立新的合理信念和新的生活目标。 4、帮助建立多种健康有效沟通、宣泄的方式,以达到缓解其内心不良情绪目的。 5、引导其寻找一定的个人价值实现途径。 (五)心理危机干预过程 何某入狱后共咨询十七次,按照效果进度可以分为四个阶段(2018年3月至2019年12月)时间跨度近两年。 1.第一阶段:建立良好的咨询关系,收集何某家庭状况、成长经历、改造表现等方面信息资料,进行诊断,确定目标,制定矫治方案。 2.第二阶段:综合运用情绪疗法、情感支持法等,改变何某不合理信念,如“家人不来会见就是对其的抛弃”“入狱,死缓就代表人生尽毁,再无未来”等绝望化、糟糕之极等不合理信念。通过身边熟悉人的事例帮助其纠正认知的偏差、心理的落差,摆脱靠“闹”“作”来引起民警关注的不合理做法。 3.第三阶段:积极引导其通过合理方式进行宣泄和自我调适。用“同样的事情不同人的观念不一样,对事情的看法不一样,引起的情绪体验也不一样”来启发何某作建设性的思考,并试着用新的、合理观念来替代。 4.第四阶段:对其进行家庭走访,帮助建立有效的家庭支持系统。通过走访了解到何某父亲过世较早,母亲目不识丁,何某犯罪入狱后,何妻为了生活只身外出打工,极少回家,两个儿子,一个正上初中,一个上小学,由何某母亲照顾,无力分身来会见。 近两年的咨询,何某情绪多次反复,从其个性特质来看,何某受挫能力较差,个性偏执,改造中稍不如意,就立即启动“死亡”状态。为了加强矫治效果,咨询老师等相关人员于2019年6月去到何某家中进行家访,目的一是为了更准确的了解到何某的家庭状况及其成长环境;二是了解关于何某反复认定在公安调查取证过程中,其妻有意提供不实证词,想置何某于死地的说词,其妻怎么看待;三是联合当地司法,想办法安排家人前来会见,以解何某内心猜疑和仇恨。家访后,2019年底何妻如约前来会见,会见对何某是一种极大心理安慰,观察何某精神状况已然有了明显变化。
【教育改造成效】
1.自我评价:已基本恢复正常改造生活,和身边的人交流依然很少,但明显好于过去,自己已按下了“死亡”的暂停键,已完成自我救赎,至于婚姻问题,表示自己已经想通,一切都交给未来作决断。 2.认知方面:通过一段时间的沟通、疏导,何某的部分认知发生改变,承认自我宣判“死亡”也只是无奈之举,身为人父,这种作法确实缺乏家庭责任感,所以决定好好活着,即使相隔甚远,儿子不能看到自己,但相信父子血缘,他们一定会感受到这份爱。 3.改造方面:实际改造中较刚投改相比,言语表达逐渐增多,敢去设想未来,对回归社会产生一定的渴望,对死缓减为无期、无期减为有期……等抱有一种憧憬,在实际改造中,一改往日消极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