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女子监狱危险犯李某转化案例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罪犯李某,女,22岁,初中文化,河南省商丘市人。2018年9月13日因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于2018年10月25日送河南省女子监狱服刑。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成长经历及犯罪原因分析 罪犯李某幼年父母离异,后各自再婚。李某与父亲和继母共同生活,父亲常年在外打工无暇顾及年幼的李某,致其从小跟奶奶和姑姑生活。带着对父亲的痛恨,李某12岁便辍学独自一人外出打工,15岁时与大其8岁的男朋友相识同居,并育有一子,至今无结婚证。李某的同居生活感情极不稳定,李某曾抛下幼子离家出走,也曾经因此自杀过。李某被捕后,律师多次联络其父,但其父始终都没有到庭,也没有到看守所看过李某,这加深了李某的怨恨。 畸形的成长经历,过早踏入社会,受教育程度偏低,加之极不稳定的同居生活,导致李某缺乏基本的认知和分辨是非的能力,并且极度缺乏安全感,敏感多疑,自卑内向,偏激固执。李某遇到问题爱钻牛角尖,容易采取极端的方式去面对,遂走上犯罪道路。 (二)危险犯确立原因 李某性格内向偏执、敏感多疑,与父母关系紧张,缺乏家庭关爱,社会化程度低,认知水平差,入狱前曾有四次自杀史,入狱后不适应改造环境,与同犯关系紧张,与父母无法沟通,情绪烦躁低落,丧失改造信心。李某私下或与干警谈话时多次流露“反正早晚都是一死”等的过激语言,其潜在的自杀危险不容忽视。鉴于李某以上表现, 2019年2月22日被确立为危险犯,危险性质为自杀。 (三)心理状况分析 1.气质问卷测试结果如下:罪犯李某为一般抑郁质,典型表现为多愁善感,但敏感细心;想象力丰富,但情感脆弱,敏感多疑、性格偏执、孤僻畏缩。 2.运用行为认知疗法对李某的心理状况进行个案概念化分析结果如下: A促发因素:一是自幼父母离异,亲情缺失,内心极度无助。二是婆家不接受自己,不让自己见儿子,改造缺乏动力。三是文化程度低,没有一技之长,内心极度自卑,觉得自己没有存在感,对改造失去信心,对未来感到绝望。 B当前认知和行为的横断观点:一是无法得到家人的关心关爱和理解,令李某内心充满不安和自卑。二是性格内向,敏感多疑,自我封闭,不良情绪无处宣泄,致使其长期处于情绪低谷,产生自杀心理。 C当前认知和行为的纵向观点:李某自幼成长经历坎坷,缺乏亲情支持,过早步入社会,心理承受能力差,遇到困难和挫折容易采用极端的方式去解决。一方面李某担心被父亲抛弃,很想得到父亲的重视和关心,另一方面又怨恨父亲对自己不管不问,矛盾的心情使其见到父亲就大发脾气不欢而散。另外难以适应快节奏改造环境,也是导致其企图以自杀逃避现实的原因之一。 D优势和长处分析:罪犯李某较年轻,还有很多成长空间。李某情感细腻,不排斥干警的谈话教育,与干警交流沟通顺畅。 (四)矫治方案实施 1.心理疏导循序渐进 一是疏导负面情绪,培养罪犯李某和咨询师之间的信任关系,使其能够敞开心扉,倾诉不良情绪,舒缓改造压力,增强人际交往的主动性;二是针对罪犯李某的现实危险,咨询师和监区干警共同制定转化方案,共同引导其多看到生活中积极的一面,发挥自身优势,重拾改造信心。三是改变李某的不良认知和核心信念,让其意识到亲情是无法割舍的,父亲是疼爱她的,事情并不像她想象的那样糟糕,而且不论什么状况通过自己的努力都是可以改变的,减少其悲观厌世的消极情绪,强化其自立自强,积极面对生活的核心信念。四是鼓励其积极参加文娱活动,提高自信心,体会自我价值感;五是完善社会支持系统,加强与李某父亲和儿子的沟通,架起亲情关爱的桥梁,重新唤起其家庭安全感和责任感。六是引导李某将遇到的问题一般化,缩小化,普遍化,降低其负面情绪,使其淡化困难意识。如告诉李某,很多人的经历比她还要坎坷,她所遇到问题是可以慢慢解决的,不要扩大问题的严重性而因此悲观绝望。七是引导其换位思考,学会站在父亲的角度考虑问题,理解父亲的内心感受,从而减轻对父亲的抱怨和不理解。八是布置行动作业,鼓励李某从小事做起,多做不一样的尝试,改变固有的思维定式,获得积极成功体验。如告诉李某一味的猜测抱怨不如一次勇敢的尝试和行动,鼓励她主动和父亲通电话,送去自己的问候,感受父亲并不像自己想象的那样不关心自己,分散其抑郁情绪,逐渐找到自身的存在感和价值感。 2.个别教育潜移默化 在转化罪犯李某的过程中,干警充分运用个别教育谈话,化解其在日常改造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和思想包袱,引导其学会冷静思考,学会依靠干警,学会与人沟通,用理智的方式去解决问题。 如针对李某平时和同犯相处沉默寡言,沟通较少的现象,干警安排性格温和的同犯与其互监,安排合适的罪犯心理互助员密切关注李某,寻找机会多与李某谈心,增加其和同犯之间的交流互动,排遣其亲情缺失的孤独感。又如针对李某年轻,形象好的优势,干警鼓励她多参加文体活动,把自己融入到集体当中,在为集体争荣誉的过程中寻找自身价值,潜移默化中促其变被动改造为主动改造。 在今年监狱主办的全省罪犯诗词大会活动中,监区干警安排李某参加诗词背诵的排练,李某作为监区80名罪犯观众的一员,全身心投入到观众演员的一遍又一遍的练习和表演中,其抑郁情绪得到明显改善。李某表示,参加活动增长了见识,心情也舒畅了好多,以后还想继续尝试。在干警的指导下,李某正逐渐摆脱孤单无助感,慢慢融入改造环境。她迈出了第一步,接着是第二步,第三步,李某改造已步入正轨,她的转变令人欣喜。 3.积极心理学集聚正能量 积极、乐观、希望是积极心理学中的一些核心概念,在对李某一点一滴的教育转化工作中,干警善于发现李某的闪光点并及时肯定,适时进行表扬鼓励,通过正面强化,逐步转变其负性自动思维,使其以积极乐观的心态重拾改造的信心和希望。如李某平时能够严格要求自己,遵守监规狱纪,并能按时参加生产劳动,努力完成生产任务,甚至多次超额完成。对于李某的积极表现,干警不仅私下谈话鼓励,表扬肯定,而且在监区、分监区的例会上进行特别表扬,肯定其经过自己努力后的成绩和进步,运用积极的暗示,让潜意识的力量帮助李某逐渐认识到自己的价值,增强其自信心和存在感,培养其形成正面思考的习惯,积极乐观的念头。 4.亲情帮教点燃新希望 罪犯李某一度认为父亲放弃了自己,对其充满怨恨,虽然很想得到父亲的关爱,但在接见时见到父亲后又不知道如何与父亲沟通,总是大发脾气,一通埋怨,不欢而散。为此干警一方面多次与其父亲沟通,说服其常来接见,与女儿化解隔阂;另一方面宽慰李某体谅父亲常年在外打工,一时不来接见情有可原,教育其血浓于水,要理解父亲,要打消父亲已放弃自己的想法。为方便父女沟通,干警还及时为李某办理了亲情电话卡。李某比较牵挂自己的儿子,但因为和孩子父亲没有结婚证,长期无法见到孩子,干警及时与孩子父亲联系,说服其多与李某写信,讲述儿子成长过程中的趣事,并寄来儿子的照片,使李某能经常了解到自己儿子的近况,从而倍感温暖。以上举措让李某感受到来自于家人的温暖和关爱,唤起了她对未来生活的希望,在此基础上干警进一步鼓励李某要珍惜现在的改造生活,多学习,多历练,重塑自我,为将来承担起母亲和女儿的责任,为回归社会追求幸福生活不懈努力。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监区干警几个月的教育转化,罪犯李某认识到自己的不足,调整了自己的不良情绪,重新树立起改造信心,表示会通过积极改造重塑自我,以崭新的姿态开启新的人生。 目前,罪犯李某能够认罪悔罪,遵守监规狱纪,服从干警的管理和教育,如实向干警汇报思想改造情况;能按时参加“三课”学习;在劳动改造中,能自觉参加劳动,努力完成生产任务,与同犯相处和睦,遇事学会了冷静,看待问题不再走极端,并能参加监狱组织的文体活动,各方面表现较为稳定,自杀危险已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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