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重庆市垫江县桂溪街道松林社区根据实际,积极推进基层的民主法治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创建民主法治先进社区,促进基层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把创建“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活动作为进一步推动社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的一项重要举措,全面开展创建活动,整体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有效地促进了社区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实现了社区全域“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的目标,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治安案件年年下降,无刑事案件发生,辖区社会政治稳定,经济健康发展,人民安居乐业。
【任务措施】
“七五”普法以来,松林社区以打造“民主法治示范社区”为目标,多措并举狠抓社区民主法治工作,使辖区内呈现出了安定有序、文明祥和的良好局面。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提升民主法治建设。社区主要负责人作为社区民主法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始终把民主法治工作纳入主要的议事日程亲自抓。每周坚持召开一次专门会议,认真传达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充分认识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建设的重要性,对社区民主法治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研究和安排部署。坚持每月一次的理论培训,邀请社区民警、司法人员对其进行必要的法律、法规知识讲座。建立健全各类组织和相关制度,落实相关责任,不断促使社区民主法治建设工作向正规化、标准化和规范化方向迈进。 二是强化法治宣传,大力营造良好氛围。社区以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名义下发了相关文件并召开辖区单位负责人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会议,对全社区开展创建“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活动进行安排部署。广泛进行思想动员,提高认识,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开展社区居委会干部培训,提高社区干部的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每季度不少于两次组织居委会里的党员、公益性安置人员、居民代表上法制课,组织青少年到学校听课,邀请司法局的干部为居民传授与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已先后举办《宪法》、《婚姻法》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合同法》 等法律课达12次,利用法制宣传栏对有关法制宣传达10期。每年四次社区财务公开和党居务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充分体现居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每年召开两次居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制度,社区事务公开制度全面落实。结合居委会选举,将《居委会组织法》、《居委会选举条例》逐户发放到位;重要位置张贴标语,悬挂条幅来扩大宣传;组织居委会干部、部分居民代表到体育场参观以“关爱生命,远离毒品”为主题的图片展览与演出,并现场接受法律咨询与法律指导;通过努力,引导居民自觉守法,以达到激发群众的学法激情。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坚决打击各种犯罪活动,切实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进一步加强治安复杂地区的整治,落实社会治安长效管理措施,建立和维护良好的治安秩序,经济秩序和生活秩序。 三是加大基础建设,扎实推进民主法治。组建了社区党员志愿者队伍、青年志愿者队伍,加大治安联防力度,加强巡逻,提高对社会面的管控能力。加强小区硬件建设,在有条件的单位和楼院安装防盗设施及电子监控装置,辖区内共有技防设施9个,在全社区范围内逐步形成了“人防”、“物防” 和“技防”相结合的三位一体防范格局,最大程度地减少了发案的诱发因素和潜在的漏洞隐患。一是认真开展调解工作,积极按要求成立调解委员会,成立领导小组,坚持定期排查、调解民事纠纷,做到“排查在调解前,调解在激化前”,做到对纠纷早知道,工作早到位,问题早解决,做到大事不出居委会,小事不出楼院,没有群体性上访发生。二是认真做好安置帮教工作,通过上门走访的方式,加强法制宣传,了解思想动态,帮助解决困难,对“法伦功”人员进行思想疏导。三是认真开展治安防范工作,“红袖章”坚持24小时巡逻,做好巡逻有记录;与桂溪派出所协调做好暂住人口登记等,为本辖区社会治安良好环境提供保障。四是认真组织开展党员志愿者、巾帼志愿者和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五是在社区干部中开展了“网管员万家”活动,建立民情日记,结合“支部党主题日”为居民办实事办好事,为辖区居民建立了《民生档案》,经常性开展结对帮扶活动。五是结合全民反诈活动,对“反诈”预警信息进行上门服务,上门宣传反诈知识,减少了辖区诈骗案件的发生。 四是建立健全资料,全面推进民主法治。根据创建“民主法治社区”的基本标准,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以居委会的硬件建设,阵地建设,制度建设着手进行规范,加强登记统计,完善各种会议、台帐资料,逐步达到创建标准。组织召开经验交流会和硬件设施参观学习会议,进行规范交流、全面推广。同时,加强经验总结和信息报道工作,确保“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有序开展。
【特点和效果】
2020年10月松林社区被重庆市司法局、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普法工作办公室评为“重庆市民主法治示范社区”。通过创建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提高了社区干部的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增强了群众获得感,使基层党组织成为服务群众的核心。 一是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显著增强。增强社区干部队伍服务意识,为民着想,替民分忧,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把群众满不满意、拥不拥护、赞不赞同作为工作标准,提高服务群众的本领和水平,让群众有获得感、幸福感,让群众更加拥护党、信赖党,让基层党组织真正成为联系、团结、服务群众的核心。 二是村(居)议事协商能力显著增强。坚持把村规民约作为推进居民自治、依法治村,提升议事协商能力的有效手段,组织居民积极参与村规民约修订完善工作,把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弘扬孝道、尊老爱幼、扶残助残、和谐敦睦、扫黑除恶、生态文明建设、全民反诈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对居民在生产生活、邻里家庭、社会治安、公共道德方面的行为进行约束和规范,填补了法律、行政处罚不能涉及的空白,在维护基层稳定中发挥了“第一道网”的作用,有效推动了基层民主法治化进程。 三是群众法治获得感显著增强。积极推进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制度,实现了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建成法治公园1个、法治广场1个、法治文化长廊1个、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基地1个(青少年活动中心)、“五治”小区2个、法治宣传橱窗(专栏)1处。开展“宪法进千万家”“送法进农户”等“法律八进"活动16场(次) ,宣讲12场(次) ,受教育群众达3多万人(次) ,群众尊法守法学法用法成为行动自觉。 四是群众安全感显著增强。坚持源头预防,依法治理,精准施策,推行“普法+调解”“互联网+调解”“1+1帮教”“一校一警”“一村一警”等工作法,探索“枫桥经验”的实践。依托桂溪派出所公共法律服务室,搭建社区协调议事平台,各类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化解,村(居)治理水平不断提升,打通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全年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4件,调解成功24件,调解率100% ,调解成功率达100% ,承办援助案件2件,解答法律咨询307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