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黄清(化名)和孟艾欣(化名)于2011年登记结婚,2014年XX月XX日孟艾欣生下一子,即黄硕。现法院正在审理黄清诉孟艾欣离婚纠纷一案,因案件审理需要,北京市XX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要求对黄清是否为黄硕(化名)的生物学父亲进行鉴定。
【鉴定过程】
按照GA/T 383-2014《法庭科学DNA实验室检验规范》中的方法进行检验。采用GSTAR? 25试剂直接扩增各被检验人样本DNA,扩增产物经Applied Biosystems 3500遗传分析仪检测、GeneMapper? ID-X v1.6软件分析,检测各基因座的基因型。
【分析说明】
本次鉴定使用23个常染色体STR和1个Y染色体InDel(Yindel)遗传标记的检验结果进行分析,采用中国群体遗传学资料进行统计计算。检测体系的累积非父排除概率为1-2.4507×10-10。 常染色体STR的遗传遵循孟德尔遗传定律,父、母亲会将其每个基因座上的一对等位基因中的一个随机遗传给其孩子;孩子每个基因座上的一对等位基因,一个来自于生父,一个来自于生母。本次检验的Y染色体InDel(Yindel)具有男性伴性遗传的特征,男孩与其亲生父亲的Yindel分型应该是一致的。 分析上述检验结果,在Yindel上,黄硕与黄清分型一致;在每一个常染色体STR基因座上,黄硕的等位基因均可以从黄清和孟艾欣的基因型中找到来源,三个人的DNA分型表现符合遗传规律。按照GB/T 37223-2018《亲权鉴定技术规范》中亲权指数的计算方法和亲子关系判定规则,计算上述23个常染色体STR基因座的累计亲权指数为1.3067×1013,该检验结果支持黄清是黄硕的生物学父亲,不支持其他随机个体是黄硕的生物学父亲。
【鉴定意见】
检验结果支持黄清是黄硕的生物学父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