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活动概况】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的有关要求,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宣传部等关于组织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落实“七五”普法规划,进一步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法治意识,更好地服务推进维护国家安全战略的贯彻落实,加强兵团、地方普法工作互相融合,协同一致,2019年4月16日至26日,第十师屯南矿区普法办联合辖区派出所、社区、综治办、和丰县查斯社区及查斯社区警务站以开展宪法进校园、宪法进企业、宪法进社区等系列宪法宣传活动为依托,开展了大型兵、地宪法宣传及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普法活动。屯南矿区普法办面向矿区、查斯托洛盖村、托洛盖镇阳光小区的广大干部职工、青少年学生及居民群众积极组织开展了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及国家安全教育主题活动。在兵团辖区与地方辖区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及国家安全教育活动,坚定宪法自信,增强宪法自觉,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更好发挥宪法在全面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的重大作用。 活动启动首日,分为五项内容进行:一是组织查斯社区全体居民及兵、地普法工作人员进行升国旗仪式,增强大家的爱国主义热情;二是进行国旗下的国家安全宣讲活动及宪法知识主题宣讲,让广大群众更深入的了解国家安全的必要性以及学习、了解宪法的重要性;三是由兵、地单位和部分社区居民座谈交流兵地共同融合发展、共同维护社会和谐、促进兵地民族团结以及普法工作的现状及今后的普法工作的开展方向,让大家认识到维护国家安全、学习宪法知识、尊重宪法权威不仅是相关工作人员的职责,也需要广大职工群众积极参与其中;四是组织座谈人员进行国家安全及宪法知识问卷调查,鼓励职工群众提出对兵地普法宣传工作的建议和意见;五是由兵地公安、司法行政机关组成联合普法宣传车队在和丰县查斯村、兵团十师屯南矿区文化广场、和什托洛盖镇利用车载音响开展移动普法宣传,并发放《宪法》《国家安全法》宣传资料。活动中,共悬挂横幅22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1385份,出动警用车辆4台,接受普法人群3000余人。
【重点宣传内容】
一是认真学习宣传201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的重要内容。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宪法的修改是国家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是利国利民的一件大喜事,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样一个大的背景下,我国法治建设取得的重大成果,也是我们这一次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顺利完成的第一项重要议程。 此次宪法修改的主要目的,就是要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国家根本法,体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在总体保持宪法的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的基础上推动宪法与时俱进,完善发展。宪法修正案共有21条,主要内容有如下几个方面:一是确立了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实现指导思想的与时俱进。二是调整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方面的内容。三是完善全面依法治国和宪法实施方面的内容。四是调整充实我国革命和建设发展历程的内容。五是调整完善了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和民族关系方面的内容。六是调整完善和平外交政策方面的内容,对外工作方面的大政方针。在此次修宪中明确地讲到坚持和平发展道路,坚持互利共赢开放战略,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七是充实坚持和加强中国共产党全面领导的有关内容。八是增加国家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的内容。九是修改完善国家主席任职任期方面的规定。十是在宪法中增加有关设区的市的地方立法权方面的内容。十一是适应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要求,完善了这方面的制度,也就是增加与监察委员会有关的规定,这方面的规定在修正案中还比较多,首先增加了一节,同时在另外十个条款的11处作了相应的修改。 二是如何认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修订历史的重要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五次次修订。作为一名中国公民必须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内容及其发展历史。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召开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于1949年9月29日颁布,具有临时宪法的作用。随后起草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历经四部,均以相应的年号作为区别。一般默认的宪法为最新版本,即八二宪法的2004年修正版,现为八二宪法的2018年修正版。 (一)共同纲领。1949年9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选举了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宣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并且通过了起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1949年颁布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宪法,却为宪法的订立奠定了基础。 (二)五四宪法。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于1954年9月20日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通过,共4章106条。被称为五四宪法。五四宪法是一部较为完善的宪法。 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一部宪法,是在对建国前夕由全国政协制定的起临时宪法作用的《共同纲领》进行修改的基础上制定的。 (三)七五宪法。是一部有严重缺点、错误的宪法。第二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于1975年1月17日在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通过,共30条,被称为七五宪法。 当时仍处于文化大革命时期,所以带有比较浓重的文革色彩。 (四)七八宪法。第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于1978年3月5日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通过,共4章60条。被称为七八宪法。 (五)八二宪法。即我国当前现行宪法。1982年12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部宪法在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上正式通过并颁布。并根据1988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3年3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进行了修正。 三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 (一)权利部分可分为:政治权利和自由,其中政治权利和自由可分为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表现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权。人身自由,人身自由可分为:1.人身自由权;2.住宅不受侵犯权;3.人格尊严权;4.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权。社会经济权利可分为:1.财产权;2.劳动权;3.劳动者休息权;4.退休人员生活保障权;5.获得物质帮助权;6.受教育权。获得救济的权利,获得救济的权利可分为1.申诉、控告权;2.取得国家赔偿权;3.取得国家补偿权。社会生活权利可分为:1.宗教信仰自由权利;2.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3.妇女儿童权利等。公民的平等权利,所有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二)义务部分可分为:1.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义务。2.遵守宪法和法律的义务。3.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4.依法服兵役的义务。5.依法纳税的义务。有了对权利义务的正确认识与理解,依照宪法为行为准则,做一名学法、知法、守法、护法、用法的好公民。
【活动特点和效果】
一是宪法宣传内容全面详实。通过宪法知识音频播放、发放普法宣传资料、宪法知识问答等形式积极宣传宪法的法律地位、宪法的结构体系、宪法的发展历史、宪法修正案的修改内容、宪法规定的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等。 二是兵地联合普法宣传活动,加深了兵团与地方的相互了解,促进兵团与地方普法工作向好发展,推动了兵团与地方的法治文化建设,确保兵团与地方的社会和谐稳定,奠定了兵团与地方融合发展的良好基础,增进了兵团与地方民族团结互助的深厚友谊。 三是宣传面广,受教育人数多。此次兵地宪法宣传及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普法活动是在兵地多部门相互协作、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的情形下顺利完成的。活动宣传面广,受教育人数多,受到兵团与地方职工、群众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