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着音符“回家” ——自杀意念服刑人员吴某的教育矫治案例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4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一)罪犯基本信息 罪犯吴某,1991年3月2日出生,广东省徐闻县人,小学文化,未婚,因犯抢劫罪,2013年3月15日被判处无期徒刑。 吴某读小学时父母离异,法院将抚养权判给了其父亲。父亲再婚后,吴某与父亲交恶,并由其叔叔抚养长大。吴某小学毕业后辍学,认识了社会青年,逐渐开始赌博、涉毒、偷盗。2011年10月23日,吴某伙同他人携带水果刀假扮乘客搭乘被害人的面包车实施抢劫并致被害人死亡。 (二)入监后的改造表现 吴某的心理测试结果显示其在同情、波动、戒备、暴力倾向、变态心理、犯罪思维等项目都较高分。吴某于2013年9月调入四监区服刑,日常改造重好逸恶劳、挑肥拣瘦,对警察的管教不以为然,因为欠产、违纪被连续扣分。截至2016年9月被累计扣21分。2015年9月吴某提请无期徒刑减刑为有期徒刑时,因改造表现差,法院推迟了吴某的减刑近半年。 2016年9月20日下午16点,吴某找当班警察报告思想,咨询能否将其零花账上的钱捐给孤儿院,在警察问其为什么想这样干时,吴某说想在其离开前对社会做些有益的事,直言他的离开对母亲、姐姐是个解脱,并特意强调说明“离开”的意思不是调走,是自杀的意思。 分监区专职咨询师通过深入咨询了解到,吴某小时父母便离异,对父母抱有较深的怨念,对姐姐和母亲现在新组建的家庭较满意,但近期吴某得知母亲因担心其影响姐姐的婚姻家庭,对其姐夫隐瞒了吴某的存在。吴某想到自己刑释后年纪大、没技能,到时必须依靠姐姐,会成为累赘,更害怕姐夫发现后会导致姐姐家庭破裂,故产生轻生念头。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原因分析 针对吴某因消极悲观而产生轻生念头的特殊狱情,分监区立刻召开狱情现场研判会,对吴某出现自杀念头的原因进行研判和分析。经过分析发现吴某主要因为三个方面的问题: 1.刑期过长(无期),劳动技能差,自制力弱,对前途悲观失望; 2.从小父母离异的经历,导致吴某在仇恨和叛逆中成长,形成以自我为中心,不服管教的性格; 3.缺乏社会系统支持,在得知母亲因担心其影响姐姐的婚姻家庭,对其姐夫隐瞒吴某的存在后,激发了吴某的自卑、怨恨心理,加强仇恨父亲,其绝望悲观时,希望通过自杀这种极端的方法报复父亲。 (二)制定教育矫治目标 针对吴某入监后的表现,结合吴某的成长史和犯罪事实,初步制定以下矫治目标: 1.短期期目标 改善吴某的不良情绪,使其暂时放弃自杀的想法。针对性地对吴某进行心理咨询干预,转变吴某面对问题的应对方式。开展亲情帮教,建构吴某的家庭支持系统。开展行为矫正,减少吴某违规违纪行为的出现,使其能积极、主动的进行改造。 2.长期目标 重塑健康人格,放弃自杀的极端想法,建立改造信心。 (三)教育矫治方案制定与实施 分监区讨论制定吴某的教育矫治方案:一是针对吴某主动表达轻生念头,分监区安排专职心理咨询师进行心理干预;二是引入绘画艺术治疗和音乐治疗,改善心理状况;三是开展劳动技能培训和行为规范意识训练,帮助吴某获得更好的改造成绩,建立积极的改造信心;四是开展亲情帮教,建构吴某的家庭支持系统。 1.开展心理干预,转变不合理信念。吴某主动向警察透露轻生念头其实也是一种求助行为。分监区及时安排专职心理咨询师对吴某进行心理咨询干预,建立良好的咨询关系,引导吴某释放负面情绪,放弃自杀念头。经过咨询引导,吴某慢慢从极端负面情绪中走出来,表现出信任、倾诉、求变。咨询师针对吴某对改造前途悲观的问题,帮助吴某规划改造目标,引导吴某接受劳动技能培训,遵守监规纪律,用积极进取的改造表现获取改造成绩,争取减刑;针对吴某因受家庭影响而形成的自我、自卑、仇恨等不良人格,引导吴某正确对待家庭的变故,客观理性看清自己的不合理信念,化解其对父母的怨念,理解母亲和姐姐的顾虑。经过一段时期的心理咨询干预,吴某心理有所改善。 2.引入原生艺术治疗,宣泄不良情绪。2015年初,监狱在精神病类罪犯的康复中首次引入原生艺术治疗,2016年拓展延伸到对重点罪犯的改造中,取得到了非常显著的效果。分监区针对吴某文化水平低、心中怨恨难以排解的特点,定期安排吴某参加原生艺术治疗,让吴某内心得到交流,情绪得到舒缓。在专心绘画的过程中,吴某最想画的是家,但是却没有画人,表示太想把家人画好,但却不知如何下笔,怕把家人画坏了。吴某内心对父亲的怨恨、对母亲和姐姐的复杂情绪、对自己的自责等无法用言语行为去释放的不良情绪在画笔下逐渐发泄出来。更重要的是,吴某通过绘画看清了自己的内心与一直困扰自己的怨念。 3.开展劳动技能培训,矫正恶习。针对吴某劳动技能差,好逸恶劳等坏习惯,分监区一方面不断加强其劳动技能的培训,着力提升吴某的劳动改造能力,一方面引入劳动鼓励机制,每天对吴某劳动表现进行点评,对取得的进步进行表扬和鼓励,强化正面激励。 4.引入音乐治疗,唤醒亲情。由于吴某从小父母离异,此次产生自杀念头也是因为担心连累家人,所以如何利用亲情帮教,帮助吴某建构良好的家庭支持系统是根治其心病的关键。首先,分监区警察主动与吴某家属联系,说服吴某的母亲和姐姐前来亲情会见,给予吴某更多的亲情关怀,重新唤起吴某的亲情感受。接着,在了解到吴犯自小喜欢音乐后,分监区推荐吴犯学习笛子,并鼓励吴犯联系母亲,让家人为其购买乐器、乐谱,进而让其感受到家人的关爱。同时,分监区每月给吴某下达学习吹笛子的任务,在不断的学习和音乐感染下,吴犯从每月欠产10%以上到每月都能拿到嘉奖,从违规扣分“大户”转变成为遵守纪律被表扬的典型,表现越来越好。2017年8月26日是吴犯母亲的生日,吴犯主动申请拨打亲情电话,并在电话中用笛子给母亲吹了一首生日快乐歌。生涩而深情的生日快乐歌穿越千里,化成动人的音符,给母亲送上了最好的生日礼物,也彻底打开了吴某的心结。在那一刻,那个自我放逐的游子“回家”了。通话过后,眼眶湿润的吴犯向警察表决心,要向分监区工效前30名努力,因为他想每个月都能打电话回家。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分监区的努力,吴某消除了自杀、报复、逃避劳动、不服管教等不良的思想与行为,承诺放弃自杀,从原先消极应付劳动,转变为能主动参加劳动并获得劳动报酬;能接受监区行为规范的管理,初步树立规范意识,违反监规监纪行为已减少,2016年11月至今未出现违纪扣分行为;对家人特别是母亲非常关心,经常主动写信、拨打亲情电话联系家人,对改造前途信心明显增强。根据吴某实际表现,最初设定的矫治目标已基本达到。 本案例中,吴某主动向警察报告表露自杀想法的行为,为我们后续的咨询、攻关工作减轻了负担。在找准问题的根源,恰当地引入原生绘画治疗、音乐治疗等方法,对症下药地去攻关,逐步帮助该犯重建社会支持体系,化解了危险。在押罪犯中,因刑期长、改造压力大、家庭变故等而产生消极情绪的罪犯不在少数,如何敏锐甄别出此类消极悲观、存在自杀潜在危险性的罪犯,及时防范化解罪犯自杀,对于确保监狱安全稳定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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