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送达行为公证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7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XXX置业有限公司与XXX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于二O一四年六月二十一日签订了《合同协议书》,承建阜阳市XX小区一期工程,现XXX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在履合同中存在一些问题:1、1#、2#、3#、4#住宅楼上传资料未能通过“XX市“互联网+”建设工程跟踪管理服务系统”审核,导致暂时不能取得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认可意见书,影响下一步网上资料申报程序,致使一期工程综合查验城乡建设档案馆分项验收无法完成。2、一期工程综合查验建筑管理部未能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严重影响综合查验工作。因为以上情况导致XXX置业有限公司不能按期办理房产证,该小区居民人心惶惶,不间断的到相关部门反映,引起社合一些不稳定因素。XXX置业有限公司欲给XXX第三工程有限公司送达《关于加快XXX工程相着手续办理的函》,鉴于该公司在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路途遥远,无法当面送达,前来公证处办理邮寄送达保全证据公证。 保全送达文书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依法对与申请人权益有关的、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内容和送达文书的行为过程的真实性通过公证人员现场体验并以文字描述等方式予以证明的活动。 公证机构办理保全送达文书公证,仅证明当事人送达文书行为和过程的真实性,不证明被送达文书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采用邮寄送达的,当事人应自行填写信函收件人的姓名、地点、邮编等事项;采用其他方式送达的,当事人应确保送达时间、地点、受送达对象的正确性(受送达人为自然人的,建议送达至其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受送达人为法人或组织机构的,建议送达至该单位负责人或该单位负责收件的人员)。但公证机构仅保全当事人送达文书的行为和过程,不代理当事人送达文书,送达的时间、地点和受送达发生错误的风险均由当事人承担。 公证机构不对送达行为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如诉讼时效中断、合同解除、债权转让等)作任何承诺,上述可能的法律后果应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结合当事人与利害关系人所涉实体法律纠纷的具体案情和本次送达信函的事实综合认定。 在办理保全邮寄送达、数据电文送达公证中,公证机构仅保全当事人的送达行为和信函内容,不对受送达人是否收到了送达文书作出证明;建议当事人在办理保全邮寄送达公证的同时向邮政部门申请受送达人签收邮件的回执证明。

【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 (2018)皖阜惠外证字第1611号 申请人:XXX有限公司,住所: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XXX号,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 法定代表人:XXX,男,XXX年XXX月X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 委托代理人:XXX,男,XXX年XXX月X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 公证事项:保全行为 申请人XXX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XXX有限公司于二〇一八年三月十九日向我处提出申请,对其公司向XXX第三工程有限公司邮寄送达《关于加快XXX工程相关手续办理进度的函》的行为进行保全证据。 本公证员就办理此项保全送达文书公证的相关权利义务、法律意义和法律后果及有关具体事项进行了具体、明确的告知,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表示完全理解、接受上述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二〇一八年三月十九日下午三时五十五分至四时零三分,在阜阳市惠颍公证处一楼办证大厅,在本公证员和公证处工作人员XXX的现场监督下,XXX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XXX将一份《关于加快XXX工程相关手续办理进度的函》(内容见附件一)交给中国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一位年轻的男同志,该男同志自称是邮政特快专递员工XXX),并填写了快递单据一份,自称XXX的快递员将《关于加快XXX工程相关手续办理进度的函》(一份共二页)装入快递专用文件袋内,并现场对该文件袋进行了密封,XXX取得了印有“EMS 1008997893028”等字样的国内标准快递(寄件人存)快递凭证一份共一页,随后该快递人员取走上述邮件。 本公证员制作《工作记录》一份(共一页,存于公证卷宗),本公证书证词载明的保全过程、内容系根据《工作记录》记录整理而成。 兹证明与本公证书相粘连的《关于加快XXX工程相关手续办理进度的函》的复印件(一份共二页)与现场邮寄送达的《关于加快XXX工程相关手续办理进度的函》内容一致,国内标准快递(寄件人存)快递凭证的复印件与原件相符。 附件:1、《关于加快XXX小区一期工程相关手续办理进度的函》复印件一份共二页 2、快递凭证复印件一份共一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徽省阜阳市惠颍公证处 公 证 员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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