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人员汲某教育矫治个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5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汲某,22岁,河南省鹿邑县人,初中文化,因犯抢劫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3个月,于2018年2月送花都监狱服刑改造。 一、汲某的心理特点 自服刑以来,汲某情绪低沉,行为孤僻,性格内向,对监区的管理和教育消极接受,只是应付,却不能落实到行动上;对监区的关怀认为是理所当然的,没有感恩之心;在劳动改造方面,汲某以自己手脚慢为由,得过且过,不思进取。 与汲某谈话时发现,其行动缓慢,衣着不整洁。在交谈中,汲某的声音很小,听起来很吃力,也不善于表达,时常无声落泪。 二、汲某自述 (一)成长史 汲某从小家庭条件较好,是家里最小的孩子,一直受到父母的宠爱。在读小学时就经常逃课去打游戏,后认识了一些社会上的朋友并沉迷游戏,对家里人的教育和劝诫不予理睬;初中毕业后没有继续读书,整天混迹社会,学会了赌博,也闯了不少的祸,但都被父母一一解决。后来因入室盗窃未遂,继而拒捕并致人轻伤二级,定性为抢劫,被公安机关当场抓捕,后被判3年3个月有期徒刑。 (二)心理健康状况 汲某自述自己被捕待审期间,母亲请的律师只来过一次看望自己,对自己的案情以及后续的关照甚微,主观的认为亲人对自己是视若无睹,甚至是放弃了自己,从而对家人、尤其是母亲产生极大的埋怨情绪,并产生破罐破摔,无视监管纪律的叛逆心理。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犯罪成因分析 (一)存在不良认知结构 汲某的生活环境和成长经历造成其不良认知结构,这种不良的认知结构完全符合韦斯勒关于不合理信念的三个特征:绝对化的要求、过分概念化及糟糕至极。汲某无限的放大自己的刑期、遭遇,以为自己没有了希望,自己这么年轻,大好的青春年华就要在监狱中度过。因此陷入极大的情绪困扰中,反复体验着自卑自弃、悲观、抑郁等负性情绪而无法自拔,一度表现出生存意志降低的情况。 (二)自理能力差、不适应改造环境 汲某从小娇生惯养,较早进入社会,做事不计后果,认为反正出了事有父母出面解决,自己不用操心。如今突如其来的人生变故和始料未及的改造压力一下子加诸在自己身上,父母帮不上忙需自己独自承受,自然无法面对,出现适应不良的现象,表现在逃避改造、不知如何规划自己的改造计划、狱内人际关系不良等方面。 二、入监改造表现 汲某在看守所有23次强制使用戒具的记录,入监以后,由于经常无正当原因不完成劳动任务,或在劳动现场从事与劳动无关的事情被扣分,日常生活以天气冷等各种借口为由不洗澡、洗漱,直至身上发出异味。拒绝和警察沟通,与其他罪犯的正常交往也很少,认为自己改造表现和改造成绩差,在警察的心目中的印象不好,怕因此影响到他人,所以尽量避免和其他罪犯交往。 三、心理行为表现 汲某的个性分测验测试报告显示: 聪慧性高分:表示思维迟钝,愚笨。学识比较浅薄,学习能力和理解能力很差,思维混乱,缺乏逻辑性,不太爱动脑子,思维不够灵活、反应不够敏捷。在本项心理测试结果可以很好的解释汲某第一项的消极改造成因。因为汲某属于愚笨类型,学习能力和理解能力很差的人,所以他对于因别人的违纪的事情而扣自己的分数是无法理解和接受的。也反映了他对行为规范、奖罚规定等监规纪律的掌握是十分的浅薄,学习效果也差强人意。 信任感高分:表示汲某有较强的戒备心理。通常对其他人多加猜忌和怀疑,疑人疑鬼;对周围世界持明显的敌视和排斥态度。为人刚愎自用,固执己见,戒心重重。从本点的心理测试结果可以很好解释汲某消极改造成因的第二项,这是导致他自认为监区执法不公行为的主要成因。他在没有具体分析和了解监区执行扣分的标准情况下,只是单方面无根据的认为监区在每月劳动工分不达标扣分方面随意。表露了他对他人、监区的不信任、排斥、敌视的态度。 犯罪思维模式中等分:表示具有较为明显的犯罪思维模式。突出表现在不计后果,放纵自己,自律不严,侥幸心理等。从本项的心理测试可以解释汲某后续糟糕的改造情况。汲某因为前面的两个原因开始放纵自己,在2018年4月开始,汲某一连串的违纪违规行为主要体现了其对自己自律不严、不计后果的改造态度。已经到达了一种比较危险的境地。 四、教育矫治方案 (一)切实重视汲某的需求。一是引导汲某通过积极参与劳动获得劳动报酬解决自己的日常生活所需,让其懂得凡事都要靠自己努力争取。二是通过心理辅导和药物治疗相结合的方式缓解汲某失眠症状,加强人文关怀,减少汲某的负性体验,缓解因身体不适造成的心理压力。 (二)运用心理矫治的手段改正汲某的不良认知结构。通过合理情绪疗法等认知疗法,帮助汲某剖析其不合理思维,正确认识自己,修正汲某的不合理信念,纠正其不良认知结构,并通过布置和监督完成家庭作业,巩固治疗效果,如要求其每天记录身边发生的一些事情、自己的改造心得、自认为成功的一件事等等。 (三)帮助汲某树立改造信心,由消极改造变为积极改造。一是积极挖掘汲某的“闪光点”,及时给予积极肯定和表扬,激发进取之心,重树信心。二是给汲某算好几笔帐——时间帐、青春帐、金钱帐、家庭账等;三是给汲某树立一个学习的改造榜样;四是协同汲某根据其实际情况商定一个改造计划,将减刑假释出监这个大目标分解成若干个确实可行的小目标,使其看到改造的希望。 (四)建立帮扶小组,支持汲某建立正常的人际关系。监区安排几个积极改造、性格开朗、乐于助人、有耐心的服刑人员与汲某同一互监组,指导其他组员积极与汲某交往,带动汲某参加监狱及监区开展的各项活动,帮助汲某建立正常的人际关系,尽快适应改造环境。 (五)专管警察注重发现和培养汲某兴趣爱好,充实其改造生活。关注并努力培养汲某的兴趣爱好,鼓动汲某参加各类兴趣活动展现自己,获取同改的认同,充实自己的改造生活,缓解改造中产生的压力。 (六)组织汲某学习心理学知识。正确认识自己的心理状态,掌握释放压力、调节心态的方式方法,使其学会自己调整自己的心情,懂得自我维护心理健康。

【教育改造成效】

通过一段时间的真诚帮助和耐心教育,汲某逐步消除了消极改造的错误认识,在思想、行为上有明显的改观,人际关系也得到了改善,改造也有了动力,劳动效率稳步提高,取得了一定改造成绩。 启示:教育矫正罪犯,一要重视技术手段的运用、建立科学的罪犯评估、分析、教育矫正机制;二要注意营造良好改造氛围,通过整体改造环境氛围影响和促进罪犯个体改造;三要克服“个别教育是万能的”思想,注重多管齐下;四要在尊重、理解、关心罪犯上下功夫,多换位思考,找准罪犯的思想或心理症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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