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例背景】
朱某,49岁,福建厦门人,初中文化,离异,家中有一个80多岁的年迈母亲和一个读重点高中即将高考的女儿。朱某吸食海洛因多年,属“多进宫”人员,性格内向,寡言少语,也不合群,平日游手好闲,有吸毒嗜好无生活爱好。朱某因常年吸毒,导致身患多种疾病,身体严重损伤,腿部血管堵塞,行走不便。朱某入所后,为不影响队列“板块移动”,行进时都拖在队尾,形成“面带点”的怪状;戒治比较消极,常以脚痛为借口不参加康复训练,对场所的规范管理有抵触的情绪。
【案例基本情况】
(一)制定方案 2021年3月1日,值班民警发现朱某走路颇为费力,与前面队列距离越拉越远,就主动询问其情况,朱某告诉民警:“最近几天腿痛的厉害,不知道什么原因,走路非常吃力。”民警将朱某的情况转告值班医生,并报告封闭执勤区的指挥长。经值班医生初步检查,发现朱某“右大腿肿胀明显,伴按压痛,建议离所就医进一步检查确诊”。朱某离所就医经地方医院检查,诊断为“双侧股骨头无菌性坏死”,建议“对症治疗,定期观察”。朱某得知病情后,即表示“是大队民警耽误了病情,要求离所住院做换骨手术,不然解除了也不出所,即使出去了也要上访。”大队得知情况后,决定帮他纠正错误认知,消除其“缠医闹医问题”,让朱某能够安心戒治。大队民警经过“头脑风暴”“思想众筹”,形成“管医教”相结合的综合矫治方案。 (二)方案实施 1.管——对症处置不放松 针对朱某“缠医闹医问题”,经大队民警研判认为,朱某虽然表面反映的是疾病问题,但根源是出现错误的思想认知。大队决定成立帮教小组,共同主动抓好朱某的日常管理,必须从严格管理入手,落实一日生活制度不放松。一是实事求是谈病。为了打消朱某对疾病的疑虑,在其回所的当晚,大队领导和包队医生随即找朱某谈话,摊开检查报告逐页逐项讲给朱某听,从医学角度告诉他此病产生的原因,并让其在诊断证明上签字确认。明确告诉朱某此病不会危及到生命,不影响日常的戒治活动,无需过度紧张,遵从医嘱即可,但不能借此逃避管理。二是统一口径发声。大队长主抓朱某的思想工作唱“主调”,其他民警旁敲侧击唱“和声”,利用微信群等通讯方式每日通报情况,采取“一人发声、他人哼调”的方式,防止“各唱各调”,不让朱某有机可乘或制造新事端或故意扩大事态,实行内紧外松策略,主动维护大队正常戒治秩序。三是及时调整大队。根据医生“少走动多卧床”的建议,在朱某隔离观察期满后,立即将其调入病残大队进行全天候观察治疗,把三餐饭菜送到病房,要求其认真遵守病残大队的管理规定和作息要求,更不能以病为由搞特殊化。四是列为风险人员。鉴于朱某的病情和表现,大队将其同时列入为安全类、医疗类中风险人员,密切掌握其动态,所指挥中心24小时“挂屏”监控,密切跟踪朱某的举动。此外,利用互助组管理模式安排与朱某比较亲近的戒毒人员,开展互监、互助、互进,并“暗中夹控”防止出现意外情况,要求信息员及时反馈朱某的言谈举止,了解朱某所思所想,以便民警随时调整对策,更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 2.医——对病治疗不放松 根据医院医嘱,结合我所实际情况,分析朱某病情现状,主要采取以下几项治疗措施:一是保守治疗。通过服用消炎止痛药等药物,尽量缓解其疼痛,也可有效降低其焦虑程度,减轻症状;通过服用微血管扩张剂,改善局部股骨头坏死淤血;服用调节骨代谢药物,预防股骨头塌陷。二是物理治疗。要求朱某尽量使用拐杖,可减轻关节负重缓解病情,增加髋关节训练,加强髋关节周围肌肉力量,提高关节活动功能,适当进行理疗。三是辅助治疗。医生时不时对朱某科普医疗知识,让其科学了解病况和病因及疾病的发展过程。民警还从网上下载“权威专家谈股骨头坏死”的相关资料,告诉朱某“股骨头坏死的周期为3至5年,病人从开始出现骨头囊性变、碎裂、塌陷、骨关节炎,直到股骨头坏死阶段需要3至5年的时间”、“对于早期的股骨头坏死,一般采取活血化瘀药物保守治疗,也可以选择钻孔减压,髂骨瓣移植等手术方法治疗,对于晚期股骨头坏死,需要考虑全髋关节手术治疗。”四是心理治疗。通过心理治疗让朱某正确认识病情,卸下沉重的心理包袱,避免出现悲观情绪,在生理上和心理上同步逐步消除病根,消除其一听到股骨头坏死就心生恐惧的心理。此外,也让其认识到该病的治疗周期较长,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必须积极配合治疗,才能取得良好的治疗效果。 3.教——对人帮助不放松 朱某的另一深层次问题是认知出现偏差,因此必须通过教育手段,帮助其改变错误认知。一是明确场所属性。戒毒场所具有强制性,入所的根本目的是戒毒。若戒毒人员患有慢性病,戒毒场所只能给予“必要治疗”,而不是“必须治愈”,更无法“包治百病”。戒毒所既不是综合医院,更不是疗养院或福利院。朱某所患的股骨头坏死,属所内无法根治的疾病,同时也达不到所外就医标准。二是明确人员身份。朱某的身份是戒毒人员,戒毒人员戒治有一整套规范流程,如“戒毒人员一日生活规范”、“戒毒人员所外就医规定”、“戒毒人员诊断评估办法”等,所内就医、离所就医都需按相关的流程科学规范治疗,不能自以为想当然,不能把自己凌驾于医生之上,不能把自己凌驾于制度规定之上,若无理“缠医闹医”,不但会延误病情,反而可能受到延长戒毒期限的处罚,必将得不偿失。三是明确病症起因。朱某患有股骨头坏死的疾病,是一个缓慢的发展过程,与其长期吸食海洛因有关,特别是后期朱某采用针头注射,导致血管堵塞,是其发病的直接诱因。随着毒瘾的消除,一些因吸毒暂时被掩盖的病症开始逐步暴露出来,有的吸毒人员在外因得不到及时的医治而失去生命,朱某既是不幸也是万幸的,能在所内被民警及时发现病情,应该感谢民警的帮助,而不是“栽赃陷害”民警,控告场所“莫须有”的“罪名”,干扰场所戒治秩序。四是明确治疗方法。有病找医生,治病听医嘱,这是科学常识。明确告诉朱某,手术是逼不得已的治疗手段,而不是目前必要的治疗方法,而且能否手术、何时手术,都得由医生安排,不可自作主张。若该病危及生命,医生要求立即进行手术治疗,本着“生命至上”的原则,场所一定在所不惜尽最大努力挽救朱某,几番入情入理的教育帮助,朱某心中的一个个问号终于拉直,终于豁然开朗。 (三)戒治效果 经过一个多月的帮助转化,民警“管医教”的综合矫治措施取得实质性的效果,朱某的戒治态度有了积极的转变,目前正积极配合医生进行治疗,也对自身的无理要求后悔不跌,希望早日解除回家与母亲和女儿团圆。
【案例思考】
一是充分认识戒毒医疗的艰巨性。当下,地方医患矛盾比较突出,戒毒场所此类问题也不鲜见。因为吸毒,戒毒人员身体机能变差,极易诱发各种疾病,朱某就是典型的案例,他不从自身找原因,而是迁怒于民警,妄想趁机“捞一把”,在出所前给自己“换骨头”,让政府为他的病买单,错误地把戒毒所当成福利机构。随着法治化进程的加快,戒毒人员的维权意识越来越强烈,因此必须充分认清戒毒医疗的艰巨性。 二充分认清戒毒医疗的重要性。戒毒医疗在场所安全中扮演举足轻重的角色。戒毒医疗连着戒毒人员的生命和健康,作为医生必须强化责任,不断提高医疗水平;戒毒医疗连着管理安全,有些安全事故的发生,起因在医疗上,反映在管理上,如戒毒人员因为病痛产生悲观情绪,导致轻生的案例有之;戒毒医疗连着医生自己,场所的医生既是医生又是警察,具有双重身份,既要有“管治”更要有“救治”的思想。对于朱某,我们不仅要管好他,也要尽最大努力治疗他,医者仁心,医其人也要医其心,真正解开他的思想疙瘩,才能够让他安心戒治。 三充分认清戒毒医疗的复杂性。戒毒人员的思想越来越活跃,如果民警和医生仍然用“老思想”“老套路”解决新情况新矛盾,问题肯定会越来越多。因此,我们要充分认清戒毒医疗的复杂性,对戒毒医疗重新定位,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和职业素养,全所上下“一盘棋”,统一思想、统一行动,加强配合、形成合力,主动靠前、抓早抓小,这样才能把问题扼止于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