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某消费金融公司系一经营范围包含发放个人消费贷款的公司,由于消费贷款金额小、借款手续方便,而消费贷款往往无抵押、无担保,以致违约率较高,经常出现借款人逾期不还款甚至跑路、失联,贷款无法追回的情况,导致遭受损失。为此,某消费金融公司引入赋强公证。某消费金融公司与客户虽未签署正式的“贷款合同”文本,但双方签署的《家庭消费贷贷款核准确认书》(以下简称“确认书”)及《家庭消费贷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中具备完整的借款条款,符合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的前提条件,某消费金融公司与客户共同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赋予《确认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并将载明各方权利义务关系等贷款条款的内容及《承诺书》作为附件。 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取得了良好成效,截至目前,办理的借款人绝大部分按时还款,少部分出现逾期,经催收后也都及时履行了还款义务,尚未出现到期不还款的情况,某消费金融公司的逾期率较以往有较大幅度下降,逾期率也远低于同行业。
【公证书格式】
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 (XX)某某证字第XX号 申请人: 贷款人:某消费金融公司,营业场所:XXXX,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法定代表人:甲。 委托代理人:乙,XXXX年X月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 借款人:丙,XXXX年X月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 公证事项:赋予贷款核准确认书强制执行效力 申请人于XXXX年X月X日向本处申请办理前面的《XX金融股份公司家庭消费贷贷款核准确认书》及其附件《承诺书》公证,并赋予强制执行效力。 经查,申请人经协商一致,已自愿订立了前面的《XX金融股份公司家庭消费贷贷款核准确认书》,借款人填写了《家庭消费贷贷款申请表》,该申请表载明了某消费金融公司家庭消费贷贷款条款。申请人在订立上述确认书时均具有法律规定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申请人签订上述确认书意思表示真实。该《XX金融股份公司家庭消费贷贷款核准确认书》约定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人民币X万元整,期限X个月,月利率为X,采用等额本息方式还款,并就贷款指定还款日、贷款用途等进行了明确约定,该确认书还载明借款人声明同意遵守《XX金融股份公司家庭消费贷贷款条款》的各项条款(贷款条款复印件附后),该确认书内容具体、明确。同时,借款人签署《承诺书》作为上述贷款核准确认书附件,并承诺:当借款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义务时,其愿意接受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本处已告知以上当事人强制执行公证的有关法律规定、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借款人已就其违约时,本处应债权人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前的核实内容、程序作出具体承诺。贷款人某消费金融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及借款人于XXXX年X月X日共同向本处确认申请人双方签署《XX金融股份公司家庭消费贷贷款核准确认书》的事实。借款人于XXXX年X月X日签署了《承诺书》,双方一致同意将该《承诺书》作为《XX金融股份公司家庭消费贷贷款核准确认书》的附件。 依据上述事实,兹证明贷款人某消费金融公司与借款人于XXXX年X月X日签订了前面的《XX金融股份公司家庭消费贷贷款核准确认书》,借款人于XXXX年X月X日签署了前面的《承诺书》。上述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确认书内容符合《中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确认书上某消费金融公司的印鉴及委托代理人、借款人的签名、捺指印均属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七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公证机构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执行有关问题的联合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国银监会关于充分发挥公证书的强制执行效力服务银行金融债权风险防控的通知》的规定,本公证书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某某省某某公证处 公证员 XXXX年XX月XX日